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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是从其交往行为理论中引申出来的一种现代伦理范型,其研究范围严格限于实践理性的道德应用方面,因而体现了义务论、形式主义、认知主义、普遍主义的特征。其重大意义在于重申了理性价值,不但批判了道德怀疑主义、道德情境主义,而且有力地回应了后现代思潮所带来的道德虚无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但话语伦理学并非完美无缺,体现了程序化、理想化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