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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参保人大多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而各个省由于财政压力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导致参保者最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本文选取河北省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县市作为研究对象,将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及适度保障水平作为切入点,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对激励水平高低进行预测分析和测算,设计优化方案,并对优化方案的实施可能性及效果进行评估。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优化方案
一、引言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该文件同时提出,国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参保人大多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而各个省由于财政压力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导致参保者最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未来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激励机制问题,否则未来养老金将失去养老保障作用。本文对样本县现行激励机制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并对优化方案实施的可能性从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及参保者缴费能力两方面进行分析,并对方案的保障效果进行评估。以期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保障老年人生活。
二、样本县选取及政策说明
根据[冀政〔2014〕69号]文件,城乡居保政策共设100-3000元13个缴费档次,参保者自主选择,所缴费用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账户每月养老金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同时,关于多缴多补和长缴多得文件规定:鼓励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为长期缴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适当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市、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设区市、县财政承担。
1.多缴多补政策
行唐县和武安市关于多缴多补的政策与河北省的规定保持一致,参保者选择400元及以下的缴费补贴30元,500元及以上的缴费补贴增加至60元。大厂县目前的政策是参保者选择100-1000元缴费档次的,缴100元补贴30元,每多缴100元就多补贴10元,而选择1500、2000及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200元。
2.长缴多得政策
大部分县市对于长缴多得政策规定与省政策保持一致,即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3.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政策
2012年7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三个样本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基础养老金及动态调整机制也存在差异。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1所示。据此变动可拟合三者的变动曲线以预测未来的情况,行唐县为B=1.074Bn-1,大厂县为B=1.098Bn-1,武安市为B=1.067Bn-1。
三、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效果评估
参照其它省份及河北省激励机制设计较为完善的其它地区,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在现有调整机制的基础上,设计新型调整机制,在满足参保者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保障政府合理承担财政责任,激励参保者多缴费、长缴费,实现制度运行的良性循环。
(一)激励机制优化设计方案
根据冀政〔2014〕69号文件,激励性补贴全部由县(市、区)承担,实施与否取决于其财政实力。而在我国及河北省,县(市、区)级财政实力最弱,财政缺口率最高,它们不愿负担甚至是无力负担激励性补贴带来地更大的财政压力。由表2可以看出,市级财政的实力相对较强。因此,为鼓励参保者长缴费和多缴费,激励性补贴额的出资者应适度向市级及省级财政倾斜,假设激励性补贴额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照2:2:1的比例分担。
从多缴多补来说,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30元,每多缴100元,多补贴15元,保证多缴部分相同的补贴率,但为了防止出现马太效应、拉大贫富差距,对选择1500、2000及3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者,补贴额分别为200、220及250元。从长缴多得来说,缴费超过5年后,每多缴一年加发1元月基础养老金;超过10年后加发2元月基础养老金;超过15年后加发3元月基础养老金;以此类推,每多缴5年,月基础养老金额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1元,但加发的基础养老金额最高不超过60元。除此之外,国家基础养老金每年最少上调10元,尽量保障未参保而又年满60周岁老人的基本生活。
表1 样本县基础养老金情况 单位:元
年份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2011 55 80 70
2012 55 100 70
2013 55 100 70
2014 55 100 85
2015 60 120 90
表2 各级政府财政缺口率情况 单位:%
年份 省本级 市本级 县级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2007 36.6 30.6 63.7 76.0 63.0 26.9
2008 36.0 32.1 66.6 79.3 61.2 28.8
2009 49.4 37.1 66.9 77.7 55.4 40.1
2010 41.1 39.4 65.2 82.0 58.4 34.0
2011 38.0 37.0 63.8 82.0 53.0 34.8
平均 40.2 35.2 65.3 79.4 58.2 32.9 注:根据河北经济年鉴(2008-2012)计算整理而得.
(二)激励机制优化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1.基本养老金保障效果分析
根据上述设计方案,参保15年及30年的保障水平如下表3、表4所示。参保者即使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时间最短,也能保障基本生活,实现了制度“保基本”原则。同时,设计方案在长缴多得、多缴多补方面也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每多缴100元,未来每年约多领取180元养老金。选择相同缴费档次的情况下,多参保15年,月养老金多领取超过1000元。总之,设计方案的激励效果较好,保障水平较高。
表3 参保15年选择不同缴费层次的保障水平分析 单位:元
缴费额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A B Y A B Y A B Y
100 268.9 156.2 112.7 376.6 374.9 1.7 333.5 332.7 0.8
300 298.5 156.2 142.3 406.3 374.9 31.4 363.2 332.7 30.5
500 328.2 156.2 172.0 436.0 374.9 61.1 392.9 332.7 60.2
700 357.9 156.2 201.7 465.7 374.9 90.8 422.6 332.7 89.9
1000 402.4 156.2 246.2 510.2 374.9 135.3 467.1 332.7 134.4
1500 471.5 156.2 315.3 579.3 374.9 204.4 536.1 332.7 203.5
2000 538.6 156.2 382.4 646.4 374.9 271.5 603.3 332.7 270.6
3000 671.5 156.2 515.3 779.3 374.9 404.4 736.2 332.7 403.5
注:A为月领取养老金额,B为月基本消费额,Y=A-B。
表4 参保30年选择不同缴费层次的保障水平分析 单位:元
缴费额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A B Y A B Y A B Y
100 1237.2 225.2 1011.9 1752.8 540.6 1212.2 1546.5 479.7 1066.8
300 1313.0 225.2 1087.8 1828.6 540.6 1288.0 1622.3 479.7 1142.6
500 1388.8 225.2 1163.6 1904.4 540.6 1363.8 1698.2 479.7 1218.5
700 1464.6 225.2 1239.4 1980.2 540.6 1439.7 1774.0 479.7 1294.3
1000 1578.3 225.2 1353.1 2093.9 540.6 1553.4 1887.7 479.7 1408.0
1500 1754.7 225.2 1529.5 2270.3 540.6 1729.7 2064.1 479.7 1584.4
2000 1926.1 225.2 1700.9 2441.7 540.6 1901.1 2235.5 479.7 1755.8
3000 2265.6 225.2 2040.4 2781.2 540.6 2240.7 2575.0 479.7 2095.3
注:A为月领取养老金额,B为月基本消费额,Y=A-B。
2.省级和县级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分析
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用政府支出的激励性补贴额与政府财政收入的比值来表示,支付能力大小与该地区人口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假设农村参保率为100%,以参保者均选择100元缴费档次、参保15年作为政府最小激励性补贴支出,以参保者均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参保30年作为政府最大激励性补贴支出。
表5 2010年各级政府财政支付能力 单位:亿元,%
地区 最小财政支出 最大财政支出
补贴额 财政收入 比值 补贴额 财政收入 比值
河北省 10.11 2409 0.42 69.62 2409 2.89
行唐县 0.03 2.48 1.35 0.23 2.48 9.28
大厂县 0.01 5.80 0.14 0.06 5.80 1.00
武安市 0.06 53.1 0.12 0.43 53.1 0.82
注:数据根据河北省统计年鉴及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得出.
经济发展好的武安市及农村人口少的大厂县财政支付压力都不大,最高不超过3%。但行唐县经济发展较差、农村人口也不少,财政补贴支付压力相对比较大,为1.35%-9.28%。但需要说明的是:行唐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47元,要所有农民均选择3000元的缴费档次几乎不可能,因此,9.28%的财政补贴压力是最大极限值。根据经验数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新农保制度的总支出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最优比例为0.56% ~1.88%[1],河北省及各个县激励性补贴额与当年财政收入的比值与经验数据大致相同。 3.参保者缴费能力分析
评估参保者缴费能力可以用个人最大缴费能力与缴费率之间的差值来表示,如果差值为正数,则证明有能力缴费;反之,则说明缴费能力欠缺[2]。其中,最大缴费能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纯收入,而缴费率=缴费额/人均纯收入,相应地,最低缴费率=最低缴费档次/人均纯收入,最高缴费率=最高缴费档次/人均纯收入。
由于河北省各个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数据缺失,故取值为河北省平均值3845元。而行唐县、大厂县与武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河北省136个县中排名分别为110、17与23,为提高数据代表性,再选取排名分别为45和80的邢台县、南和县作为分析的依据。
表6 2010年参保者缴费能力分析 单位:元,%
地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 缴费能力 最低缴费率 最高缴费率
行唐县 3647 -5.43 2.74 82.26
南和县 5220 26.34 1.92 57.47
邢台县 6320 39.16 1.58 47.47
大厂县 7696 50.04 1.30 38.98
武安市 7158 46.28 1.40 41.91
从上表可以看出,大厂县与武安市的缴费能力比较强,其它县的缴费能力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减少越来越弱。当然,农民可以选择非最高缴费档次,以保证正常支付。这一数据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农民的参保能力确实需要政府的支持。
四、小结
通过对城乡居保制度激励机制的优化方案设计,并从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居民的支付能力两个角度评估了优化方案实施的可能性,对方案的实施效果的测算结果表明了优化当前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当然,中央政府做好牵头作用,才能更好地带动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因此,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优化个人账户投资渠道等相关配套措施是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的前提。
参考文献:
[1]米红,王鹏.新农保制度模式与财政投入实证研究[J].中国社会保障,2010(6):30.
[2]薛惠元,鲁欢,仙蜜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4):19.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优化方案
一、引言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该文件同时提出,国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参保人大多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而各个省由于财政压力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导致参保者最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未来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激励机制问题,否则未来养老金将失去养老保障作用。本文对样本县现行激励机制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并对优化方案实施的可能性从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及参保者缴费能力两方面进行分析,并对方案的保障效果进行评估。以期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保障老年人生活。
二、样本县选取及政策说明
根据[冀政〔2014〕69号]文件,城乡居保政策共设100-3000元13个缴费档次,参保者自主选择,所缴费用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账户每月养老金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同时,关于多缴多补和长缴多得文件规定:鼓励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为长期缴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适当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市、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设区市、县财政承担。
1.多缴多补政策
行唐县和武安市关于多缴多补的政策与河北省的规定保持一致,参保者选择400元及以下的缴费补贴30元,500元及以上的缴费补贴增加至60元。大厂县目前的政策是参保者选择100-1000元缴费档次的,缴100元补贴30元,每多缴100元就多补贴10元,而选择1500、2000及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200元。
2.长缴多得政策
大部分县市对于长缴多得政策规定与省政策保持一致,即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3.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政策
2012年7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三个样本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基础养老金及动态调整机制也存在差异。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1所示。据此变动可拟合三者的变动曲线以预测未来的情况,行唐县为B=1.074Bn-1,大厂县为B=1.098Bn-1,武安市为B=1.067Bn-1。
三、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效果评估
参照其它省份及河北省激励机制设计较为完善的其它地区,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在现有调整机制的基础上,设计新型调整机制,在满足参保者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保障政府合理承担财政责任,激励参保者多缴费、长缴费,实现制度运行的良性循环。
(一)激励机制优化设计方案
根据冀政〔2014〕69号文件,激励性补贴全部由县(市、区)承担,实施与否取决于其财政实力。而在我国及河北省,县(市、区)级财政实力最弱,财政缺口率最高,它们不愿负担甚至是无力负担激励性补贴带来地更大的财政压力。由表2可以看出,市级财政的实力相对较强。因此,为鼓励参保者长缴费和多缴费,激励性补贴额的出资者应适度向市级及省级财政倾斜,假设激励性补贴额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照2:2:1的比例分担。
从多缴多补来说,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30元,每多缴100元,多补贴15元,保证多缴部分相同的补贴率,但为了防止出现马太效应、拉大贫富差距,对选择1500、2000及3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者,补贴额分别为200、220及250元。从长缴多得来说,缴费超过5年后,每多缴一年加发1元月基础养老金;超过10年后加发2元月基础养老金;超过15年后加发3元月基础养老金;以此类推,每多缴5年,月基础养老金额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1元,但加发的基础养老金额最高不超过60元。除此之外,国家基础养老金每年最少上调10元,尽量保障未参保而又年满60周岁老人的基本生活。
表1 样本县基础养老金情况 单位:元
年份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2011 55 80 70
2012 55 100 70
2013 55 100 70
2014 55 100 85
2015 60 120 90
表2 各级政府财政缺口率情况 单位:%
年份 省本级 市本级 县级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2007 36.6 30.6 63.7 76.0 63.0 26.9
2008 36.0 32.1 66.6 79.3 61.2 28.8
2009 49.4 37.1 66.9 77.7 55.4 40.1
2010 41.1 39.4 65.2 82.0 58.4 34.0
2011 38.0 37.0 63.8 82.0 53.0 34.8
平均 40.2 35.2 65.3 79.4 58.2 32.9 注:根据河北经济年鉴(2008-2012)计算整理而得.
(二)激励机制优化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1.基本养老金保障效果分析
根据上述设计方案,参保15年及30年的保障水平如下表3、表4所示。参保者即使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时间最短,也能保障基本生活,实现了制度“保基本”原则。同时,设计方案在长缴多得、多缴多补方面也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每多缴100元,未来每年约多领取180元养老金。选择相同缴费档次的情况下,多参保15年,月养老金多领取超过1000元。总之,设计方案的激励效果较好,保障水平较高。
表3 参保15年选择不同缴费层次的保障水平分析 单位:元
缴费额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A B Y A B Y A B Y
100 268.9 156.2 112.7 376.6 374.9 1.7 333.5 332.7 0.8
300 298.5 156.2 142.3 406.3 374.9 31.4 363.2 332.7 30.5
500 328.2 156.2 172.0 436.0 374.9 61.1 392.9 332.7 60.2
700 357.9 156.2 201.7 465.7 374.9 90.8 422.6 332.7 89.9
1000 402.4 156.2 246.2 510.2 374.9 135.3 467.1 332.7 134.4
1500 471.5 156.2 315.3 579.3 374.9 204.4 536.1 332.7 203.5
2000 538.6 156.2 382.4 646.4 374.9 271.5 603.3 332.7 270.6
3000 671.5 156.2 515.3 779.3 374.9 404.4 736.2 332.7 403.5
注:A为月领取养老金额,B为月基本消费额,Y=A-B。
表4 参保30年选择不同缴费层次的保障水平分析 单位:元
缴费额 行唐县 大厂县 武安市
A B Y A B Y A B Y
100 1237.2 225.2 1011.9 1752.8 540.6 1212.2 1546.5 479.7 1066.8
300 1313.0 225.2 1087.8 1828.6 540.6 1288.0 1622.3 479.7 1142.6
500 1388.8 225.2 1163.6 1904.4 540.6 1363.8 1698.2 479.7 1218.5
700 1464.6 225.2 1239.4 1980.2 540.6 1439.7 1774.0 479.7 1294.3
1000 1578.3 225.2 1353.1 2093.9 540.6 1553.4 1887.7 479.7 1408.0
1500 1754.7 225.2 1529.5 2270.3 540.6 1729.7 2064.1 479.7 1584.4
2000 1926.1 225.2 1700.9 2441.7 540.6 1901.1 2235.5 479.7 1755.8
3000 2265.6 225.2 2040.4 2781.2 540.6 2240.7 2575.0 479.7 2095.3
注:A为月领取养老金额,B为月基本消费额,Y=A-B。
2.省级和县级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分析
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用政府支出的激励性补贴额与政府财政收入的比值来表示,支付能力大小与该地区人口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假设农村参保率为100%,以参保者均选择100元缴费档次、参保15年作为政府最小激励性补贴支出,以参保者均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参保30年作为政府最大激励性补贴支出。
表5 2010年各级政府财政支付能力 单位:亿元,%
地区 最小财政支出 最大财政支出
补贴额 财政收入 比值 补贴额 财政收入 比值
河北省 10.11 2409 0.42 69.62 2409 2.89
行唐县 0.03 2.48 1.35 0.23 2.48 9.28
大厂县 0.01 5.80 0.14 0.06 5.80 1.00
武安市 0.06 53.1 0.12 0.43 53.1 0.82
注:数据根据河北省统计年鉴及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得出.
经济发展好的武安市及农村人口少的大厂县财政支付压力都不大,最高不超过3%。但行唐县经济发展较差、农村人口也不少,财政补贴支付压力相对比较大,为1.35%-9.28%。但需要说明的是:行唐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47元,要所有农民均选择3000元的缴费档次几乎不可能,因此,9.28%的财政补贴压力是最大极限值。根据经验数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新农保制度的总支出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最优比例为0.56% ~1.88%[1],河北省及各个县激励性补贴额与当年财政收入的比值与经验数据大致相同。 3.参保者缴费能力分析
评估参保者缴费能力可以用个人最大缴费能力与缴费率之间的差值来表示,如果差值为正数,则证明有能力缴费;反之,则说明缴费能力欠缺[2]。其中,最大缴费能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纯收入,而缴费率=缴费额/人均纯收入,相应地,最低缴费率=最低缴费档次/人均纯收入,最高缴费率=最高缴费档次/人均纯收入。
由于河北省各个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数据缺失,故取值为河北省平均值3845元。而行唐县、大厂县与武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河北省136个县中排名分别为110、17与23,为提高数据代表性,再选取排名分别为45和80的邢台县、南和县作为分析的依据。
表6 2010年参保者缴费能力分析 单位:元,%
地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 缴费能力 最低缴费率 最高缴费率
行唐县 3647 -5.43 2.74 82.26
南和县 5220 26.34 1.92 57.47
邢台县 6320 39.16 1.58 47.47
大厂县 7696 50.04 1.30 38.98
武安市 7158 46.28 1.40 41.91
从上表可以看出,大厂县与武安市的缴费能力比较强,其它县的缴费能力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减少越来越弱。当然,农民可以选择非最高缴费档次,以保证正常支付。这一数据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农民的参保能力确实需要政府的支持。
四、小结
通过对城乡居保制度激励机制的优化方案设计,并从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居民的支付能力两个角度评估了优化方案实施的可能性,对方案的实施效果的测算结果表明了优化当前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当然,中央政府做好牵头作用,才能更好地带动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因此,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优化个人账户投资渠道等相关配套措施是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的前提。
参考文献:
[1]米红,王鹏.新农保制度模式与财政投入实证研究[J].中国社会保障,2010(6):30.
[2]薛惠元,鲁欢,仙蜜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