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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试点是我国实现规划变革的重要方式,已有研究侧重从技术层面展开探讨。从规划管理体制人手,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利用“功能一层级一公私关系”的框架对当前试点展开分析。研究发现,当前的“多规合一”试点在横向部门间以协调为主,部门整合程度不足;在纵向层级上,中央和地方互动缺失,地方内部层级协调方式有待完善;在公私关系上,公民在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难以确立,公私部门合作尚未展开。建议横向部门间采用大部制进行整合;纵向层级间要理清央地关系,强化层级监督;在公私关系上建立利益相关者协商机制和组织,并积极开展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