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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快速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在规模以及形式上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制造业、服务业与国内、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商品的流动,同时也激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全面加速。目前从我国来看,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以及水上运输几种类型。航运具有经济性和大运量二大特征,在货物运输特别是大宗货物运输中有了绝对的优势,而航运固有的高风险性,用保险化解风险成为必然。本篇文章通过对我国航运保险市场的现状进行阐述,分析航运保险面临的挑战,从而探讨如何在未来发展中如何实现航运保险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航运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
关键词:中国航运;保险市场;未来发展
引言
航运主要是指通过水路运输的方式运送人或者货物,通常来说运输时间较长,但是成本较低,可以一次性运送大量的货物。对于一些国际贸易来说,航运的方式非常常见,航运的工具包括定期航运以及不定期航运几种。首先,对于定期航运来说,它是指在固定航线以及港口之间进行货物运输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往复性,并且运费相对稳定。而不定期航运则是以运送石油为主,班期与航线具有多变性特征,根据具体的贸易安排决定相应的航程。无论是对于定期航运还是不定期航运来说,在运输的过程中都有较高的危险性,正因为其具有高风险性,因此保险业的萌芽来源于海上贸易与海上保险,而现代航运保险更是具有风险保障和稳定航运企业经营的重要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我国航运保险市场的现状
(一)航运保险的范畴
航运保险是指为水上运输设立的关于运输过程中涉及到财产损失、第三方责任的保险,具体有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员责任保险、碰撞责任保险、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海洋污染保险等险种。船舶保险不仅包括本船的损失,还涵盖碰撞第三方物质损害的责任。而货物运输保险除了承担货物损害赔偿外,还需承担共同海损、救助、施救所发生的费用。
(二)航运保险市场的现状
在进出口贸易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从目前的航运保险市场来说,航运保险保费在规模上总体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在非车险业务板块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在保险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世界局势、金融贸易等方面,从前几年的金融危机来看,对于航运保险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影响。从航运保险中的船舶险来看,我国的保险费收入低于一些发达国家,但是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日本和美国,全球的航运保险中心也逐渐向东转移,我国的航运保险地位日趋重要。在“十三五”的机遇下,对于当前的航运保险市场环境来说,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二、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
对于当前的我国航运形势来说,随着全球航运中心的转移,在我国企业发展全球化的趋势下,航运保险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迎来了一个机遇期,包括航运保险的市场主体、交易模式以及业务范围都会有着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此过程中,对于我国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来说,也是一定的挑战。
(一)航运保险产品体系的问题
目前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已经跃居了全球第二大航运保费收入的国家,但是在快速增加过程中,航运保险的产品体系、服务质量并没有跟上相应的步伐,在产品的推出和宣传上缺乏一定的创新。很多产品在设置过程中,并没有对航运市场进行考核,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欠缺。而且航运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在保险的选择范围上有着一定的限制,没有进行全方位的调动,不能挖掘出潜在的保险客户,而目前的保险产品、服务也存在不能全面满足航运客户需求的情况。
(二)航运保险制度的问题
针对航运保险市场来说,我国在法律条例规定上有着一定的欠缺,主要是因为涉及到的内容较少,没有从全方位进行制度的规范,在保险费用、保险范围等方面没有进行全面的干涉,从而导致市场上容易出现不合理的问题,一旦发生海事问题,可能会涉及到责任以及利益上的纠纷,不利于航运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
(三)航运保险人才的问题
对航运保险来说,因专业性较强,牵涉到航海、港口、海事、船检、环保、修理、救捞等等行业和部门,对从业人员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缺乏专业的技术型人才,不能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对于航运的法律知识储备上也有着一定的问题。长此以往,对于航运保险行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我国必须概在这方面加大优势。
三、加强航运保险市场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航运保险人才的培养
航运保险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险种,在对该类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建立专门的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在高校中设置相应的专业,并且进行对口培养计划,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增加他们的基础技能,包括国内外法律制度、船舶工程、航海常识、海损评估及理算等内容,从而为我国航运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创新航运保险产品、服务体系
有关部门在制定航运保险产品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航运的具体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定制,满足规避海上风险的需求。同时科学设置承保条件,一方面化解企业风险,另一方面也促进企业对案例管理能力的提高。从目前来看,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加强航运保险的产品创新是必要的手段,也是一种战略契机。另外,还可以建立海事、港航、保险等多方信息共享平台,对现有的航运保险市场进行信息分享和数据传递。
(三)完善航运保险制度
在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它的稳定性,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我国应该对现有的航运保险条例进行完善,针对航运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具体的探讨,并且展开相应的实施计划,从而完善现有的航运保险制度,加强在责任上的防范。必要时可以提供数据支持,提升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专业化程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目前我国的航运保险市场来说,它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基于全球形势的变化以及“十三五”的战略规划,有关保险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克服可能出现的挑战,加强在人才、产品以及制度上的控制強度,从而保障航运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曦冉.我国航运自保公司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9.
[2]王晓怡.中国航运物流责任保险的探索之路[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02):1-8.
[3]吴慧烂.论我国航运保险保证制度之完善[D].福建师范大学,2018.
关键词:中国航运;保险市场;未来发展
引言
航运主要是指通过水路运输的方式运送人或者货物,通常来说运输时间较长,但是成本较低,可以一次性运送大量的货物。对于一些国际贸易来说,航运的方式非常常见,航运的工具包括定期航运以及不定期航运几种。首先,对于定期航运来说,它是指在固定航线以及港口之间进行货物运输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往复性,并且运费相对稳定。而不定期航运则是以运送石油为主,班期与航线具有多变性特征,根据具体的贸易安排决定相应的航程。无论是对于定期航运还是不定期航运来说,在运输的过程中都有较高的危险性,正因为其具有高风险性,因此保险业的萌芽来源于海上贸易与海上保险,而现代航运保险更是具有风险保障和稳定航运企业经营的重要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我国航运保险市场的现状
(一)航运保险的范畴
航运保险是指为水上运输设立的关于运输过程中涉及到财产损失、第三方责任的保险,具体有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员责任保险、碰撞责任保险、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海洋污染保险等险种。船舶保险不仅包括本船的损失,还涵盖碰撞第三方物质损害的责任。而货物运输保险除了承担货物损害赔偿外,还需承担共同海损、救助、施救所发生的费用。
(二)航运保险市场的现状
在进出口贸易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从目前的航运保险市场来说,航运保险保费在规模上总体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在非车险业务板块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在保险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世界局势、金融贸易等方面,从前几年的金融危机来看,对于航运保险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影响。从航运保险中的船舶险来看,我国的保险费收入低于一些发达国家,但是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日本和美国,全球的航运保险中心也逐渐向东转移,我国的航运保险地位日趋重要。在“十三五”的机遇下,对于当前的航运保险市场环境来说,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二、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
对于当前的我国航运形势来说,随着全球航运中心的转移,在我国企业发展全球化的趋势下,航运保险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迎来了一个机遇期,包括航运保险的市场主体、交易模式以及业务范围都会有着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此过程中,对于我国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来说,也是一定的挑战。
(一)航运保险产品体系的问题
目前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已经跃居了全球第二大航运保费收入的国家,但是在快速增加过程中,航运保险的产品体系、服务质量并没有跟上相应的步伐,在产品的推出和宣传上缺乏一定的创新。很多产品在设置过程中,并没有对航运市场进行考核,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欠缺。而且航运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在保险的选择范围上有着一定的限制,没有进行全方位的调动,不能挖掘出潜在的保险客户,而目前的保险产品、服务也存在不能全面满足航运客户需求的情况。
(二)航运保险制度的问题
针对航运保险市场来说,我国在法律条例规定上有着一定的欠缺,主要是因为涉及到的内容较少,没有从全方位进行制度的规范,在保险费用、保险范围等方面没有进行全面的干涉,从而导致市场上容易出现不合理的问题,一旦发生海事问题,可能会涉及到责任以及利益上的纠纷,不利于航运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
(三)航运保险人才的问题
对航运保险来说,因专业性较强,牵涉到航海、港口、海事、船检、环保、修理、救捞等等行业和部门,对从业人员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缺乏专业的技术型人才,不能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对于航运的法律知识储备上也有着一定的问题。长此以往,对于航运保险行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我国必须概在这方面加大优势。
三、加强航运保险市场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航运保险人才的培养
航运保险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险种,在对该类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建立专门的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在高校中设置相应的专业,并且进行对口培养计划,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增加他们的基础技能,包括国内外法律制度、船舶工程、航海常识、海损评估及理算等内容,从而为我国航运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创新航运保险产品、服务体系
有关部门在制定航运保险产品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航运的具体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定制,满足规避海上风险的需求。同时科学设置承保条件,一方面化解企业风险,另一方面也促进企业对案例管理能力的提高。从目前来看,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加强航运保险的产品创新是必要的手段,也是一种战略契机。另外,还可以建立海事、港航、保险等多方信息共享平台,对现有的航运保险市场进行信息分享和数据传递。
(三)完善航运保险制度
在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它的稳定性,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我国应该对现有的航运保险条例进行完善,针对航运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具体的探讨,并且展开相应的实施计划,从而完善现有的航运保险制度,加强在责任上的防范。必要时可以提供数据支持,提升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专业化程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目前我国的航运保险市场来说,它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基于全球形势的变化以及“十三五”的战略规划,有关保险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克服可能出现的挑战,加强在人才、产品以及制度上的控制強度,从而保障航运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曦冉.我国航运自保公司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9.
[2]王晓怡.中国航运物流责任保险的探索之路[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02):1-8.
[3]吴慧烂.论我国航运保险保证制度之完善[D].福建师范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