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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冠中画作《池塘》的官司纠纷,已经在艺术品投资领域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投资者需要明白的关键点是,艺术品投资不能寄希望于事后的维权,而要在拍卖之前做好“功课”。
230万元巨款拍得的艺术大家吴冠中画作《池塘》,却被作者本人认定为赝品。为了挽回损失,买画人苏某将拍卖公司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以及委托人萧某一并推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近日,这起引发众多投资者关注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定原告败诉。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于吴冠中画作《池塘》的官司纠纷也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对于这一事件,各界人士也自有不同说法,各方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各有道理。不过不少读者仍然非常关心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能够从中得到一些什么样的教训。的确,这一事件已经在艺术品投资领域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明白的关键点就是,艺术品投资不能寄希望于事后的维权,而要在拍卖之前做好“功课”。
买到赝品维权难
从目前的拍卖市场来看,虽然仿冒吴冠中的画作被拍卖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2006年9月,就曾有“吴冠中作品专场拍卖会”因全部拍品是赝品而被终止的消息。但此次的这场官司中,由于吴冠中的名气、艺术品市场的人气、拍卖行常被诟病的风气,加之媒体记者出庭等几方面因素的共同发酵,还是在收藏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反响。特别是吴冠中还亲自在外裱玻璃上题写“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2008年7月1日”。
法院判决称,我国《拍卖法》虽然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和“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瑕疵”,但同时也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这两条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交易中就拍品瑕疵做出免责声明,而购买者对拍品瑕疵的查验义务,将明显重于一般的买卖合同交易。尤其是在比较特殊的艺术品拍卖中,真伪鉴定主要依靠个人主观认识,拍卖公司也很难确定拍品的真伪。因此,如果购买者在了解了拍卖公司的免责条款后,仍然选择参加竞买,就要承担买到伪作的市场风险。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之所以原告会败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拍卖行编印的图录或以其他形式对任何拍卖品的作者、来历、年代、尺寸、质地、装裱、归属、真实性、出处、保存情况、估价等方面的介绍,仅供买家参考,不表明本公司的任何担保,这无疑使得原告非常不利。对于普通艺术品市场的投资者来说,既然买到赝品之后维权难,就应该购买之前做足功课。
藏品描述莫轻信
与其他的吴冠中画作相比,这幅《池塘》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在画中有一段说明:“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一九八二年”。这句话的确非常吸引投资者,因为即使对于没有经验的买家来说,也会觉得造假的人不可能这么模仿吧。但事实上,造假的人正是抓住了人们这种心理,从目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来看,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1983年纽约一家非常著名的拍卖行拍卖了一批张大千作品,其中一幅为“临摹敦煌壁画唐人大士像”,系工笔重彩,在画右款书二行“敬抚莫高窟唐人大士一区寄奉君壁道兄永充供奉蜀郡张大爱”,下钤“张爱之印”、“大干”二印,复有“夏涵思”一印,而戏法就在此印上。此人是德国有名的中国艺术品收藏家,据他提供的资料说,此画1976年购于沪上。其中就可看出作伪者的心思了,画既出于名家张大千之手,复赠于大画家黄君壁,而画又于离乱中得之沪上,复经“夏涵思”收藏,骤看起来似是天衣无缝,就连拍卖公司亦拟以该画作封面广告。但黄君壁一见之下即表示:“张氏没有送过我此画。”最后经过一番曲折,画价以低于估价的7750美元售出。
越是大牌的画家,作伪者的手法越是高明。以傅抱石画作的赝品为例:“北京产”的傅抱石伪作,常题有“中高级干部”的上款;“四川产”傅抱石伪作,其特点是题款一律写父亲“一九四×年写于重庆西郊金刚坡下山斋”等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无论拍品的描述多么可信,都要多一个心眼,特别是越具有故事性的描述,越能引起投资者特别是不懂鉴定的投资者关注。毕竟描述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不是鉴定的全部。
拍场捡漏要小心
据知情人士介绍,此次买家之所以会看中《池塘》这幅作品,很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这幅油画的尺寸达到了90厘米×60厘米,在当时类似尺寸吴冠中作品的价格至少是400万至500万元。这也难怪买家当时成功竞拍之后,觉得自己捡了个大漏。但最终说明,不是个大馅饼,而是一个大陷阱。
很多人进收藏圈总是抱着捡漏的心态,其实这也是收藏中最忌讳的事情。戒骄、戒躁、戒贪,在收藏中尤其重要。一旦你以捡漏为目的,贪便宜,往往会上当受骗,天下的陷阱往往多于馅饼,要有捡漏的准备,不可有捡漏的心态,所以收藏需要冷静,同时也需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初涉艺术品投资领域的投资者,多是抱着“赚钱”的目的而来,谁的画“红”就买谁的。这当中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很容易买到赝品。最好不要指望在大拍中去捡漏。
从近年来的拍卖市场上来看,“皇家御墨”入市量简直多如牛毛。所谓“乾隆”、“康熙”、“雍正”、“光绪”、“成亲王”与“恭亲王”等等手笔的成品根本就让人无暇应接,其中便宜的只要几千元,贵的则达到几百万元。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乾隆”的书法,只要几千元,而同尺寸的要达到了几十万元的话,那就要小心了,几乎可以99%的说明这件作品有问题,否则为什么没有其他人与你竞拍呢?对于这些低价拍品多问几个为什么,往往可以使你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信著录信专家
这张《池塘》之所以能够进入艺术品市场才四个月就被买家看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其放在拍卖行宣传册的封面第二张,另外还有一套八张安徽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第l版的明信片,其中一张就是这幅吴冠中的《池塘》。但通过安徽工商局出具的安徽美术出版社的工商信息,证明安徽美术出版社于1986年成立,这套明信片无疑是伪造的。
从目前的拍卖市场来看,一些推销赝品的人摸准了买家的心理特点,制作所谓的著录印刷品,以蒙骗投资者,主要的方法有:将某名家的真迹和赝品混合在一起,印成画册,以蒙骗买家;有些出版社只要付款就能刊登作品图片,为赝品的著录提供了便利通道,可以说这本出版物就是为这件赝品印刷的。更为恶劣的是通过“偷梁换柱”,就为赝品杜撰一本已经发行的著录书籍,只是将其中的一页换成这件赝品的图案。
对于此次拍卖的这张《池塘》,著名艺术评论家石建邦表示,虽然造假者费尽心机,但还有许多漏洞,如年份、地点、风格、题材、题字、尺寸、材质等,如果排除投机、捡漏的心态,有眼力的收藏家是能辨出真伪的。至少如果拍卖之前,能请有关专家看一下的话,还是可以避免花这冤枉钱的。
邀请专家进行艺术品投资,不仅是让你辨别真伪,更可以帮你发现珍品,这主要是凭借着其在这个领域的经验以及判断,他们对于拍品的认识,往往可以让你茅塞顿开。像此次香港佳士得拍卖行秋拍中,有一件文徵明的《鹤所图》却以高于底价4倍成交,对此,佳士得原上海首席代表、现为顾问的章晖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这件作品开门见山并且品相完好。收藏界历来有“粗文细沈”之说,意思是粗笔的文徵明难得,如此品相完好又开门见山的“粗文”,是近年来拍卖会上少见的。
230万元巨款拍得的艺术大家吴冠中画作《池塘》,却被作者本人认定为赝品。为了挽回损失,买画人苏某将拍卖公司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以及委托人萧某一并推上了法院的被告席。近日,这起引发众多投资者关注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定原告败诉。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于吴冠中画作《池塘》的官司纠纷也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对于这一事件,各界人士也自有不同说法,各方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各有道理。不过不少读者仍然非常关心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能够从中得到一些什么样的教训。的确,这一事件已经在艺术品投资领域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明白的关键点就是,艺术品投资不能寄希望于事后的维权,而要在拍卖之前做好“功课”。
买到赝品维权难
从目前的拍卖市场来看,虽然仿冒吴冠中的画作被拍卖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2006年9月,就曾有“吴冠中作品专场拍卖会”因全部拍品是赝品而被终止的消息。但此次的这场官司中,由于吴冠中的名气、艺术品市场的人气、拍卖行常被诟病的风气,加之媒体记者出庭等几方面因素的共同发酵,还是在收藏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反响。特别是吴冠中还亲自在外裱玻璃上题写“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2008年7月1日”。
法院判决称,我国《拍卖法》虽然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和“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瑕疵”,但同时也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这两条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交易中就拍品瑕疵做出免责声明,而购买者对拍品瑕疵的查验义务,将明显重于一般的买卖合同交易。尤其是在比较特殊的艺术品拍卖中,真伪鉴定主要依靠个人主观认识,拍卖公司也很难确定拍品的真伪。因此,如果购买者在了解了拍卖公司的免责条款后,仍然选择参加竞买,就要承担买到伪作的市场风险。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之所以原告会败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拍卖行编印的图录或以其他形式对任何拍卖品的作者、来历、年代、尺寸、质地、装裱、归属、真实性、出处、保存情况、估价等方面的介绍,仅供买家参考,不表明本公司的任何担保,这无疑使得原告非常不利。对于普通艺术品市场的投资者来说,既然买到赝品之后维权难,就应该购买之前做足功课。
藏品描述莫轻信
与其他的吴冠中画作相比,这幅《池塘》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在画中有一段说明:“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一九八二年”。这句话的确非常吸引投资者,因为即使对于没有经验的买家来说,也会觉得造假的人不可能这么模仿吧。但事实上,造假的人正是抓住了人们这种心理,从目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来看,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1983年纽约一家非常著名的拍卖行拍卖了一批张大千作品,其中一幅为“临摹敦煌壁画唐人大士像”,系工笔重彩,在画右款书二行“敬抚莫高窟唐人大士一区寄奉君壁道兄永充供奉蜀郡张大爱”,下钤“张爱之印”、“大干”二印,复有“夏涵思”一印,而戏法就在此印上。此人是德国有名的中国艺术品收藏家,据他提供的资料说,此画1976年购于沪上。其中就可看出作伪者的心思了,画既出于名家张大千之手,复赠于大画家黄君壁,而画又于离乱中得之沪上,复经“夏涵思”收藏,骤看起来似是天衣无缝,就连拍卖公司亦拟以该画作封面广告。但黄君壁一见之下即表示:“张氏没有送过我此画。”最后经过一番曲折,画价以低于估价的7750美元售出。
越是大牌的画家,作伪者的手法越是高明。以傅抱石画作的赝品为例:“北京产”的傅抱石伪作,常题有“中高级干部”的上款;“四川产”傅抱石伪作,其特点是题款一律写父亲“一九四×年写于重庆西郊金刚坡下山斋”等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无论拍品的描述多么可信,都要多一个心眼,特别是越具有故事性的描述,越能引起投资者特别是不懂鉴定的投资者关注。毕竟描述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不是鉴定的全部。
拍场捡漏要小心
据知情人士介绍,此次买家之所以会看中《池塘》这幅作品,很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这幅油画的尺寸达到了90厘米×60厘米,在当时类似尺寸吴冠中作品的价格至少是400万至500万元。这也难怪买家当时成功竞拍之后,觉得自己捡了个大漏。但最终说明,不是个大馅饼,而是一个大陷阱。
很多人进收藏圈总是抱着捡漏的心态,其实这也是收藏中最忌讳的事情。戒骄、戒躁、戒贪,在收藏中尤其重要。一旦你以捡漏为目的,贪便宜,往往会上当受骗,天下的陷阱往往多于馅饼,要有捡漏的准备,不可有捡漏的心态,所以收藏需要冷静,同时也需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初涉艺术品投资领域的投资者,多是抱着“赚钱”的目的而来,谁的画“红”就买谁的。这当中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很容易买到赝品。最好不要指望在大拍中去捡漏。
从近年来的拍卖市场上来看,“皇家御墨”入市量简直多如牛毛。所谓“乾隆”、“康熙”、“雍正”、“光绪”、“成亲王”与“恭亲王”等等手笔的成品根本就让人无暇应接,其中便宜的只要几千元,贵的则达到几百万元。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乾隆”的书法,只要几千元,而同尺寸的要达到了几十万元的话,那就要小心了,几乎可以99%的说明这件作品有问题,否则为什么没有其他人与你竞拍呢?对于这些低价拍品多问几个为什么,往往可以使你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信著录信专家
这张《池塘》之所以能够进入艺术品市场才四个月就被买家看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其放在拍卖行宣传册的封面第二张,另外还有一套八张安徽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第l版的明信片,其中一张就是这幅吴冠中的《池塘》。但通过安徽工商局出具的安徽美术出版社的工商信息,证明安徽美术出版社于1986年成立,这套明信片无疑是伪造的。
从目前的拍卖市场来看,一些推销赝品的人摸准了买家的心理特点,制作所谓的著录印刷品,以蒙骗投资者,主要的方法有:将某名家的真迹和赝品混合在一起,印成画册,以蒙骗买家;有些出版社只要付款就能刊登作品图片,为赝品的著录提供了便利通道,可以说这本出版物就是为这件赝品印刷的。更为恶劣的是通过“偷梁换柱”,就为赝品杜撰一本已经发行的著录书籍,只是将其中的一页换成这件赝品的图案。
对于此次拍卖的这张《池塘》,著名艺术评论家石建邦表示,虽然造假者费尽心机,但还有许多漏洞,如年份、地点、风格、题材、题字、尺寸、材质等,如果排除投机、捡漏的心态,有眼力的收藏家是能辨出真伪的。至少如果拍卖之前,能请有关专家看一下的话,还是可以避免花这冤枉钱的。
邀请专家进行艺术品投资,不仅是让你辨别真伪,更可以帮你发现珍品,这主要是凭借着其在这个领域的经验以及判断,他们对于拍品的认识,往往可以让你茅塞顿开。像此次香港佳士得拍卖行秋拍中,有一件文徵明的《鹤所图》却以高于底价4倍成交,对此,佳士得原上海首席代表、现为顾问的章晖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这件作品开门见山并且品相完好。收藏界历来有“粗文细沈”之说,意思是粗笔的文徵明难得,如此品相完好又开门见山的“粗文”,是近年来拍卖会上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