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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永兴县政府以实施省缓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县为契机。根据郴州市农机局、财政局郴农机字[2005]11号文件精神,在《湖南省200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对重点推广的水稻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实行累加补贴,每台机具的累加朴贴额达到省级财政朴贴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