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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具体分析了若要创建湖南适合的创业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 创业环境
一、创建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是面对面的全方位支持与扶助,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政府可通过建立两个中心来促进这项工作的完成:一是建立民营企业发展中心,由政府、高等院校及一些企业共同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管理、技术、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并协助企业建立与政府业务部门的沟通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二是建立民营企业信息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政府决策、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市场、金融等各类信息服务,成为企业了解国内、国际各种信息的以知识为基础的合作、交流网络。
二、建立政府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中介引导体系
政府部门要顺应改革和市场化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致力于建设为市场主体排难解忧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咨询作用,加强了新上投资项目的前期科学论证工作。工程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湖南建设城市大框架、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社会事业,累计完成委托证论、评估、咨询的项目有2000多个,涉及项目投资额达千亿元。二是积极探索和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模式,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科学规范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三是发挥中介服务机构智力支撑作用,增强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和导向性。事实证明,在政府调控管理中,中介服务机构不仅能够在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参谋作用,而且可以在战略规划的编制方面发挥智力支撑作用。
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
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四、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
民营企业资金筹措渠道不畅,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时,政府应当发挥协调、引导和扶持作用,依托我省中小企业网的信息和技术优势,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放贷需求对接的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发挥协同效应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设立更具针对性的企业创新基金,形成省、市、县三级企业创新资助体系,以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帮助;二是通过促进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运用按国际惯例运作的风险投资资金扶持民营企业,使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级阶段就能得到资助,以帮助企业尽快上规模,上水平;三是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促进企业进行更高水平的资本运营;四是与银行合作,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机制,使银行信贷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力杠杆,运用银行信贷加快民营企业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进程。五是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担保行业的发展,虽然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但是目前我省贷款担保规模还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需求,同时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担保机构也存在着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问题。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省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的方案,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将有利于提高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倍数,促进解决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有利于政府对担保业的规范和监管;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
五、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
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各级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同业公会、同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企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设。
六、强化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不仅需要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建议政府应从四个方面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一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深刻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应该完善法制建设。将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三是有必要建立一套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四是在舆论导向上,政府应该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造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七、努力搭建民营经济信息平台
民营经济信息平台的搭建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省工商联、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商务厅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在现有的网络基础之上建立终端平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一方面,将帮助民营企业与政府、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种发展信息,实现信息“对接”。另一方面,将有助于研究分析湖南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与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定。
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
尽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并实施《湖南省民营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湖南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在湖南财政预算中设立民营企业科目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定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几个方面对民营企业扶持:包括规定了财政预算中的民营企业专项资金,设定了民营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合作并购,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贷款,设立了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并对民营企业进行投融资和创业辅导等。
(注:本文系陈国生主持的2007年度民盟湖南省委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打造湖南创业良好环境研究》(湘盟会[2007]13号)部分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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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淑嫒、王秀: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优化研究[J],科学教育研究,2007(2).
【关键词】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 创业环境
一、创建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是面对面的全方位支持与扶助,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政府可通过建立两个中心来促进这项工作的完成:一是建立民营企业发展中心,由政府、高等院校及一些企业共同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管理、技术、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并协助企业建立与政府业务部门的沟通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二是建立民营企业信息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政府决策、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市场、金融等各类信息服务,成为企业了解国内、国际各种信息的以知识为基础的合作、交流网络。
二、建立政府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中介引导体系
政府部门要顺应改革和市场化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致力于建设为市场主体排难解忧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咨询作用,加强了新上投资项目的前期科学论证工作。工程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湖南建设城市大框架、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社会事业,累计完成委托证论、评估、咨询的项目有2000多个,涉及项目投资额达千亿元。二是积极探索和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模式,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科学规范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三是发挥中介服务机构智力支撑作用,增强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和导向性。事实证明,在政府调控管理中,中介服务机构不仅能够在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参谋作用,而且可以在战略规划的编制方面发挥智力支撑作用。
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
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四、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
民营企业资金筹措渠道不畅,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时,政府应当发挥协调、引导和扶持作用,依托我省中小企业网的信息和技术优势,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放贷需求对接的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发挥协同效应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设立更具针对性的企业创新基金,形成省、市、县三级企业创新资助体系,以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帮助;二是通过促进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运用按国际惯例运作的风险投资资金扶持民营企业,使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级阶段就能得到资助,以帮助企业尽快上规模,上水平;三是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促进企业进行更高水平的资本运营;四是与银行合作,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机制,使银行信贷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力杠杆,运用银行信贷加快民营企业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进程。五是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担保行业的发展,虽然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但是目前我省贷款担保规模还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需求,同时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担保机构也存在着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问题。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省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的方案,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将有利于提高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倍数,促进解决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有利于政府对担保业的规范和监管;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
五、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
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各级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同业公会、同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企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设。
六、强化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不仅需要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建议政府应从四个方面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一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深刻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应该完善法制建设。将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三是有必要建立一套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四是在舆论导向上,政府应该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造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七、努力搭建民营经济信息平台
民营经济信息平台的搭建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省工商联、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商务厅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在现有的网络基础之上建立终端平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一方面,将帮助民营企业与政府、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种发展信息,实现信息“对接”。另一方面,将有助于研究分析湖南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与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定。
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
尽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并实施《湖南省民营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湖南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在湖南财政预算中设立民营企业科目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定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几个方面对民营企业扶持:包括规定了财政预算中的民营企业专项资金,设定了民营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合作并购,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贷款,设立了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并对民营企业进行投融资和创业辅导等。
(注:本文系陈国生主持的2007年度民盟湖南省委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打造湖南创业良好环境研究》(湘盟会[2007]13号)部分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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