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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云笼罩下的中情局
2007年12月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将与CIA督察机构配合,启动联合调查程序,以此调查CIA特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随之,美国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也各自宣布,将调查数百小时的录像带被销毁的缘由,而且也要搞清,CIA在审讯恐怖嫌疑犯时,是否采取了法律所不容忍的方式。此后,情报委员会将目标问题细化到:CIA是否采取了非常手段逼供恐怖嫌疑犯,CIA为什么先后两次拒绝提供相关录像带,录像带内容是否“见不得人”,是否符合美国政府关于审讯恐怖活动嫌疑人的规定以及中情局是否想通过销毁这些录像带来掩盖其侵犯人权的事实等等。参议院和司法部都希望能从现任中情局局长麦克尔·海登那里得到回答。
同年12月20日,FBI也协同国会调查人员前往中情局总部,开始就中情局销毁审讯恐怖嫌疑人录像带一事进行调查。中情局官员对媒体说,他们已允许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的调查人员,审查记录审讯两名恐怖嫌疑人过程的档案。情报委员会发言人也证实,该委员会的一些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前往中情局,审查有关审讯档案。众议院德州议长希尔维斯特·雷斯强调,披露的真相可能震撼舆论界,也表明CIA不再是美国可信的情报部门。而此时,海登却一再解释说,销毁录像带不是因为害怕被起诉,而是因为担心审讯特工及其家属的身份被暴露,况且,所有审讯的方法都经布什总统授权。CIA辩护律师总代理约翰·李佐却声称,他已保留与销毁录像带相关的记录,司法部首席检察官则要求CIA提供进一步记录。此后,司法部还召集了CIA监察长约翰·豪杰森和CIA总代理辩护律师开会,这就是所谓的“初步质询”。豪杰森由于在审理和监督CIA特工人员审案保密报告书中,没能提及销毁录像带这一信息而受到广泛的质询。
据CIA证实,2005年10月,在任局长助理回顾称,他曾提及审讯是否有越权行为的质疑,若这样CIA可能遭到国会的批评。当时,白宫并没有马上做出反应。但今天,总统发言人丹娜·佩林诺称,倘若首席检察官长麦克尔·姆凯瑟决定调查,白宫将支持他。而此时,愤怒的民主党人已按捺不住,要求尽快获得调查结果,他们甚至称掩盖审讯真相是别有用心。
面对如此多的责难,海登再次重申,CIA没有必要合法或内部性的保留这些录像带,但情报委员会主席,参议院杰·罗克菲勒确信,录像带是一部最好的审讯记录,若有一份书面的备忘录当然也可以,但他们却悄无声息的毁了所有原始记录。随后,参议员迪克·杜尔滨给首席检察官姆凯瑟打去电话,要求调查CIA的审讯方式。由于没能说服CIA,罗克菲勒今天强烈要求全面调查CIA是否违反法律。
销毁录像带后引发的争端
自从司法部和CIA监督机构以及情报委员会纷纷宣布,要质询CIA销毁录像带的原因,搞清楚录像带的制作和销毁全过程,便成了能否判定CIA违法的关键。但是,CIA销毁录像带是在2005年11月。案发不久,美国ABC新闻记者就曾报道CIA在审讯恐怖嫌疑人时使用了惨无人道的手段。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律学教授姜奈森·图尔雷认为,“CIA心如明镜,他们若对恐怖嫌疑犯进行严刑拷打,那么他们自身也将受到起诉,销毁犯罪证据当然也在情理中” 。录像带在销毁几天后,当时的中情局局长戈斯才获知这件事。他很吃惊,但没有过问,因为他想这个行动属于下属乔斯·罗德里古兹的职权范围。但是,录像带销毁不久,《华盛顿邮报》将中情局非法设在海外的黑狱披露出来,惊动了全世界。
2005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采用严刑拷打,即非人道的、残忍的、下流的和可耻的手段对待犯人,包括所有在押犯,也包括对关押的嫌疑犯进行逼供。紧接着,美国联邦法院也颁布了条令,严格规定了在押犯的待遇。此后,最高法院就古巴关塔那摩被关押犯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案举行了听证会。2006年6月,最高法院迫于舆论的压力,宣布基地组织在押犯的权益受日内瓦公约保护,因此不得对他们实行严刑拷打和残酷折磨。
2005年就任CIA辩护律师的斯科特·姆勒,曾向白宫和情报委员会解释销毁录像带的意图,但当时他们并没有要求观看录像内容。此后,配合罗德里古兹工作的前CIA官员麦克·舒尔告诉ABC新闻记者,销毁录像带没有做错,因为“录像带包含了白宫授权的技术性内容。最重要的是,它包含了一些相关人员的声像资料,而这些人在执行保护美国的任务中一直使用匿名。若把这些人的真实身份披露出来,他们就可能成为基地组织攻击的目标。因此,毋庸置疑,罗德里古兹销毁录像带是正确的。”但参议员卡尔·李文却批驳了这一说法,他称“不销毁录像带并不意味着CIA办案人员的姓名就得不到保护,因为美国法律明文规定,特工人员的身份包括姓名都应得到保护。我们调查此事的真相当然要遵守美国法律,不会肆意披露特工人员的姓名。因此,这样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为此,参众两院开始议论纷纷,他们怀疑CIA销毁录像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避免丢人现眼的审讯逼供被披露,害怕被起诉。此事因此再度引发国际社会对美国政府虐囚丑闻的关注,并成为美国政府内部争斗的新焦点。
尽管海登一再说明,各方面的调查人员都不予理会。因为CIA曾遭人权组织和国会议员的谴责,称此举确定无疑,是销毁其侵犯人权的证据。
未有穷期的纷争
此后,情报委员会重申,仅在中情局总部审查档案还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还希望复印其中一些档案,带回国会。他们当天还证实,律师总代理里佐已同意就销毁审讯录像带一事,在听证会上作证。此后,司法部已开始执行“初步质询”方案,要CIA全面解释销毁录像带的原因。海登再次称,“我欢迎这样的质询,并且要把质询作为解释这些问题的机会。因为销毁这些录像带是有道理的,我们当然也要予以配合。”
司法部特别引用了海登提及的词汇“初步质询”,意即他们将要搜集证据,以确定是否要授权更加深入的调查。而曾经下令销毁录像带的CIA官员罗德里古兹已于2007年8月退休。然而,这位退休官员却一直保持沉默。媒体认为,罗德里古兹才是该案的中心人物。
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官员也向记者披露说,调查销毁录像带一案十分重要,因为它包含了2002年中情局对抓获的基地组织头目审讯的所有情况,还包括策划9.11事件相关的恐怖组织高层人物,也包含了2000年基地组织策划袭击美国科尔号军舰致使17名海军士兵丧身的关键人物审讯内容。这些信息对分析恐怖分子的来龙去脉十分重要,而CIA却不加考虑的将其销毁。
情报委员会直接起草了一份传票,要求查问直接责任人罗德里古兹。此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立克·利希要求在白宫举行听证会。此后,由司法部组成的陪审团要求罗德里古兹出庭。但此后,CIA却宣布,要敞开大门,邀请相关部门前往位于弗吉尼亚州的CIA总部,查看相关文件和录像带的备忘录。但调查人员并不领情,他们还在一再的追问,究竟是谁授权销毁录像带的。尽管司法部和白宫都知道销毁录像带一事,但他们却不完全明白什么时候、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要求索取相关纪录,弄清录像带中究竟有些什么内容。他们若不能获得满意答复,那么至少可以认定,CIA在审讯恐怖嫌疑犯时采用了非法的手段,然后又用非法手段销毁了证据。
司法部调查人员已开始整理CIA的电子邮件和文献,也打算传唤另一些CIA官员。雷斯称,将用其他手段证明,罗德里古兹的证词是否属实,也要求CIA同意让李佐提供证词。雷斯也同时要求CIA的其他律师分别向情报委员会提供证词。
司法部这样做的另一理由是,2002~2004年担任CIA律师事务办公室主任的姆勒先生曾建议不要销毁录像带,但CIA官员却根本不予理会。他们在2004年的CIA备忘录中找到了有关姆勒的荐言,也找到了白宫官员曾在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即要求完好无损地保留录像带。2003年后,姆勒就没有进一步过问此事,因为他相信,CIA应该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不仅如此,司法部陪审团还拒绝了布什总统的手下曾要求延缓调查的要求。他们要求CIA立即提供所有相关文献、电文和其他纪录,但CIA却没能立即做出反应。CIA官员提出,用匿名披露他们的身份,因为他们并没有获得披露真实姓名的授权。
调查就在这种异彩纷呈的激烈争斗中进行着,它使各方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看谁能最先拿获CIA违法的要害证据。调查刚刚开始,一位联邦法官已迫不及待地召集司法部官员讨论,应该给CIA主要责任人罗德里古兹销毁审讯证据怎样定性,他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CIA应该承担怎样的后果。这场战斗未有穷期。■
编辑:韩铁马
2007年12月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将与CIA督察机构配合,启动联合调查程序,以此调查CIA特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随之,美国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也各自宣布,将调查数百小时的录像带被销毁的缘由,而且也要搞清,CIA在审讯恐怖嫌疑犯时,是否采取了法律所不容忍的方式。此后,情报委员会将目标问题细化到:CIA是否采取了非常手段逼供恐怖嫌疑犯,CIA为什么先后两次拒绝提供相关录像带,录像带内容是否“见不得人”,是否符合美国政府关于审讯恐怖活动嫌疑人的规定以及中情局是否想通过销毁这些录像带来掩盖其侵犯人权的事实等等。参议院和司法部都希望能从现任中情局局长麦克尔·海登那里得到回答。
同年12月20日,FBI也协同国会调查人员前往中情局总部,开始就中情局销毁审讯恐怖嫌疑人录像带一事进行调查。中情局官员对媒体说,他们已允许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的调查人员,审查记录审讯两名恐怖嫌疑人过程的档案。情报委员会发言人也证实,该委员会的一些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前往中情局,审查有关审讯档案。众议院德州议长希尔维斯特·雷斯强调,披露的真相可能震撼舆论界,也表明CIA不再是美国可信的情报部门。而此时,海登却一再解释说,销毁录像带不是因为害怕被起诉,而是因为担心审讯特工及其家属的身份被暴露,况且,所有审讯的方法都经布什总统授权。CIA辩护律师总代理约翰·李佐却声称,他已保留与销毁录像带相关的记录,司法部首席检察官则要求CIA提供进一步记录。此后,司法部还召集了CIA监察长约翰·豪杰森和CIA总代理辩护律师开会,这就是所谓的“初步质询”。豪杰森由于在审理和监督CIA特工人员审案保密报告书中,没能提及销毁录像带这一信息而受到广泛的质询。
据CIA证实,2005年10月,在任局长助理回顾称,他曾提及审讯是否有越权行为的质疑,若这样CIA可能遭到国会的批评。当时,白宫并没有马上做出反应。但今天,总统发言人丹娜·佩林诺称,倘若首席检察官长麦克尔·姆凯瑟决定调查,白宫将支持他。而此时,愤怒的民主党人已按捺不住,要求尽快获得调查结果,他们甚至称掩盖审讯真相是别有用心。
面对如此多的责难,海登再次重申,CIA没有必要合法或内部性的保留这些录像带,但情报委员会主席,参议院杰·罗克菲勒确信,录像带是一部最好的审讯记录,若有一份书面的备忘录当然也可以,但他们却悄无声息的毁了所有原始记录。随后,参议员迪克·杜尔滨给首席检察官姆凯瑟打去电话,要求调查CIA的审讯方式。由于没能说服CIA,罗克菲勒今天强烈要求全面调查CIA是否违反法律。
销毁录像带后引发的争端
自从司法部和CIA监督机构以及情报委员会纷纷宣布,要质询CIA销毁录像带的原因,搞清楚录像带的制作和销毁全过程,便成了能否判定CIA违法的关键。但是,CIA销毁录像带是在2005年11月。案发不久,美国ABC新闻记者就曾报道CIA在审讯恐怖嫌疑人时使用了惨无人道的手段。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律学教授姜奈森·图尔雷认为,“CIA心如明镜,他们若对恐怖嫌疑犯进行严刑拷打,那么他们自身也将受到起诉,销毁犯罪证据当然也在情理中” 。录像带在销毁几天后,当时的中情局局长戈斯才获知这件事。他很吃惊,但没有过问,因为他想这个行动属于下属乔斯·罗德里古兹的职权范围。但是,录像带销毁不久,《华盛顿邮报》将中情局非法设在海外的黑狱披露出来,惊动了全世界。
2005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采用严刑拷打,即非人道的、残忍的、下流的和可耻的手段对待犯人,包括所有在押犯,也包括对关押的嫌疑犯进行逼供。紧接着,美国联邦法院也颁布了条令,严格规定了在押犯的待遇。此后,最高法院就古巴关塔那摩被关押犯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案举行了听证会。2006年6月,最高法院迫于舆论的压力,宣布基地组织在押犯的权益受日内瓦公约保护,因此不得对他们实行严刑拷打和残酷折磨。
2005年就任CIA辩护律师的斯科特·姆勒,曾向白宫和情报委员会解释销毁录像带的意图,但当时他们并没有要求观看录像内容。此后,配合罗德里古兹工作的前CIA官员麦克·舒尔告诉ABC新闻记者,销毁录像带没有做错,因为“录像带包含了白宫授权的技术性内容。最重要的是,它包含了一些相关人员的声像资料,而这些人在执行保护美国的任务中一直使用匿名。若把这些人的真实身份披露出来,他们就可能成为基地组织攻击的目标。因此,毋庸置疑,罗德里古兹销毁录像带是正确的。”但参议员卡尔·李文却批驳了这一说法,他称“不销毁录像带并不意味着CIA办案人员的姓名就得不到保护,因为美国法律明文规定,特工人员的身份包括姓名都应得到保护。我们调查此事的真相当然要遵守美国法律,不会肆意披露特工人员的姓名。因此,这样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为此,参众两院开始议论纷纷,他们怀疑CIA销毁录像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避免丢人现眼的审讯逼供被披露,害怕被起诉。此事因此再度引发国际社会对美国政府虐囚丑闻的关注,并成为美国政府内部争斗的新焦点。
尽管海登一再说明,各方面的调查人员都不予理会。因为CIA曾遭人权组织和国会议员的谴责,称此举确定无疑,是销毁其侵犯人权的证据。
未有穷期的纷争
此后,情报委员会重申,仅在中情局总部审查档案还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还希望复印其中一些档案,带回国会。他们当天还证实,律师总代理里佐已同意就销毁审讯录像带一事,在听证会上作证。此后,司法部已开始执行“初步质询”方案,要CIA全面解释销毁录像带的原因。海登再次称,“我欢迎这样的质询,并且要把质询作为解释这些问题的机会。因为销毁这些录像带是有道理的,我们当然也要予以配合。”
司法部特别引用了海登提及的词汇“初步质询”,意即他们将要搜集证据,以确定是否要授权更加深入的调查。而曾经下令销毁录像带的CIA官员罗德里古兹已于2007年8月退休。然而,这位退休官员却一直保持沉默。媒体认为,罗德里古兹才是该案的中心人物。
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官员也向记者披露说,调查销毁录像带一案十分重要,因为它包含了2002年中情局对抓获的基地组织头目审讯的所有情况,还包括策划9.11事件相关的恐怖组织高层人物,也包含了2000年基地组织策划袭击美国科尔号军舰致使17名海军士兵丧身的关键人物审讯内容。这些信息对分析恐怖分子的来龙去脉十分重要,而CIA却不加考虑的将其销毁。
情报委员会直接起草了一份传票,要求查问直接责任人罗德里古兹。此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立克·利希要求在白宫举行听证会。此后,由司法部组成的陪审团要求罗德里古兹出庭。但此后,CIA却宣布,要敞开大门,邀请相关部门前往位于弗吉尼亚州的CIA总部,查看相关文件和录像带的备忘录。但调查人员并不领情,他们还在一再的追问,究竟是谁授权销毁录像带的。尽管司法部和白宫都知道销毁录像带一事,但他们却不完全明白什么时候、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要求索取相关纪录,弄清录像带中究竟有些什么内容。他们若不能获得满意答复,那么至少可以认定,CIA在审讯恐怖嫌疑犯时采用了非法的手段,然后又用非法手段销毁了证据。
司法部调查人员已开始整理CIA的电子邮件和文献,也打算传唤另一些CIA官员。雷斯称,将用其他手段证明,罗德里古兹的证词是否属实,也要求CIA同意让李佐提供证词。雷斯也同时要求CIA的其他律师分别向情报委员会提供证词。
司法部这样做的另一理由是,2002~2004年担任CIA律师事务办公室主任的姆勒先生曾建议不要销毁录像带,但CIA官员却根本不予理会。他们在2004年的CIA备忘录中找到了有关姆勒的荐言,也找到了白宫官员曾在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即要求完好无损地保留录像带。2003年后,姆勒就没有进一步过问此事,因为他相信,CIA应该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不仅如此,司法部陪审团还拒绝了布什总统的手下曾要求延缓调查的要求。他们要求CIA立即提供所有相关文献、电文和其他纪录,但CIA却没能立即做出反应。CIA官员提出,用匿名披露他们的身份,因为他们并没有获得披露真实姓名的授权。
调查就在这种异彩纷呈的激烈争斗中进行着,它使各方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看谁能最先拿获CIA违法的要害证据。调查刚刚开始,一位联邦法官已迫不及待地召集司法部官员讨论,应该给CIA主要责任人罗德里古兹销毁审讯证据怎样定性,他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CIA应该承担怎样的后果。这场战斗未有穷期。■
编辑:韩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