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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相关规定,顺利完成了首批共14家省级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工作,换发了标注有"慈善组织"字样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其中,四川新华文化公益基金会、四川省绿化基金会等两家社会组织新登记成为慈善组织;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科技扶贫基金会等12家是在《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此次被认定为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