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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有幸较早地捧读胡平仁先生的专著《法理学基础问题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卒读全书,不禁感悟法理学强大的生命力。法理学,它的蓬勃生机,它的永不枯竭的智慧源泉,它的永不中断、永远前进的生命力就在于批判、吸收、创新,从而拾级而上,步步登高。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任何学科要建立起宏伟壮丽的理论大厦,必不可忽视基础问题的研究。就法理学而言,基础性即是一般性、规律性。在我国的法学学科群中,法理学起着中心学科的作用。法理学对法学一般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探讨其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