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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年人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文章采用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的基线数据,比较了贫困老年人与总体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和内部差异的不同,发现贫困老年人的收入盘子存在可替代性、收入来源单一脆弱、扶贫长效机制难建立等特征,因此,以社会保障为基础,调动社会优势资源为贫困老年人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管理体系非常有必要。
关键词:精准扶贫;贫困;收入来源;经济问题
一、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贫困人口明显减少,“精准脱贫”成为主线,其中老年人成为“精准脱贫”的重点对象之一。收入贫困是老年人面临的最主要的经济问题(邬沧萍等,2015)。对于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贫困老年人的问题上,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结论,但是无论使用什么样的统计测算口径,中国的贫困老年人规模都很庞大,农村贫困老年人规模都高于城镇(乔晓春等,2005;王德文等,2005;杨立雄,2011)。
目前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在改革中,很多老年人缺乏收入和服务保障,老年贫困发生率远高于其它群体(杨立雄,2011)。老年人贫困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甚至已经形成了老年人贫困化的趋势,老年妇女,尤其是独居的、高龄的、农村的老年妇女的贫困问题尤为突出(邬沧萍等,2015;乔晓春等,2006)。经济状况在生命过程中具有一致性,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老年人过去的工作特征和个人养老储蓄不足导致的生命周期积累模式以及健康问题是老年人贫困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些原因使老年人更容易限于长期贫困,更难摆脱贫困(邬沧萍等,2015)。目前,政府采取的生活补助金和实物补助等低保政策来应对贫困老年人的恶劣经济状况,成效一般(李实等,2009),今后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精准脱贫”意义重大,更需要就老年人贫困特点进行分层研究(王旭等,2016)。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的基线数据,并参照2014年中国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提出的人均收入农村2 777元/年、城市4 932元/年的低保标准,对我国贫困老年人经济状况开展人口学特征分层研究。
二、 理论支持
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彭华民等,2006)。福利多元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社会问题的视角。在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构架下,解决弱势群体的经济问题需要在理清楚弱势群体所面临的问题之后,摒弃单纯以政府或者家庭为责任主体的观念,代之以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的共同协作(邓大松等,2010;郑功成,2008;彭华民等,2006;郑功成,2003)。贫困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其面临的经济问题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分析并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了解老年人的各方面收入来源情况,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贫困老人的脱贫致富贡献力量。
三、 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现状
2014年中国老年人社会追踪调查(简称CLASS调查)中老年人收入数据的获取采用老年人自报的方式。经过筛选,调查中贫困老年人样本为2 724人,占样本总数的23.7%。其中,农村为1 792人,城市为932人。CLASS调查中首先询问了被访者“您最重要的生活来源中首先是什么?”。根據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对于老年人来说最重要的三项生活来源是离/退休金/养老金、来自家庭成员的资助(依靠配偶的收入和子女的资助)和自己劳动或者工作所得,分别占比为46.3%、24.7%和15.4%。相比于之前的研究(姜向群等,2013),可以看出一个趋势,老年人退休后依靠家庭成员等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比例在下降,而依靠自己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在大幅度的提高。在主要生活来源由来自家庭成员的资助向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转变的大趋势下,与总体老人相比,贫困老人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离退休金收入比例非常低,而依靠子女亲戚和自己的劳动所得的收入比较高。分析显示,依靠离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贫困老人比总体老人低32.2个百分点,在依靠劳动收入、政府转移、来自子女亲戚供养和其他方面,分别比总体老人高了1.4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22.3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可见,要实现我国贫困老年人群体的脱贫致富,还需要继续加大离退休金/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从收入水平来看,在剔除极端值后2014年中国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均值为118 044.18元,标准差为21 079.70元,可推测出中国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的贫富差距巨大;贫困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均值仅为1 348.28元,远低于总体老年人。
在性别差异方面,与之前的研究相比(姜向群等,2013),男性老年人依靠自己劳动收入和子女亲戚的比例在下降,而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的比例大幅度提升,而女性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的比例仍然远远落后于男性老年人。贫困男性老年人和贫困女性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中离退休金所占比例均低于总体男性和总体女性老年人。贫困男性老人获得离退休金的比例比总体男性老人要低35.0个百分点,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和其他方面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男性老人分别高2.9个百分点、6.4个百分点、22.8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对于贫困女性老人,以离退休金、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分别比总体女性老人低了38.4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在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其他收入方面比总体女性老人高2.7个百分点、20.6个百分点和3.9个百分点。
在年龄差异方面,各个年龄组的贫困老人以离退休金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均低于总体老人,而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均高于总体老人,例如,75岁~79岁的贫困老人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老人低33.7个百分点,而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分别比总体老人高1.5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和26.9个百分点;就贫困老年人群体而言,随着年龄的增加,依靠劳动收入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与60岁~64岁的贫困老年人相比,90岁以上的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从29.1%下降到1.8%,而以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从34.2%上升到65.8%。 在婚姻差异方面,和总体老人相比,有配偶的贫困老人只是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上较低,但对于无配偶的贫困老人,除了离退休金比例较低外,其他收入的比例也较低。有配偶的贫困老人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方面比有配偶的总体老人低34.0个百分点,在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收入、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上较高;对无配偶的贫困老人而言,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和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丧偶老人高,但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方面比总体老人低。在收入水平方面,有配偶的总体老年人的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9 644.99元,标准差为22 056.49元,内部差异较大,远远高于无配偶总体老年人的13 228.74元;与总体老年人相比,有配偶的贫困老年人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 364.59元,高于无配偶的贫困老年人的1 338.87元的同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没有总体老年人的差异大。
在健康差异方面,不健康的老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也比总体老人高。例如,对于贫困不健康老人来说,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不健康老人低31.1个百分点,以子女亲戚供养和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老人分别高18.4个百分点和15.8个百分点。无论是总体老年人还是贫困老年人,健康状况为一般的老年人和非常健康的老年人的收入差异并不明显。但是,不健康的总体老年人在年人均收入均值方面仅为12 164.67元,远低于健康和一般的老年人;而不健康的贫困老年人在年人均收入均值方面为1 381.52元,高于健康和一般的老年人。
综上所述,与总体老人相比,贫困老人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他们在以离退休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非常低。贫困老年人群体随着年龄的增加,依靠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对于不健康的老人,虽然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较低,但是,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和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较高,他们多数人处于迫切需求被救助的境况中,是老年人口中生活最困难和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社会发展中如何解决好那些社会地位低下、无稳定收入来源、缺乏劳动能力和身体病残的老年人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当前“精准脱贫”的重要工作。
四、 贫困老年人主要经济问题分析
1. 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存在着可替代性的特征,但是收入来源单一并且脆弱。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与总体老年人相比我国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较少,结构较为单一,以家庭成员供养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比例接近一半。以个人财产性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贫困老年人远远低于总体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贫困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考虑到贫困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随年龄的收入来源变化,无论是总体老年人还是贫困老年人的收入盘子的大小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状态,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存在着来源渠道的可替代性等特征。但是由于老年期医疗费用的支出风险高,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以家庭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非常脆弱,可以说,我国贫困老年人自养能力脆弱,急切需要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支持。
2. 贫困老年人内部差异大,弱势贫困老年人群个人财产不足和社会保障缺位,迫切需要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支持。就我國目前情况看,农村、女性等弱势贫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结构更加不合理,依靠家庭成员的比例过高,社会保障的比例较低,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贫困老年人面临着无奈,表现为一部分人即使身体不健康也不得不继续劳动以维持基本生活,个人财产严重不足和社会保障严重缺位。这一现实会降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需要政策给予重点关注。他们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体系中最为脆弱的人群。
农村、女性以及体弱多病的贫困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除了经济贫困,收入来源较少的特征之外,生活质量非常低,在政治上也缺乏影响力,极难以在社会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与我们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老龄化社会的目标是相悖的,也是十三五期间“精准脱贫”工作的最困难部分之一,迫切需要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法制化的长效保护机制和“尊老敬老”美德为评价基准的社会支持体系。其中,完善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政策是针对农村老年人精准扶贫的有效方法之一(谢鹏飞,2017)。
3. 致贫原因较多,建立贫困老年人"脱贫"的长效机制面临诸多困难。对于大部分弱势贫困老年人来说,与年轻时的收入来源一致性是导致老年人晚年贫困的顽固性原因,因此想要提高生活质量,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红利,就需要多层次、广渠道和多支柱的社会支持体系的保障,其中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不可替代。但是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贫困老年人分布分散,建立一套统一的“脱贫”支持体系存在较大困难。接下来政府将采取“六个精准”等措施实现脱贫,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问题并建立起一套针对贫困老年人的长效机制。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为老年人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依然存在着资金来源不足、个人投保能力低和保障水平低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所以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需要从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支持水平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更好的体现老年人脱贫效果。
五、 建立和改善贫困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思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借助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进行对策思考,既要保证社会公平,又要保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效率的提高。从我国的社会经济实际出发,结合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构架,应着重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拓宽思路:
1.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障保护贫困老年人的收入盘子稳定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因此,需要继续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的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来代替目前贫困老年人的单一和脆弱的收入来源,此外还需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起扶贫的长效机制,解决社会保险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不强、欠账多等历史遗留问题。 2. 引导社会资源建立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对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的广覆盖。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协调代际利益关系社会机制的建立,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转移支付制度,使得财富在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的社会群体之间合理流动。在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前,需要活用政府对于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财富阶层的财产捐赠和慈善活动、鼓励NGO组织和大型国有企业、社会企业等各种扶贫方式重点投入到对女性、农村和残疾贫困老年人的救助活动中,为贫困老年人构建多方位的社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的广覆盖,推动老年人脱贫工作从粗放型发展向重视脱贫质量效益的精准式方向发展。
3. 充分发挥不同年龄群体的主观能动性,继续培育和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格局,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为改善贫困老年人现状服务。要构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消除年龄歧视,充分发挥贫困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促进老年人主体性参与作为精准扶贫的路径之一,从促进贫困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入手,形成一个立体的、灵活的精准扶贫体系。首先,鼓励发展职工家属企业年金及建立各种补充性商业保险,鼓励有余力的劳动者及企业在基本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基础上为登记在册的劳动者贫困家属购买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其次,充分考虑贫困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现实情况,在社会弘扬“孝文化”的精华理念,明确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鼓励中青年一代对于健康和持续社会参与的重视,使其以一个良好的状态进入老年期,延长其自我经济供养及经济创造的时间。发展公益性老年服务产业,吸引社会优势资源参与到对贫困群体的教育、培训和金融支持中,提升整个贫困老年人群体的思想意识。
参考文献:
[1] 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兼析个人、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1).
[2] 姜向群,郑研辉.中国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及其经济保障问题分析[J].人口学刊,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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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J].南开学报,2006,(6).
[5] 乔晓春,张恺悌,孙陆军,等.对中国老年贫困人口的估计[J].人口研究.2005,(2).
[6] 钱再见.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支持政策[J].江海学刊.2002,(3).
[7] 申曙光,龙朝阳.要更加重视老年经济保障体系的建设[J].经济纵横,2010,(9).
[8] 邬沧萍,王琳,苗瑞凤.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过程、前景和对策[J].人口研究,2004,(1).
[9] 邬沧萍,姜向群.老年学概论(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10] 邬沧萍,王琳,苗瑞凤.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过程前景和对策[J].人口研究.2004,(1).
[11] 王德文,张恺悌.中国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与贫困发生率估计[J].中国人口科学,2005,(1).
致谢: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商楠博士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作者簡介:山娜(1986-),女,汉族,山东省日照市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社会老年学、健康经济学、社会保障等;姜向群(1955-),男,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老年社会保障等。
收稿日期:2018-05-17。
关键词:精准扶贫;贫困;收入来源;经济问题
一、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贫困人口明显减少,“精准脱贫”成为主线,其中老年人成为“精准脱贫”的重点对象之一。收入贫困是老年人面临的最主要的经济问题(邬沧萍等,2015)。对于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贫困老年人的问题上,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结论,但是无论使用什么样的统计测算口径,中国的贫困老年人规模都很庞大,农村贫困老年人规模都高于城镇(乔晓春等,2005;王德文等,2005;杨立雄,2011)。
目前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在改革中,很多老年人缺乏收入和服务保障,老年贫困发生率远高于其它群体(杨立雄,2011)。老年人贫困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甚至已经形成了老年人贫困化的趋势,老年妇女,尤其是独居的、高龄的、农村的老年妇女的贫困问题尤为突出(邬沧萍等,2015;乔晓春等,2006)。经济状况在生命过程中具有一致性,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老年人过去的工作特征和个人养老储蓄不足导致的生命周期积累模式以及健康问题是老年人贫困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些原因使老年人更容易限于长期贫困,更难摆脱贫困(邬沧萍等,2015)。目前,政府采取的生活补助金和实物补助等低保政策来应对贫困老年人的恶劣经济状况,成效一般(李实等,2009),今后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精准脱贫”意义重大,更需要就老年人贫困特点进行分层研究(王旭等,2016)。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的基线数据,并参照2014年中国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提出的人均收入农村2 777元/年、城市4 932元/年的低保标准,对我国贫困老年人经济状况开展人口学特征分层研究。
二、 理论支持
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彭华民等,2006)。福利多元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社会问题的视角。在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构架下,解决弱势群体的经济问题需要在理清楚弱势群体所面临的问题之后,摒弃单纯以政府或者家庭为责任主体的观念,代之以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的共同协作(邓大松等,2010;郑功成,2008;彭华民等,2006;郑功成,2003)。贫困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其面临的经济问题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分析并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了解老年人的各方面收入来源情况,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贫困老人的脱贫致富贡献力量。
三、 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现状
2014年中国老年人社会追踪调查(简称CLASS调查)中老年人收入数据的获取采用老年人自报的方式。经过筛选,调查中贫困老年人样本为2 724人,占样本总数的23.7%。其中,农村为1 792人,城市为932人。CLASS调查中首先询问了被访者“您最重要的生活来源中首先是什么?”。根據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对于老年人来说最重要的三项生活来源是离/退休金/养老金、来自家庭成员的资助(依靠配偶的收入和子女的资助)和自己劳动或者工作所得,分别占比为46.3%、24.7%和15.4%。相比于之前的研究(姜向群等,2013),可以看出一个趋势,老年人退休后依靠家庭成员等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比例在下降,而依靠自己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在大幅度的提高。在主要生活来源由来自家庭成员的资助向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转变的大趋势下,与总体老人相比,贫困老人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离退休金收入比例非常低,而依靠子女亲戚和自己的劳动所得的收入比较高。分析显示,依靠离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贫困老人比总体老人低32.2个百分点,在依靠劳动收入、政府转移、来自子女亲戚供养和其他方面,分别比总体老人高了1.4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22.3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可见,要实现我国贫困老年人群体的脱贫致富,还需要继续加大离退休金/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从收入水平来看,在剔除极端值后2014年中国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均值为118 044.18元,标准差为21 079.70元,可推测出中国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的贫富差距巨大;贫困老年人的年人均总收入均值仅为1 348.28元,远低于总体老年人。
在性别差异方面,与之前的研究相比(姜向群等,2013),男性老年人依靠自己劳动收入和子女亲戚的比例在下降,而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的比例大幅度提升,而女性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的比例仍然远远落后于男性老年人。贫困男性老年人和贫困女性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中离退休金所占比例均低于总体男性和总体女性老年人。贫困男性老人获得离退休金的比例比总体男性老人要低35.0个百分点,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和其他方面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男性老人分别高2.9个百分点、6.4个百分点、22.8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对于贫困女性老人,以离退休金、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分别比总体女性老人低了38.4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在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其他收入方面比总体女性老人高2.7个百分点、20.6个百分点和3.9个百分点。
在年龄差异方面,各个年龄组的贫困老人以离退休金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均低于总体老人,而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均高于总体老人,例如,75岁~79岁的贫困老人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老人低33.7个百分点,而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子女亲戚供养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分别比总体老人高1.5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和26.9个百分点;就贫困老年人群体而言,随着年龄的增加,依靠劳动收入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与60岁~64岁的贫困老年人相比,90岁以上的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从29.1%下降到1.8%,而以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从34.2%上升到65.8%。 在婚姻差异方面,和总体老人相比,有配偶的贫困老人只是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上较低,但对于无配偶的贫困老人,除了离退休金比例较低外,其他收入的比例也较低。有配偶的贫困老人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方面比有配偶的总体老人低34.0个百分点,在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收入、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上较高;对无配偶的贫困老人而言,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和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丧偶老人高,但在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方面比总体老人低。在收入水平方面,有配偶的总体老年人的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9 644.99元,标准差为22 056.49元,内部差异较大,远远高于无配偶总体老年人的13 228.74元;与总体老年人相比,有配偶的贫困老年人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 364.59元,高于无配偶的贫困老年人的1 338.87元的同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没有总体老年人的差异大。
在健康差异方面,不健康的老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也比总体老人高。例如,对于贫困不健康老人来说,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不健康老人低31.1个百分点,以子女亲戚供养和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比总体老人分别高18.4个百分点和15.8个百分点。无论是总体老年人还是贫困老年人,健康状况为一般的老年人和非常健康的老年人的收入差异并不明显。但是,不健康的总体老年人在年人均收入均值方面仅为12 164.67元,远低于健康和一般的老年人;而不健康的贫困老年人在年人均收入均值方面为1 381.52元,高于健康和一般的老年人。
综上所述,与总体老人相比,贫困老人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他们在以离退休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非常低。贫困老年人群体随着年龄的增加,依靠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对于不健康的老人,虽然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较低,但是,以劳动收入、政府转移和子女亲戚供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较高,他们多数人处于迫切需求被救助的境况中,是老年人口中生活最困难和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社会发展中如何解决好那些社会地位低下、无稳定收入来源、缺乏劳动能力和身体病残的老年人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当前“精准脱贫”的重要工作。
四、 贫困老年人主要经济问题分析
1. 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存在着可替代性的特征,但是收入来源单一并且脆弱。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与总体老年人相比我国贫困老年人收入来源较少,结构较为单一,以家庭成员供养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比例接近一半。以个人财产性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贫困老年人远远低于总体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贫困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的比例在降低,而依靠子女亲戚供养的比例在提升,考虑到贫困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随年龄的收入来源变化,无论是总体老年人还是贫困老年人的收入盘子的大小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状态,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存在着来源渠道的可替代性等特征。但是由于老年期医疗费用的支出风险高,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以家庭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非常脆弱,可以说,我国贫困老年人自养能力脆弱,急切需要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支持。
2. 贫困老年人内部差异大,弱势贫困老年人群个人财产不足和社会保障缺位,迫切需要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支持。就我國目前情况看,农村、女性等弱势贫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结构更加不合理,依靠家庭成员的比例过高,社会保障的比例较低,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贫困老年人面临着无奈,表现为一部分人即使身体不健康也不得不继续劳动以维持基本生活,个人财产严重不足和社会保障严重缺位。这一现实会降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需要政策给予重点关注。他们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体系中最为脆弱的人群。
农村、女性以及体弱多病的贫困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除了经济贫困,收入来源较少的特征之外,生活质量非常低,在政治上也缺乏影响力,极难以在社会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与我们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老龄化社会的目标是相悖的,也是十三五期间“精准脱贫”工作的最困难部分之一,迫切需要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法制化的长效保护机制和“尊老敬老”美德为评价基准的社会支持体系。其中,完善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政策是针对农村老年人精准扶贫的有效方法之一(谢鹏飞,2017)。
3. 致贫原因较多,建立贫困老年人"脱贫"的长效机制面临诸多困难。对于大部分弱势贫困老年人来说,与年轻时的收入来源一致性是导致老年人晚年贫困的顽固性原因,因此想要提高生活质量,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红利,就需要多层次、广渠道和多支柱的社会支持体系的保障,其中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不可替代。但是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贫困老年人分布分散,建立一套统一的“脱贫”支持体系存在较大困难。接下来政府将采取“六个精准”等措施实现脱贫,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问题并建立起一套针对贫困老年人的长效机制。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为老年人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依然存在着资金来源不足、个人投保能力低和保障水平低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所以对于贫困老年人来说,需要从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支持水平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更好的体现老年人脱贫效果。
五、 建立和改善贫困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思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借助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进行对策思考,既要保证社会公平,又要保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效率的提高。从我国的社会经济实际出发,结合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构架,应着重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拓宽思路:
1.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障保护贫困老年人的收入盘子稳定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因此,需要继续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的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来代替目前贫困老年人的单一和脆弱的收入来源,此外还需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起扶贫的长效机制,解决社会保险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不强、欠账多等历史遗留问题。 2. 引导社会资源建立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对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的广覆盖。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协调代际利益关系社会机制的建立,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转移支付制度,使得财富在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的社会群体之间合理流动。在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前,需要活用政府对于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财富阶层的财产捐赠和慈善活动、鼓励NGO组织和大型国有企业、社会企业等各种扶贫方式重点投入到对女性、农村和残疾贫困老年人的救助活动中,为贫困老年人构建多方位的社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针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的广覆盖,推动老年人脱贫工作从粗放型发展向重视脱贫质量效益的精准式方向发展。
3. 充分发挥不同年龄群体的主观能动性,继续培育和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格局,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为改善贫困老年人现状服务。要构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消除年龄歧视,充分发挥贫困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促进老年人主体性参与作为精准扶贫的路径之一,从促进贫困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入手,形成一个立体的、灵活的精准扶贫体系。首先,鼓励发展职工家属企业年金及建立各种补充性商业保险,鼓励有余力的劳动者及企业在基本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基础上为登记在册的劳动者贫困家属购买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其次,充分考虑贫困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现实情况,在社会弘扬“孝文化”的精华理念,明确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鼓励中青年一代对于健康和持续社会参与的重视,使其以一个良好的状态进入老年期,延长其自我经济供养及经济创造的时间。发展公益性老年服务产业,吸引社会优势资源参与到对贫困群体的教育、培训和金融支持中,提升整个贫困老年人群体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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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商楠博士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作者簡介:山娜(1986-),女,汉族,山东省日照市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社会老年学、健康经济学、社会保障等;姜向群(1955-),男,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老年社会保障等。
收稿日期: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