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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连带追究试行办法》近日出台并开始执行。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及行业协会义务,连带追究的范围、条件、方式及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中对连带追究的解释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同一区域、同一行业以及上下游产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