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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为环境管理与决策、经济与社会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是环境监察实施监督管理的耳目和手段。环境监测数据反映了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是环境污染预测的基础,是实施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污染设施运行效率、污染物及纠纷仲裁等项管理措施必不可少的手段。因此搞好环境监测,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极为重要。
为促进我市新时期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通过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环保部门评价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污染物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实施环境监督管理,检验环保工作成效的重要基础。新时期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把环境监测和公布信息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部署。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要求“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监测工作指明方向。
二、建立环境质量考核机制,提高环境监测的执法力
县 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变化,将环境质量作为环保目标和环境补偿机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焦作县环保局制定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与生态环境补偿办法,对每年政府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我们未完成目标任务,将会从我们的财政资金中,扣除一定数额资金。
三、要健全环境质量监测制度
科学制定本辖区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环境质量监测范围、项目、频次,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根据本辖区的环境监测数据评估和预测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四、加强例行监测,扩大监测领域
监测站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和实际监测能力,要积极率先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纳入例行环境监测,要探索扩大环境监测领域,逐步开展生态、土壤、生物、振动、光、热等监测,加强辐射环境监测。
五、整合监测力量,加强区域、行业、企业联动监测
以兰西县环境监测站为技术龙头,整合全市行业监测站、企业监测站以及其它监测机构共同参与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和环评监测、实施联动监测。通过市站带行业站、企业站的方式,使各级、各行业、各企业环境监测人员在干中学、学中干,提高全市环境监测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全面履行新时期环境监测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今后,兰西县环保局要制定对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办法、将其纳入管理,逐步对行业、企业监测站监测技术能力、监测范围进行认定,认定后的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可受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开展其内部认定的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工作。
六、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布署,积极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以“以獎促治”村庄(乡、镇)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下饮用水水源、空气、土壤等要素监测。环境监测站要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污企业自行开展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制度,规范企业自测行为;理顺企业自测、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和环保部门对污染源排放的监督性监测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监测的作用。
八、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说清污染源状况
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管理,要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源监测基础设施如排污口、监测平台等规范化建设,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建立完整的污染源排放基础信息档案,组织编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要加强对企业排放重金属的监测和排放区的环境质量监测,摸清重金属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统计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分析其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关系,逐步开展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工作,为温室气体减排奠定基础。
九、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要加强对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要编制本行政区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加强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组织行业、企业参与应急监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应急监测力量,建立应急监测网络,加强应急监测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部分行业、企业应急监测演练。应针对当地环境风险源状况,建立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数据库,包括应急监测人员、设备、方法、标准、防护要求等,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情况下,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为污染事故处理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定期报送环境监测报告
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组织编制各类环境质量报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等,并按要求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送。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要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发布综合性环境状况报告和重大环境监测信息,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对外发布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逐步扩大发布范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环境监测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十二、加快能力建设,保障运行经费
当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大幅度增加了环保投入,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着力解决监测技术人员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监测用房面积不够、监测仪器设备缺乏、监测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十三、关心环境监测队伍发展
县委、县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健全监测管理机构,同时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应政策措施,要保障监测技术人员的福利待遇,探索建立监测人员工伤、保险等制度,确保监测队伍稳定。
1、加强人员培训,优化监测体制,提高整体监测能力。以建设“学习型监测站”为向导,全站(每个岗位)、全程(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员(所有人员)终身自觉主动学习,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促进全体职工的全面发展。
1)、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登台讲授学习内容。所有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写讲义,室主任、分管站长两级审核后,个人公开讲,现场回答提问,有关人员点评、打分,讲评结果记入“本人技术档案”。
2)、为巩固学习成果,坚持全员“季考制”。
3)、要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业务培训和硕士高等学历人才培养。
4)、要加强科研学术活动,成立“站学术委员会”。
5)、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还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家级优秀监测站实地学习取经。
2、加强对监测数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数据管理要作为全部监测工作的龙头来抓,抓住政府、环保局关心、关注的问题,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具体工作要做到:统计准、上报快、分析深。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兰西县环境监测站)
为促进我市新时期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通过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环保部门评价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污染物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实施环境监督管理,检验环保工作成效的重要基础。新时期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把环境监测和公布信息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部署。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要求“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监测工作指明方向。
二、建立环境质量考核机制,提高环境监测的执法力
县 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变化,将环境质量作为环保目标和环境补偿机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焦作县环保局制定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与生态环境补偿办法,对每年政府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我们未完成目标任务,将会从我们的财政资金中,扣除一定数额资金。
三、要健全环境质量监测制度
科学制定本辖区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环境质量监测范围、项目、频次,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根据本辖区的环境监测数据评估和预测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四、加强例行监测,扩大监测领域
监测站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和实际监测能力,要积极率先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纳入例行环境监测,要探索扩大环境监测领域,逐步开展生态、土壤、生物、振动、光、热等监测,加强辐射环境监测。
五、整合监测力量,加强区域、行业、企业联动监测
以兰西县环境监测站为技术龙头,整合全市行业监测站、企业监测站以及其它监测机构共同参与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和环评监测、实施联动监测。通过市站带行业站、企业站的方式,使各级、各行业、各企业环境监测人员在干中学、学中干,提高全市环境监测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全面履行新时期环境监测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今后,兰西县环保局要制定对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办法、将其纳入管理,逐步对行业、企业监测站监测技术能力、监测范围进行认定,认定后的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可受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开展其内部认定的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工作。
六、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布署,积极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以“以獎促治”村庄(乡、镇)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下饮用水水源、空气、土壤等要素监测。环境监测站要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污企业自行开展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制度,规范企业自测行为;理顺企业自测、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和环保部门对污染源排放的监督性监测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监测的作用。
八、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说清污染源状况
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管理,要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源监测基础设施如排污口、监测平台等规范化建设,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建立完整的污染源排放基础信息档案,组织编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要加强对企业排放重金属的监测和排放区的环境质量监测,摸清重金属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统计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分析其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关系,逐步开展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工作,为温室气体减排奠定基础。
九、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要加强对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要编制本行政区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加强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组织行业、企业参与应急监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应急监测力量,建立应急监测网络,加强应急监测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部分行业、企业应急监测演练。应针对当地环境风险源状况,建立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数据库,包括应急监测人员、设备、方法、标准、防护要求等,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情况下,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为污染事故处理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定期报送环境监测报告
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组织编制各类环境质量报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等,并按要求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送。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要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发布综合性环境状况报告和重大环境监测信息,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对外发布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逐步扩大发布范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环境监测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十二、加快能力建设,保障运行经费
当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大幅度增加了环保投入,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着力解决监测技术人员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监测用房面积不够、监测仪器设备缺乏、监测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十三、关心环境监测队伍发展
县委、县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健全监测管理机构,同时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应政策措施,要保障监测技术人员的福利待遇,探索建立监测人员工伤、保险等制度,确保监测队伍稳定。
1、加强人员培训,优化监测体制,提高整体监测能力。以建设“学习型监测站”为向导,全站(每个岗位)、全程(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员(所有人员)终身自觉主动学习,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促进全体职工的全面发展。
1)、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登台讲授学习内容。所有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写讲义,室主任、分管站长两级审核后,个人公开讲,现场回答提问,有关人员点评、打分,讲评结果记入“本人技术档案”。
2)、为巩固学习成果,坚持全员“季考制”。
3)、要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业务培训和硕士高等学历人才培养。
4)、要加强科研学术活动,成立“站学术委员会”。
5)、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还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家级优秀监测站实地学习取经。
2、加强对监测数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数据管理要作为全部监测工作的龙头来抓,抓住政府、环保局关心、关注的问题,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具体工作要做到:统计准、上报快、分析深。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兰西县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