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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當前,国内司法鉴定机构所进行的各类交通事故痕迹及物证司法鉴定工作都是针对传统燃油车辆的。随着各种混动型、纯电型等新能源汽车逐渐普及,针对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交通事故也将日益增多,制定相应的技术鉴定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为此,本文深入分析了新能源汽车由于结构和原理的不同对现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产生的变化,试图将目前广泛针对传统燃油汽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内容和方法引深至新能源汽车,为进一步研究基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交通司法鉴定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自动驾驶
0 前言
痕迹鉴定是鉴定人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提取,并对其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是其中一分项鉴定类别,其意义是通过检验分析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道路环境、交通设施、人员、视频资料等交通要素,判断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形成过程,为解决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划分问题和案件事实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2020年司法部发布的《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文件中对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分类,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当前以电动化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根据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车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其中发展愿景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可以预见,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进入市场,并逐渐替代传统燃油汽车。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在动力来源、动力传输方式、车辆部件构成、智能化程度上均存在较大差异,现行基于传统燃油汽车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的具体项目内容和方法也势必要发生相应的较大变化。通过比较传统燃油汽车与电动汽车的差异,研究电动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内容和方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和原理差异
根据汽车基本组成部分划分,电动汽车基本由驱动系统(电机)、电源系统(电池)、电子控制系统、底盘和车身五个部分组成,各部件之间的机械硬连接大幅度减少,整车部件组成相对简单,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占据整车空间较小。在行驶原理上,通过电源系统的动力电池输出电能,通过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运转产生动力,再通过减速机构将动力传给驱动车轮,使电动汽车行驶。
燃油汽车一般由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等四个部分组成,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由2大机构5大系组成: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冷却系、燃料供给系、润滑系、点火系、启动系组成,但是柴油机比汽油机少一个点火系统。底盘作用是支撑、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的总成,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常行驶。底盘由传动系(包含离合器、变速器、万向节、传动轴和驱动桥等)、行驶系(包含车架、车桥、悬架和车轮等)、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车身安装在底盘的车架上,汽车、客车的车身一般是整体结构,货车车身一般是由驾驶室和货箱两部分组成。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大部分组成,电源包括蓄电池和发电机,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启动系、汽油机的点火系和其它用电装置。
2 电动汽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包括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如机动车、非机动车);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等)。判断涉案车辆类型,是根据车辆部件构成、外廓尺寸、性能参数等信息,依据现行实施有效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国家认定标准对其进行属性鉴定。判断燃油汽车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现在使用的鉴定方法基本是通过对车辆外观检查、启动测试、仪器检测的方式进行,如燃油汽车的传动轴断裂原因鉴定,通过对传动轴断口进行检查和处理,并使用扫描电镜等设备对其进行分析,判断该传动轴断裂是因自身原因还是外界原因所致。
电动汽车中,因为各类传感器和5G技术将广泛使用,汽车系统智能化程度提升,系统能够持续监控自身状况,电动汽车也能保持“永久在线”与云端服务器进行数据传递,事故发生后,通过汽车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接口读取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中存储的各传感器数据、行驶数据或通过汽车服务提供商获取车辆上传至云端的各传感器数据,将有效筛查和分析电动汽车中故障部件和部位,相较于燃油汽车判断引起事故发生的可疑故障部件所使用的排查方法,可以有效减少筛查时间,确定汽车故障部件后,再对其技术状况或性能进行鉴定。
3 电动汽车环境下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包括对交通事故现场或事故发生地点等相关区域进行勘查、测量;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交通附属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如道路线形、护栏、标志、标线等);判断事故相关区域交通设施的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材料、设置位置、几何尺寸、力学性能等)。现在对交通设施普遍使用的鉴定方法是通过勘查检验、物理测试、化学分析的方式进行,判断交通设施各项指标和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该类交通设施的要求。
在当前社会发展阶段,该鉴定项目与车辆本身无较大关系,但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在电动汽车环境下,随着电动汽车5G与C-V2X等网联技术的应用,人-车-路-云将成为一个信息交互闭环系统,交通设施也会被赋予联网和智能监测自身状态的功能,汽车与汽车之间、汽车与交通设施之间具备交换实时状态和通信的能力,汽车系统还可以通过研判算法产生预测信息,让汽车具有突破视觉死角和跨越遮挡物的信息获取能力,且不受天气状况影响,对因驾驶员错误判断交通设施引起的事故数量可以起到下降作用,也因为电动汽车配置摄像头数量的增多,通过获取摄像头记录的视频,对分析何种交通设施引起的事故发生、交通设施损坏与事故发生的先后顺序也起到辅助作用。 4 電动汽车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现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外观痕迹特征辨识比对的方式进行,对于微量痕迹和特殊痕迹特征,会结合其它鉴定类别的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和证据补强。
对于电动汽车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而言,因为配备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和摄像头是其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基本硬件配置要求,通过获取上述传感器所记录的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时的行驶数据,也能起到证明事故发生的作用,且相较于当前的以外观痕迹特征辨识比对作为判断事故发生和过程的鉴定方法,在证据层面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还原度上更有说服力。
5 电动汽车速度鉴定
车辆速度鉴定是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现在车速鉴定主要是通过道路监控设施(录像)、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录像)、汽车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进行车速计算和获取车速数据,误差相对较小,而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模拟实验的方法进行车辆速度鉴定,因为误差稍大,在实际鉴定过程中运用较少,因为交通事故现场制动痕迹长度的判定存在客观因素影响,未在道路形成制动痕迹不代表车辆在该路段未采取制动措施和形成了制动效果,且现行的鉴定标准中利用制动拖印计算车辆速度,最终意见是得出一个速度范围区间,在现实中,可能对于界定车辆是否超速行驶会存在争议,也不能客观反映车辆在某一路面位置的真实车速;模拟实验鉴定车速,在某些情况下会受限于被鉴定车辆已损坏严重不可测试和测试车辆与被鉴定车辆在制动力上存在差异,计算得出的车速鉴定意见更有参考价值而不太具有反映真实车速的价值。
6 电动汽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是基于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结果,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综合判断涉案人员、车辆、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包括交通行为方式、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轮胎破损原因等。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是通过对事故所涉人、车、道路及周围环境等的痕迹物证勘验,客观分析出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处在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形态中涉案各方的行为状态;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是通过获取事故路口交通信号配时,并对视频图像进行检验,依据视频中可见的其它信号灯状态,确定视频中某对象通过道路某位置时对应方向的目标信号灯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鉴定,是通过对起火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勘验,排查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判断车辆是因为自身因素起火还是外界因素传导起火;轮胎破损原因鉴定,是通过检验轮胎破损豁口及内外部形态,分析内外胎用料情况并进行每种成分的物理性能测试,判断引起轮胎破损的原因。
传统上受限于车辆和事故现场环境设施的原因,判断事故中人员、车辆的状态及事故过程往往难度较大,需要结合多种鉴定类别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而在电动汽车上,因为各类传感器和摄像头的数量大幅增加,汽车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包括车辆内部的信息、行驶数据也都被记录下来,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而言,将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有助于客观、准确的查明事故原因,解决交通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7 电动汽车自动驾驶环境下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划分,汽车自动驾驶等级分成0至5级: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自动驾驶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功能和特点,未来肯定会广泛应用,它赋予汽车智能感知和实时记录周围环境的能力,也将显著降低事故发生率。在当前的电动汽车中,普遍搭载的是具有L2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因为当前技术发展原因和法律的空白,所以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依然是驾驶员,且因为技术发展阶段功能的不完善和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设计逻辑的差异,现实中也出现一些在传统燃油汽车中不常出现的故障并引起事故发生的事件,例如燃油汽车与电动汽车对于刹车控制方式和逻辑差异,刹车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在实现完全自动驾驶和法律完善的环境下,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会发生变化,那么对于自动驾驶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判断引起事故的原因是自动驾驶系统设计问题还是人员干预也会成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内容。
8 结语
以电动化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势必成为汽车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智能化、网联化和自动驾驶作为其核心功能,对交通领域影响会较为深远。可以预见,随着电动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普及和技术的完善,交通事故发生率肯定会下降,但交通事故不会完全消失,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停止使用,受制于车辆结构、智能化程度、驾驶方式的差异,其也会作为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可控因素,电动汽车自动驾驶功能也达不到可以完全避免所有事故发生的水平。对于一些技术发展也不能避免的问题,如路面螺钉和汽车部件机械损坏引起事故发生的偶然事件,依然需要通过逐步排查的检验方式去找到最终的事故原因。对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中各类鉴定项目而言,其鉴定方法会随着电动汽车技术进步而改进,朝着更全面完整、客观真实的方向去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鉴定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点,所以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地位不会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而改变,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未来也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参考文献:
[1]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S].司法部,司规[2020]5号.
[2]李仲奎.纯电动汽车车身结构特点分析与研究[J].汽车工程学报,2019,9(5):385-390.
[3]李克强.智能网联汽车云控系统及其实现[J].汽车工程,2020,42(12):1595-1605.
[4]李丽莉.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常见问题分析[J].中国司法鉴定,2014(6):72-74.
[5]冯浩.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概述[J].中国司法鉴定,2015(5):69-73.
[6]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S].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自动驾驶
0 前言
痕迹鉴定是鉴定人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提取,并对其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是其中一分项鉴定类别,其意义是通过检验分析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道路环境、交通设施、人员、视频资料等交通要素,判断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形成过程,为解决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划分问题和案件事实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2020年司法部发布的《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文件中对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分类,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当前以电动化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根据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车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其中发展愿景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可以预见,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进入市场,并逐渐替代传统燃油汽车。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在动力来源、动力传输方式、车辆部件构成、智能化程度上均存在较大差异,现行基于传统燃油汽车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的具体项目内容和方法也势必要发生相应的较大变化。通过比较传统燃油汽车与电动汽车的差异,研究电动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内容和方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和原理差异
根据汽车基本组成部分划分,电动汽车基本由驱动系统(电机)、电源系统(电池)、电子控制系统、底盘和车身五个部分组成,各部件之间的机械硬连接大幅度减少,整车部件组成相对简单,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占据整车空间较小。在行驶原理上,通过电源系统的动力电池输出电能,通过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运转产生动力,再通过减速机构将动力传给驱动车轮,使电动汽车行驶。
燃油汽车一般由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等四个部分组成,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由2大机构5大系组成: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冷却系、燃料供给系、润滑系、点火系、启动系组成,但是柴油机比汽油机少一个点火系统。底盘作用是支撑、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的总成,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常行驶。底盘由传动系(包含离合器、变速器、万向节、传动轴和驱动桥等)、行驶系(包含车架、车桥、悬架和车轮等)、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车身安装在底盘的车架上,汽车、客车的车身一般是整体结构,货车车身一般是由驾驶室和货箱两部分组成。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大部分组成,电源包括蓄电池和发电机,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启动系、汽油机的点火系和其它用电装置。
2 电动汽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包括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如机动车、非机动车);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等)。判断涉案车辆类型,是根据车辆部件构成、外廓尺寸、性能参数等信息,依据现行实施有效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国家认定标准对其进行属性鉴定。判断燃油汽车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现在使用的鉴定方法基本是通过对车辆外观检查、启动测试、仪器检测的方式进行,如燃油汽车的传动轴断裂原因鉴定,通过对传动轴断口进行检查和处理,并使用扫描电镜等设备对其进行分析,判断该传动轴断裂是因自身原因还是外界原因所致。
电动汽车中,因为各类传感器和5G技术将广泛使用,汽车系统智能化程度提升,系统能够持续监控自身状况,电动汽车也能保持“永久在线”与云端服务器进行数据传递,事故发生后,通过汽车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接口读取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中存储的各传感器数据、行驶数据或通过汽车服务提供商获取车辆上传至云端的各传感器数据,将有效筛查和分析电动汽车中故障部件和部位,相较于燃油汽车判断引起事故发生的可疑故障部件所使用的排查方法,可以有效减少筛查时间,确定汽车故障部件后,再对其技术状况或性能进行鉴定。
3 电动汽车环境下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包括对交通事故现场或事故发生地点等相关区域进行勘查、测量;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交通附属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如道路线形、护栏、标志、标线等);判断事故相关区域交通设施的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材料、设置位置、几何尺寸、力学性能等)。现在对交通设施普遍使用的鉴定方法是通过勘查检验、物理测试、化学分析的方式进行,判断交通设施各项指标和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该类交通设施的要求。
在当前社会发展阶段,该鉴定项目与车辆本身无较大关系,但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在电动汽车环境下,随着电动汽车5G与C-V2X等网联技术的应用,人-车-路-云将成为一个信息交互闭环系统,交通设施也会被赋予联网和智能监测自身状态的功能,汽车与汽车之间、汽车与交通设施之间具备交换实时状态和通信的能力,汽车系统还可以通过研判算法产生预测信息,让汽车具有突破视觉死角和跨越遮挡物的信息获取能力,且不受天气状况影响,对因驾驶员错误判断交通设施引起的事故数量可以起到下降作用,也因为电动汽车配置摄像头数量的增多,通过获取摄像头记录的视频,对分析何种交通设施引起的事故发生、交通设施损坏与事故发生的先后顺序也起到辅助作用。 4 電动汽车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现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外观痕迹特征辨识比对的方式进行,对于微量痕迹和特殊痕迹特征,会结合其它鉴定类别的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和证据补强。
对于电动汽车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而言,因为配备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和摄像头是其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基本硬件配置要求,通过获取上述传感器所记录的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时的行驶数据,也能起到证明事故发生的作用,且相较于当前的以外观痕迹特征辨识比对作为判断事故发生和过程的鉴定方法,在证据层面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还原度上更有说服力。
5 电动汽车速度鉴定
车辆速度鉴定是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现在车速鉴定主要是通过道路监控设施(录像)、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录像)、汽车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进行车速计算和获取车速数据,误差相对较小,而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模拟实验的方法进行车辆速度鉴定,因为误差稍大,在实际鉴定过程中运用较少,因为交通事故现场制动痕迹长度的判定存在客观因素影响,未在道路形成制动痕迹不代表车辆在该路段未采取制动措施和形成了制动效果,且现行的鉴定标准中利用制动拖印计算车辆速度,最终意见是得出一个速度范围区间,在现实中,可能对于界定车辆是否超速行驶会存在争议,也不能客观反映车辆在某一路面位置的真实车速;模拟实验鉴定车速,在某些情况下会受限于被鉴定车辆已损坏严重不可测试和测试车辆与被鉴定车辆在制动力上存在差异,计算得出的车速鉴定意见更有参考价值而不太具有反映真实车速的价值。
6 电动汽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是基于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结果,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综合判断涉案人员、车辆、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包括交通行为方式、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轮胎破损原因等。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是通过对事故所涉人、车、道路及周围环境等的痕迹物证勘验,客观分析出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处在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形态中涉案各方的行为状态;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是通过获取事故路口交通信号配时,并对视频图像进行检验,依据视频中可见的其它信号灯状态,确定视频中某对象通过道路某位置时对应方向的目标信号灯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鉴定,是通过对起火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勘验,排查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判断车辆是因为自身因素起火还是外界因素传导起火;轮胎破损原因鉴定,是通过检验轮胎破损豁口及内外部形态,分析内外胎用料情况并进行每种成分的物理性能测试,判断引起轮胎破损的原因。
传统上受限于车辆和事故现场环境设施的原因,判断事故中人员、车辆的状态及事故过程往往难度较大,需要结合多种鉴定类别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而在电动汽车上,因为各类传感器和摄像头的数量大幅增加,汽车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包括车辆内部的信息、行驶数据也都被记录下来,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而言,将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有助于客观、准确的查明事故原因,解决交通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7 电动汽车自动驾驶环境下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划分,汽车自动驾驶等级分成0至5级: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自动驾驶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功能和特点,未来肯定会广泛应用,它赋予汽车智能感知和实时记录周围环境的能力,也将显著降低事故发生率。在当前的电动汽车中,普遍搭载的是具有L2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因为当前技术发展原因和法律的空白,所以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依然是驾驶员,且因为技术发展阶段功能的不完善和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设计逻辑的差异,现实中也出现一些在传统燃油汽车中不常出现的故障并引起事故发生的事件,例如燃油汽车与电动汽车对于刹车控制方式和逻辑差异,刹车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在实现完全自动驾驶和法律完善的环境下,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会发生变化,那么对于自动驾驶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判断引起事故的原因是自动驾驶系统设计问题还是人员干预也会成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内容。
8 结语
以电动化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势必成为汽车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智能化、网联化和自动驾驶作为其核心功能,对交通领域影响会较为深远。可以预见,随着电动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普及和技术的完善,交通事故发生率肯定会下降,但交通事故不会完全消失,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停止使用,受制于车辆结构、智能化程度、驾驶方式的差异,其也会作为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可控因素,电动汽车自动驾驶功能也达不到可以完全避免所有事故发生的水平。对于一些技术发展也不能避免的问题,如路面螺钉和汽车部件机械损坏引起事故发生的偶然事件,依然需要通过逐步排查的检验方式去找到最终的事故原因。对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中各类鉴定项目而言,其鉴定方法会随着电动汽车技术进步而改进,朝着更全面完整、客观真实的方向去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鉴定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点,所以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地位不会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而改变,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未来也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参考文献:
[1]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S].司法部,司规[2020]5号.
[2]李仲奎.纯电动汽车车身结构特点分析与研究[J].汽车工程学报,2019,9(5):385-390.
[3]李克强.智能网联汽车云控系统及其实现[J].汽车工程,2020,42(12):1595-1605.
[4]李丽莉.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常见问题分析[J].中国司法鉴定,2014(6):72-74.
[5]冯浩.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概述[J].中国司法鉴定,2015(5):69-73.
[6]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