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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无疑反映了中国构建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倾向。作为未成年人案件不可或缺的社会调查制度应弃旧扬新,从少年司法理念中获得正当化基础。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要以此为指导构建细致的社会调查制度,并探索建立其适用规则,为包括附条件不起诉在内的未成人年转处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