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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具有倾向雇员、鼓励稳定、强调集体协商、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特点,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惟有转变观念,树立劳动合同长期化、提高招聘谨慎性、企业承担举证责任、建立三方协商机制、运用柔性化管理方式保留雇员、人力资源外包等理念,才能从容应对潜在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