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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0年,苏共“28大”决定推行政治、经济全面的“激进改革”,政治上实行多党制,经济上实行“可调节的市场经济”。自此之后,苏联经济改革特别是国营企业改革的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大体自1990年起,先在学术界,后在官方文件中出现了“私有化”这一新概念。 俄文“私有化”()一词来自英文“privatization”一词的音译。英文这一词的字面含义是“把公有的变为私有的或民间的”,是与国有化相对应的。自1979年英国撒切尔夫人推行国有或公有企业私有化之后,privatization一词开始在西方国家广为流行。这一词的实践内涵相当广泛,实际上包括了按民间企业经营原则对国有或公有企业进行改造的全部内容,其中既有所有制转换也有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变革的含义。因此,在西方国家还相应有“财产私有化”、“经营私有化”、“管理私有化”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