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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对于其他类别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消费纠纷是否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本文的探讨重点是检察院对其他消费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以及如何提升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权行为的工作力度,建立制度性措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