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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课程标准》(3~6年级)中指出:“科学课程的教学评价,其主要目的是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以利于改进教学,促进学习,最终实现课程宗旨,即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具体可以评价他们的学习兴趣是否浓厚,学习动机是否强烈;能否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能否大胆想像勇于创新;是不是乐于合作与交流,乐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乐于改进自己的学习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