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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320个试点项目名单,出台了增量配电和地方电网配电价格指导意见,规范了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域划分原则,逐步建立了增量配电改革有关政策体系,为推动增量配电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本论文将结合当前增量配电的相关政策和背景,对增量配电网的改革实际情况及增量配电网企业盈利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
一、我国配电网的运营现状
目前,我国电网主要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大型输配电网络,采取输配售整体运营模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购销电价开展经营。各省级电网多数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国家电价政策得到严格贯彻执行,电网构架科学合理,符合国家能源规划战略布局,能够充分保障安全可靠供电,服务及时到位,是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个别地区存在地方投资建设的地方性输配电网络,采取配售一体的运营模式,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购销电价开展经营。如内蒙古西部电网、山西、陕西等省份组建的省级地方电网企业,独立县级供电企业等。该模式购销电价仍主要由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电网构架也符合国家规划要求,虽然在供电安全可靠性上与大型电网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也基本能满足当地经济生活用电需求。
从我国当前配电网情况看,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后,拥有自备电厂的大用户、发电企业,现有的工业园区参与配电业务的积极性较高。他们如进入配电业务,容易形成新的发供售一体化垄断,不符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园区等配电业务,是相对较为规范可行的模式。
二、增量配电改革的趋势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发展对配电网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电网智能化对配电网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接入数据成倍的增加,配电网管理系统必须具备极强的伸缩性,能随着电网规模和监控范围的增大进行扩展,在大数据量的情况下仍然保持高性能。配电管理具有点多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因此要求体制机制能实现信息的准确性、统一性。技术的进步对配电网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一)增量配电改革发展趋势
一是范围扩大化,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第二批增量配电试点工作,地方政府也有意扩大试点范围,可以预见未来增量配电改革范围将逐步扩大。
二是主体多元化,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参与试点项目的主体类型较多,包括发电企业、地方能投公司、社会资本成立的售电公司等。
三是管理分散化,增量配电涉及的内容很复杂,在招标、企业组建、项目设计、建设、并网、运营等环节,都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体制机制作为支撑和保障。
四是配售一體化,政府多次将增量配电投资主体称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实际上是鼓励配售一体。目前增量配电项目投资收益不明显,投资主体大多计划以配售一体或发配售一体的模式获取利润。
三、主要结论及相关建议
新增配电放开改革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我国配电网运营管理效益的重要推动力。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核心是设计合理机制,既要能够引入社会资本,给予相关社会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鼓励配电业务投资多元化,又要保持配网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有关建议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招标确定项目业主
建议在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过程中,尊重电网发展自然规律,坚持规划引领,依据电网规划科学制定新增配网放开计划,从而保证输配电网协调健康发展。同时,考虑增量配电改革目标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和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坚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竞争,降低增量配电网内电力用户负担的配电成本,也为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提供参考,促进电网企业更加精细化管理和核算成本,提高效率,释放改革红利。
(二)坚持充分试点、分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
建议在国家指导下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为全面放开配售电业务打好基础。结合国家推进改革进度和实际试点中面临的困难,按“三步走”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放开改革,先开拓创新探索增量配电放开业务模式,再总结经验,形成相对稳定的业务模式,到最终全面放开增量配电领域投资业务。
(三)坚持制度先行、加强国家层面对增量配电放开改革的引导力度
由于配网自然垄断性质,政府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各相关利益方权益,避免出现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当得利的情况。应在深入分析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在国家层面建立纲领性指导办法,建章立制,为各地后续更好推进增量配电放开改革提供指导和引领。
(四)坚持稳妥推进、加强政府监督监管
配电网络运营不仅关系用户供电权益,还涉及社会资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电网协调健康发展,牵一发而动全身。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改革初期,应以售电业务放开为主,控制配网放开实施规模,根据输配电价改革情况分布稳妥推进。加强监督监管,保障电网安全和各相关利益方互利共赢。(作者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一、我国配电网的运营现状
目前,我国电网主要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大型输配电网络,采取输配售整体运营模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购销电价开展经营。各省级电网多数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国家电价政策得到严格贯彻执行,电网构架科学合理,符合国家能源规划战略布局,能够充分保障安全可靠供电,服务及时到位,是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个别地区存在地方投资建设的地方性输配电网络,采取配售一体的运营模式,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购销电价开展经营。如内蒙古西部电网、山西、陕西等省份组建的省级地方电网企业,独立县级供电企业等。该模式购销电价仍主要由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电网构架也符合国家规划要求,虽然在供电安全可靠性上与大型电网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也基本能满足当地经济生活用电需求。
从我国当前配电网情况看,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后,拥有自备电厂的大用户、发电企业,现有的工业园区参与配电业务的积极性较高。他们如进入配电业务,容易形成新的发供售一体化垄断,不符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园区等配电业务,是相对较为规范可行的模式。
二、增量配电改革的趋势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发展对配电网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电网智能化对配电网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接入数据成倍的增加,配电网管理系统必须具备极强的伸缩性,能随着电网规模和监控范围的增大进行扩展,在大数据量的情况下仍然保持高性能。配电管理具有点多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因此要求体制机制能实现信息的准确性、统一性。技术的进步对配电网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一)增量配电改革发展趋势
一是范围扩大化,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第二批增量配电试点工作,地方政府也有意扩大试点范围,可以预见未来增量配电改革范围将逐步扩大。
二是主体多元化,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参与试点项目的主体类型较多,包括发电企业、地方能投公司、社会资本成立的售电公司等。
三是管理分散化,增量配电涉及的内容很复杂,在招标、企业组建、项目设计、建设、并网、运营等环节,都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体制机制作为支撑和保障。
四是配售一體化,政府多次将增量配电投资主体称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实际上是鼓励配售一体。目前增量配电项目投资收益不明显,投资主体大多计划以配售一体或发配售一体的模式获取利润。
三、主要结论及相关建议
新增配电放开改革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我国配电网运营管理效益的重要推动力。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核心是设计合理机制,既要能够引入社会资本,给予相关社会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鼓励配电业务投资多元化,又要保持配网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有关建议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招标确定项目业主
建议在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过程中,尊重电网发展自然规律,坚持规划引领,依据电网规划科学制定新增配网放开计划,从而保证输配电网协调健康发展。同时,考虑增量配电改革目标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和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坚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竞争,降低增量配电网内电力用户负担的配电成本,也为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提供参考,促进电网企业更加精细化管理和核算成本,提高效率,释放改革红利。
(二)坚持充分试点、分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
建议在国家指导下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为全面放开配售电业务打好基础。结合国家推进改革进度和实际试点中面临的困难,按“三步走”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放开改革,先开拓创新探索增量配电放开业务模式,再总结经验,形成相对稳定的业务模式,到最终全面放开增量配电领域投资业务。
(三)坚持制度先行、加强国家层面对增量配电放开改革的引导力度
由于配网自然垄断性质,政府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各相关利益方权益,避免出现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当得利的情况。应在深入分析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在国家层面建立纲领性指导办法,建章立制,为各地后续更好推进增量配电放开改革提供指导和引领。
(四)坚持稳妥推进、加强政府监督监管
配电网络运营不仅关系用户供电权益,还涉及社会资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电网协调健康发展,牵一发而动全身。鉴于这种情况,建议改革初期,应以售电业务放开为主,控制配网放开实施规模,根据输配电价改革情况分布稳妥推进。加强监督监管,保障电网安全和各相关利益方互利共赢。(作者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