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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冯立梅受贿案。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正厅级)因非法收受人民币635.5万元、港币590万元、美元2.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冯立梅曾是广东茂名官场贪腐窝案“戴罪”官员,2011年茂名官场贪腐窝案案发时,其主动交代问题并退赃250万元未被查处,并保持原职。然而在他退休两年后赋闲在家的时候,纪检部门对窝案进行“秋后算账”,冯立梅于是成了被秋后算账的戴罪官员。
“戴罪”政协主席
退休两年后被“秋后算账”
2009年至2012年,广东茂名发生官场贪腐窝案,据官方统计数据表明,案件涉及105个党政部门,茂名下辖的六个县区主要领导全部涉案。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0余人、县处级干部200余人,最后立案查处61人,2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罗荫国等两任前市委书记先后被判死缓。但大批涉案官员被“高举轻放”处理,在交代问题并退出赃款后大多维持原职,从而留下了一大批未处理的“戴罪”官员。
“戴罪”官员中就包括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2011年,在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被调查期间,受到牵连的冯立梅主动向专案组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退赃250万元,从而涉险过关,保持原职,直到2012年3月退休,实现平稳“着陆”。冯立梅是个老江湖,很会演戏。为了保持自己的清廉形象,他在退赃时声色俱厉、义正词严,为撇清关系,证明自己的清白,竟然当着许多官员的面打了自己老婆一个耳光,责问她为什么收人家的钱?
就这样,冯立梅在位时暂时躲过一劫。然而就在冯立梅以为退休后可以高枕无忧的时候,剧情再次翻转,又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由于“高举轻放”的处理引起部分被查处官员及家属的不满,中央巡视组进驻后,一名窝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干部家属就此向巡视组举报。茂名窝案因此被要求重查,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就是重查的重点人物之一。
2014年3月28日晚6时许,广东省纪委对外宣布,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一消息坐实了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启调查的传闻,也揭开了对涉案官员“秋后算账”的序幕。
2014年9月,冯立梅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9月16日,冯立梅被依法执行逮捕;10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冯立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决定给予冯立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2015年11月24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立梅犯受贿罪,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随着法庭上公诉人的严正指控,冯立梅贪腐的陈年旧账被一张张地翻了出来,贴在冯立梅脸上的清廉面纱也被一层一层地撕了下來。
“我请他帮忙他都能帮我办好”
翻开卷宗,冯立梅乐于助人是众多行贿者公认的评价。向冯立梅行贿的主角、香港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正元对冯立梅的评价是,“他比较乐意帮人,我请他帮忙他都能帮我办好”。
夏正元的评价绝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感而发。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资料,1993年至2008年,被告人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夏正元的妻儿办理移民香港手续、为夏正元的儿子承接当地工程项目及夏正元请托的一挪用公款案上均提供关照和帮助,且均大功告成。
夏正元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由于自己的公司在广东有很多业务,他就一门心思地在当地找靠山。冯立梅在阳江、茂名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夏正元决定和他搞好关系,为自己做生意和办事提供帮助。事实证明夏正元找对人了,因为冯立梅既肯办事,又能办成事。
1994年,当时移民香港比较困难,为了争取广东省给地方的移民指标,夏正元请冯立梅出面帮忙。后冯立梅通过阳江公安局的领导要到指标,帮夏正元办成妻子和儿女定居香港之事。
2000年9月,茂名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将南海渔村改造成市接待基地,并明确由一名副市长和时任政府秘书长的冯立梅负责该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后夏正元向冯立梅表示其有意承建南海渔村工程,请冯立梅帮忙。经冯立梅介绍,夏正元认识了南海渔村的老板孙忠诚,并促成夏正元的儿子夏可承建南海渔村工程一事。茂名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周志达证实,夏可等人挂靠在自己的公司,具体承建了南海渔村扩建工程,该工程也是夏可等人带过来的,自己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
2004年,夏正元因担心东莞某镇镇长刘明冲涉嫌挪用公款一事牵连到自己,怕被追究,后在冯立梅的介入下成功“摆平”。从此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刘明冲挪用公款案判决书可以看出,判决书认定的刘明冲犯罪事实与夏正元不无干系,法院认定夏正元多次协助刘明冲挪用公款,并以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判处刘明冲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于刘明冲案发后,夏正元立即找冯立梅协调,冯立梅遂找有关部门和领导协调处理,并最终“摆平”此事,夏正元最终未被追究责任。
事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冯立梅这么鼎力地护着夏正元,源于夏正元在背后进行的利益输送。法院认定夏正元先后贿送冯立梅人民币50万元、港币420万元及“劳力士”手表一块。
作为回报,夏正元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会雷打不动地贿送礼金联络感情。据冯立梅交代,1993年至2007年间,夏正元每次春节、中秋都会送10万元港币给冯立梅,有一次送了20万, 15年的节日一共送了310万元港币给冯立梅。夏正元送钱的地点一般在冯立梅家、阳江长江国际酒店、茂名南海渔村及夏正元在东莞公司里。
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冯立梅在茂名市政府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协助领导管理外经贸工作,经常出差。每当到香港、澳门参加招商会或游玩时,冯立梅就会叫夏正元接待。夏正元除了请冯立梅吃饭,一般会送港币3万元、5万元或10万元给冯立梅,多年下来一共送了港币80万元左右给冯立梅。1996年左右,冯立梅在澳门出差时,看中一块价值港币3.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夏正元主动买下来赠送给冯立梅。 除了平常联络感情,在冯立梅帮忙办成请托之事后,夏正元都会送上感谢金。1994年,为感谢冯立梅协调阳江公安局领导,帮其妻儿办理定居香港的手续,夏正元送了港币20万元给冯立梅。2004年,在刘明冲挪用公款案中帮助其开脱罪责后,夏正元事后在广州送给冯立梅10万元港币。2008年左右,为感谢冯立梅帮助其子承接茂名市接待中心工程等事宜,夏正元一次性送给冯立梅人民币50万元。
初次见面坐收5万元见面大礼
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1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收受茂名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寿权贿送的人民币55万元、港币10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于2006年、2009年为林寿权在茂名市电白县林头镇的春风农场购买土地给予关照、帮助,于2012年在该公司因偷税被查处的事宜上给予关照、帮助。
林寿权与冯立梅原本并不认识,但两人却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林寿权与冯立梅第一次见面就奉上5万元的见面礼,冯立梅稍加推辞便笑纳。
2001年,林寿权在南海渔村请茂名市某局局长刘军民吃饭,刘军民、冯立梅一起前来赴宴,并介绍林寿权结识了冯立梅。当时冯立梅是茂名市重要领导,林寿权想和冯立梅搞好关系,以后请他多关照,遂趁刘军民离开时,将人民币5万元塞到冯立梅的手提包里,说是一点见面礼,以后请多关照,冯立梅推辞一下后收下了。
之后林寿权为了和冯立梅搞好关系,也为了感谢冯立梅的帮助,就借逢年过节的机会送钱给冯立梅。从2002年至2011年冯立梅退休之前,每年春节都送港币10万元,中秋都送人民币5万元,十年一共贿送冯立梅港币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
冯立梅是个讲“信用”的人,收了钱就想方设法为刘军民办事。2006年和2009年,林寿权计划在电白春风农场买30亩左右的土地,准备先搞农庄,以后再开发房地产。林寿权为此两次找冯立梅请其帮忙打招呼,冯立梅两次出面为林寿权找茂名市农垦局领导打招呼,疏通关系,农垦局的领导答应会尽量给予关照。
2012年,茂名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林寿权名下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3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纳税存在违法,林寿权开发的富丽花园未交任何税款,严重偷税漏税。林寿权于是请冯立梅帮忙处理,冯立梅遂约请稽查局领导王兴吃饭,要求王兴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通融一下,少收、少罚一些。王兴尽管觉得这个事情比较难办,但碍于情面,还是当场表示尽量关照。冯立梅在庭审中说,后来他听说经其打招呼后,林寿权被减免了几百万元的税款。
林寿权与冯立梅原本素昧平生、无亲无故,为什么初次见面就送上5万元见面礼,之后逢年过节还定期给冯立梅送钱?林寿权图的是什么呢?其实对此冯立梅心知肚明,彼此各取所需,心照不宣而已。
正如冯立梅在庭审中忏悔时说的那样,自己是茂名市重要领导,林寿权做生意,趁中秋、春节等机会送钱给自己都是冲着自己的权力来的,想靠近自己、跟自己搞好关系,希望多关照他,为他做生意及办其他事提供帮助,如果自己不在这个位置上林寿权是不会送钱给他的。
行贿父子齐上阵
冯立梅受贿案中的其中一笔,是一对老板父子联袂行贿。起诉书指控称,2001年至2012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收受茂名顺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孔志祥及其儿子孔叶坤贿送的人民币184万元。
根据孔叶坤事后的陈述,2000年,孔叶坤在广东证券公司茂名营业部上班时,其父孔志祥告诉他想买一块地用作茂名环球大酒店的停车场。为了买下这块地,孔志祥找到冯立梅帮忙,冯立梅向他索要人民币30万元。后来,听说冯立梅帮忙活动过,但最后因为地上有几家住户不同意,所以没有拿下这块地,事情没有办成,但冯立梅没有将30万元退还给孔志祥。
后来,孔志祥有意培养孔叶坤做他的接班人,孔叶坤于是开始帮助父亲打理公司业务,在进行业务“公关”时孔志祥也会把自己的儿子孔叶坤带上。孔叶坤称,2003年至2008年,他和父亲孔志祥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分别送20万元和10万给冯立梅。每次都是孔志祥事先约冯立梅在茂名环球大酒店吃饭,然后将事前准备好装有钱和酒的购物袋交到冯立梅手里。每次吃饭孔叶坤都参加,他也试过亲手把东西送给冯立梅,冯立梅都是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2009年1月孔志祥去世后,孔叶坤继续“公关”冯立梅。孔叶坤分三次一共送过5万元给冯立梅。第一次是2009年1月,其全面接手公司后,把事先用信封装好的2万元送给冯立梅。第二次是2010年春节前,孔叶坤到冯立梅办公室再次送出2万元,并说了一些节日祝福的话。第三次是2013年春节前,冯立梅在茂名环球大酒店吃饭,孔叶坤把他拉到一边,将事先用信封装好的1万元塞给他,说冯主席节日快乐。孔叶坤送出的这三次贿赂,冯立梅都是客套几句就收下了。
冯立梅担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长期分管政法工作。孔志祥父子经营的公司和酒店,涉及住宿、餐饮、KTV、桑拿等业务,经常要受公安、消防等部门检查,如果查得太严,势必影响经营。孔志祥父子送钱给冯立梅,就是想通过冯立梅协调有关部门的领导,让这些部门给予关照。
冯立梅收了钱就办事。据其称,他曾多次交代公安部门对该酒店等重点企业要予以保护,检查过得去就可以了,不要过度执法。由于酒店的消防要求十分严格,冯立梅也曾向消防部门打招呼,要求他们对该酒店予以关照。
孔叶坤透露,茂名环球大酒店是茂名市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同冯立梅搞好关系,冯立梅就会将更多的公务接待安排在该酒店,从而增加酒店收益。冯立梅自称其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长期分管接待工作,帮该酒店争取到了市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并将一些重要的公务接待安排在该酒店。其担任市政协主席后,将政协的会议和接待均安排在该酒店,在该酒店做了很多政府接待生意。
2005年,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对茂名环球大酒店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茂名环球大酒店有税务不规范的问题,孔志祥认为是时任茂名市地税局某领导周叶故意刁难,于是父子俩约了冯立梅到酒店吃饭,提出请冯立梅帮忙找周叶协调,冯立梅当场答应。之后不久,茂名市地税局就没有再对茂名环球大酒店进行税务检查,并只责令整改,没有进行处罚。
退休政协主席牢狱中凄凉度晚年
2011年被调查的时候,冯立梅因退赃250万元未被查处,还继续稳坐政协主席的宝座,当时的冯立梅暗自庆幸自己官运好。2012年3月退休,平稳“着陆”后,冯立梅更是松了一口气,心想在位时没查,退了休肯定就没事了。
翻开冯立梅的工作履历,1970年参加工作,1975年起一步步从基层的宣传干部干到省辖市的政协主席,官到正廳。经过42年的奋斗,2012年退休后冯立梅本应安享晚年,却不料在晚年退休之后晚节不保,被取消其退休待遇不说,还要面壁铁窗度余生,其行为可憎,共结局可悲。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2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担茂名市茂南区委副书记、茂名市政府秘书长、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茂名市委副书记、茂名市纪委书记、茂名市政协主席等职务,并于2012年3月退休。期间,被告人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夏正元等28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5.5万元、港币590万元、美元2.4万元以及“劳力士”手表1块。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立梅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冯立梅自动归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冯立梅归案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7年3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立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被告人冯立梅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文中除冯立梅、罗荫国外,其余单位和人名均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上网或转载,违者追责)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戴罪”政协主席
退休两年后被“秋后算账”
2009年至2012年,广东茂名发生官场贪腐窝案,据官方统计数据表明,案件涉及105个党政部门,茂名下辖的六个县区主要领导全部涉案。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0余人、县处级干部200余人,最后立案查处61人,2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罗荫国等两任前市委书记先后被判死缓。但大批涉案官员被“高举轻放”处理,在交代问题并退出赃款后大多维持原职,从而留下了一大批未处理的“戴罪”官员。
“戴罪”官员中就包括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2011年,在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被调查期间,受到牵连的冯立梅主动向专案组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退赃250万元,从而涉险过关,保持原职,直到2012年3月退休,实现平稳“着陆”。冯立梅是个老江湖,很会演戏。为了保持自己的清廉形象,他在退赃时声色俱厉、义正词严,为撇清关系,证明自己的清白,竟然当着许多官员的面打了自己老婆一个耳光,责问她为什么收人家的钱?
就这样,冯立梅在位时暂时躲过一劫。然而就在冯立梅以为退休后可以高枕无忧的时候,剧情再次翻转,又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由于“高举轻放”的处理引起部分被查处官员及家属的不满,中央巡视组进驻后,一名窝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干部家属就此向巡视组举报。茂名窝案因此被要求重查,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就是重查的重点人物之一。
2014年3月28日晚6时许,广东省纪委对外宣布,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一消息坐实了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启调查的传闻,也揭开了对涉案官员“秋后算账”的序幕。
2014年9月,冯立梅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9月16日,冯立梅被依法执行逮捕;10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冯立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决定给予冯立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2015年11月24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立梅犯受贿罪,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随着法庭上公诉人的严正指控,冯立梅贪腐的陈年旧账被一张张地翻了出来,贴在冯立梅脸上的清廉面纱也被一层一层地撕了下來。
“我请他帮忙他都能帮我办好”
翻开卷宗,冯立梅乐于助人是众多行贿者公认的评价。向冯立梅行贿的主角、香港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正元对冯立梅的评价是,“他比较乐意帮人,我请他帮忙他都能帮我办好”。
夏正元的评价绝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感而发。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资料,1993年至2008年,被告人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夏正元的妻儿办理移民香港手续、为夏正元的儿子承接当地工程项目及夏正元请托的一挪用公款案上均提供关照和帮助,且均大功告成。
夏正元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由于自己的公司在广东有很多业务,他就一门心思地在当地找靠山。冯立梅在阳江、茂名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夏正元决定和他搞好关系,为自己做生意和办事提供帮助。事实证明夏正元找对人了,因为冯立梅既肯办事,又能办成事。
1994年,当时移民香港比较困难,为了争取广东省给地方的移民指标,夏正元请冯立梅出面帮忙。后冯立梅通过阳江公安局的领导要到指标,帮夏正元办成妻子和儿女定居香港之事。
2000年9月,茂名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将南海渔村改造成市接待基地,并明确由一名副市长和时任政府秘书长的冯立梅负责该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后夏正元向冯立梅表示其有意承建南海渔村工程,请冯立梅帮忙。经冯立梅介绍,夏正元认识了南海渔村的老板孙忠诚,并促成夏正元的儿子夏可承建南海渔村工程一事。茂名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周志达证实,夏可等人挂靠在自己的公司,具体承建了南海渔村扩建工程,该工程也是夏可等人带过来的,自己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
2004年,夏正元因担心东莞某镇镇长刘明冲涉嫌挪用公款一事牵连到自己,怕被追究,后在冯立梅的介入下成功“摆平”。从此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刘明冲挪用公款案判决书可以看出,判决书认定的刘明冲犯罪事实与夏正元不无干系,法院认定夏正元多次协助刘明冲挪用公款,并以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判处刘明冲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于刘明冲案发后,夏正元立即找冯立梅协调,冯立梅遂找有关部门和领导协调处理,并最终“摆平”此事,夏正元最终未被追究责任。
事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冯立梅这么鼎力地护着夏正元,源于夏正元在背后进行的利益输送。法院认定夏正元先后贿送冯立梅人民币50万元、港币420万元及“劳力士”手表一块。
作为回报,夏正元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会雷打不动地贿送礼金联络感情。据冯立梅交代,1993年至2007年间,夏正元每次春节、中秋都会送10万元港币给冯立梅,有一次送了20万, 15年的节日一共送了310万元港币给冯立梅。夏正元送钱的地点一般在冯立梅家、阳江长江国际酒店、茂名南海渔村及夏正元在东莞公司里。
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冯立梅在茂名市政府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协助领导管理外经贸工作,经常出差。每当到香港、澳门参加招商会或游玩时,冯立梅就会叫夏正元接待。夏正元除了请冯立梅吃饭,一般会送港币3万元、5万元或10万元给冯立梅,多年下来一共送了港币80万元左右给冯立梅。1996年左右,冯立梅在澳门出差时,看中一块价值港币3.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夏正元主动买下来赠送给冯立梅。 除了平常联络感情,在冯立梅帮忙办成请托之事后,夏正元都会送上感谢金。1994年,为感谢冯立梅协调阳江公安局领导,帮其妻儿办理定居香港的手续,夏正元送了港币20万元给冯立梅。2004年,在刘明冲挪用公款案中帮助其开脱罪责后,夏正元事后在广州送给冯立梅10万元港币。2008年左右,为感谢冯立梅帮助其子承接茂名市接待中心工程等事宜,夏正元一次性送给冯立梅人民币50万元。
初次见面坐收5万元见面大礼
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1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收受茂名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寿权贿送的人民币55万元、港币10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于2006年、2009年为林寿权在茂名市电白县林头镇的春风农场购买土地给予关照、帮助,于2012年在该公司因偷税被查处的事宜上给予关照、帮助。
林寿权与冯立梅原本并不认识,但两人却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林寿权与冯立梅第一次见面就奉上5万元的见面礼,冯立梅稍加推辞便笑纳。
2001年,林寿权在南海渔村请茂名市某局局长刘军民吃饭,刘军民、冯立梅一起前来赴宴,并介绍林寿权结识了冯立梅。当时冯立梅是茂名市重要领导,林寿权想和冯立梅搞好关系,以后请他多关照,遂趁刘军民离开时,将人民币5万元塞到冯立梅的手提包里,说是一点见面礼,以后请多关照,冯立梅推辞一下后收下了。
之后林寿权为了和冯立梅搞好关系,也为了感谢冯立梅的帮助,就借逢年过节的机会送钱给冯立梅。从2002年至2011年冯立梅退休之前,每年春节都送港币10万元,中秋都送人民币5万元,十年一共贿送冯立梅港币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
冯立梅是个讲“信用”的人,收了钱就想方设法为刘军民办事。2006年和2009年,林寿权计划在电白春风农场买30亩左右的土地,准备先搞农庄,以后再开发房地产。林寿权为此两次找冯立梅请其帮忙打招呼,冯立梅两次出面为林寿权找茂名市农垦局领导打招呼,疏通关系,农垦局的领导答应会尽量给予关照。
2012年,茂名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林寿权名下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3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纳税存在违法,林寿权开发的富丽花园未交任何税款,严重偷税漏税。林寿权于是请冯立梅帮忙处理,冯立梅遂约请稽查局领导王兴吃饭,要求王兴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通融一下,少收、少罚一些。王兴尽管觉得这个事情比较难办,但碍于情面,还是当场表示尽量关照。冯立梅在庭审中说,后来他听说经其打招呼后,林寿权被减免了几百万元的税款。
林寿权与冯立梅原本素昧平生、无亲无故,为什么初次见面就送上5万元见面礼,之后逢年过节还定期给冯立梅送钱?林寿权图的是什么呢?其实对此冯立梅心知肚明,彼此各取所需,心照不宣而已。
正如冯立梅在庭审中忏悔时说的那样,自己是茂名市重要领导,林寿权做生意,趁中秋、春节等机会送钱给自己都是冲着自己的权力来的,想靠近自己、跟自己搞好关系,希望多关照他,为他做生意及办其他事提供帮助,如果自己不在这个位置上林寿权是不会送钱给他的。
行贿父子齐上阵
冯立梅受贿案中的其中一笔,是一对老板父子联袂行贿。起诉书指控称,2001年至2012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收受茂名顺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孔志祥及其儿子孔叶坤贿送的人民币184万元。
根据孔叶坤事后的陈述,2000年,孔叶坤在广东证券公司茂名营业部上班时,其父孔志祥告诉他想买一块地用作茂名环球大酒店的停车场。为了买下这块地,孔志祥找到冯立梅帮忙,冯立梅向他索要人民币30万元。后来,听说冯立梅帮忙活动过,但最后因为地上有几家住户不同意,所以没有拿下这块地,事情没有办成,但冯立梅没有将30万元退还给孔志祥。
后来,孔志祥有意培养孔叶坤做他的接班人,孔叶坤于是开始帮助父亲打理公司业务,在进行业务“公关”时孔志祥也会把自己的儿子孔叶坤带上。孔叶坤称,2003年至2008年,他和父亲孔志祥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分别送20万元和10万给冯立梅。每次都是孔志祥事先约冯立梅在茂名环球大酒店吃饭,然后将事前准备好装有钱和酒的购物袋交到冯立梅手里。每次吃饭孔叶坤都参加,他也试过亲手把东西送给冯立梅,冯立梅都是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2009年1月孔志祥去世后,孔叶坤继续“公关”冯立梅。孔叶坤分三次一共送过5万元给冯立梅。第一次是2009年1月,其全面接手公司后,把事先用信封装好的2万元送给冯立梅。第二次是2010年春节前,孔叶坤到冯立梅办公室再次送出2万元,并说了一些节日祝福的话。第三次是2013年春节前,冯立梅在茂名环球大酒店吃饭,孔叶坤把他拉到一边,将事先用信封装好的1万元塞给他,说冯主席节日快乐。孔叶坤送出的这三次贿赂,冯立梅都是客套几句就收下了。
冯立梅担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长期分管政法工作。孔志祥父子经营的公司和酒店,涉及住宿、餐饮、KTV、桑拿等业务,经常要受公安、消防等部门检查,如果查得太严,势必影响经营。孔志祥父子送钱给冯立梅,就是想通过冯立梅协调有关部门的领导,让这些部门给予关照。
冯立梅收了钱就办事。据其称,他曾多次交代公安部门对该酒店等重点企业要予以保护,检查过得去就可以了,不要过度执法。由于酒店的消防要求十分严格,冯立梅也曾向消防部门打招呼,要求他们对该酒店予以关照。
孔叶坤透露,茂名环球大酒店是茂名市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同冯立梅搞好关系,冯立梅就会将更多的公务接待安排在该酒店,从而增加酒店收益。冯立梅自称其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长期分管接待工作,帮该酒店争取到了市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并将一些重要的公务接待安排在该酒店。其担任市政协主席后,将政协的会议和接待均安排在该酒店,在该酒店做了很多政府接待生意。
2005年,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对茂名环球大酒店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茂名环球大酒店有税务不规范的问题,孔志祥认为是时任茂名市地税局某领导周叶故意刁难,于是父子俩约了冯立梅到酒店吃饭,提出请冯立梅帮忙找周叶协调,冯立梅当场答应。之后不久,茂名市地税局就没有再对茂名环球大酒店进行税务检查,并只责令整改,没有进行处罚。
退休政协主席牢狱中凄凉度晚年
2011年被调查的时候,冯立梅因退赃250万元未被查处,还继续稳坐政协主席的宝座,当时的冯立梅暗自庆幸自己官运好。2012年3月退休,平稳“着陆”后,冯立梅更是松了一口气,心想在位时没查,退了休肯定就没事了。
翻开冯立梅的工作履历,1970年参加工作,1975年起一步步从基层的宣传干部干到省辖市的政协主席,官到正廳。经过42年的奋斗,2012年退休后冯立梅本应安享晚年,却不料在晚年退休之后晚节不保,被取消其退休待遇不说,还要面壁铁窗度余生,其行为可憎,共结局可悲。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2年,被告人冯立梅先后担茂名市茂南区委副书记、茂名市政府秘书长、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茂名市委副书记、茂名市纪委书记、茂名市政协主席等职务,并于2012年3月退休。期间,被告人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夏正元等28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5.5万元、港币590万元、美元2.4万元以及“劳力士”手表1块。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立梅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冯立梅自动归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冯立梅归案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7年3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立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被告人冯立梅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文中除冯立梅、罗荫国外,其余单位和人名均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上网或转载,违者追责)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