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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固定工转制时职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双方协商不一致签不成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京劳关文〔1996〕2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在国有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