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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甲公司是1999年4月由台商周某注册成立独资企业,并于当年投产运营.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170万美元(合14,059,000元人民币),无形资产70万美元(合5,540,900元人民币),系由该市人民政府有偿出让原市属国有A企业全部资产取得的,周某以此作为注册资本并另投入60万美元成立了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