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当前土地供需突出矛盾,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湖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对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准入门槛、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建立土地税收调节机制、实行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制度、实行工业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后评价制度等方面作了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