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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15]1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局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2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河南省投资类企业风险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