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天津市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2月4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该市的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委、财政局、人社局、文明办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专属的信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