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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电在全国“打假”联合行动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决不罚款放行,而是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12月15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将91起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收审涉嫌违法犯罪分子107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今天通报了9起移交司法机关的典型造假案例,当事人都已被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