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村并居小城镇建设中的文化冲突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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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在生产力才得以释放的基础上,新一轮的拆村并居,请农民“上楼”的行动又一次使中国迎来了一场“造城运动”。一时间,小城镇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突起,其建设和发展也形成了“百舫争流”之势。小城镇建设潮的不断涌现,不仅缩短了与中心城市的空间距离,也加速了各种文化形态之间的碰撞。
  “一般而言,农村的城镇化往往包含着两个进程:第一个进程是农村地域空间的城市化;第二个进程是农民的心理、社会文化的市民化。两个进程常常不是并行的,后者是一个地域城镇化发展中更为深刻、更为艰难的进程。”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与博物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守永说,所以农村的城镇化仅仅是社会转型的第一步,或者说是基础条件,而更复杂的应该是农民的市民化,这一过程将会经历“文化冲突”的阵痛。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最大的发展潜力也在城镇化。小城镇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是中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发展小城镇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居住城镇的人口接近6.66亿人,城镇化率达到49.68%,全国已有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城镇化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现在全球人口超过1亿的只有11个国家,而10年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足足增加了1.7亿人。
  “过去10年,我国城镇化推进速度比较快或者是最快的时期之一。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潘守永说,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确实能有效拉动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但这些都是城镇化道路上的表象,而真正的“城镇化”应该是农民是否真正意义的“转变”成为市民?即城镇化进程中的第二个进程,农民是否市民化?
  “文化差异”下的观念转变
  小城镇大都处于原来的城乡结合部,长期以来保留着农村的“烙印”,有着明显的传统文化优势和资源。那么这些农村文化在城镇化的道路上势必会和城市文化,甚至“世界文化”发生碰撞。
  “这多种文化碰撞的最终结果无怪乎是:或相互吸收、或融化创新、或替代对方,随之也会产生新的文化模式或类型。”潘守永说,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集聚和服务集聚的过程。城镇化不仅仅是“人口城镇化”,更是“人的城镇化”。新市民群体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方面完全适应城镇文化,从而从城镇“边缘人”真正转换为市民还需要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农村文化与城镇文化的相互融化、吸收的结果。
  人口快速城镇化最终结果就是众多的农民成为新市民,他们有些经历过了“文化冲突”的阵痛,实现了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但其中大部分人难以真正融入城镇,仍然生活在城镇中的农村社区,原有的生活状态并没有改变,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等各方面表现出种种不适应。”潘守永认为,这种不适应归根结底源于以农村和农民为载体的农村文化与以城市和市民为载体的城镇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物质文化差异
  城镇作为现在的居住环境变成了。清一色的钢筋混凝、而且规模宏大;交通体系在不断健全,与外界的通达度高;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居民生活开始便利;商业活动开始频繁,市场发育也得到了完善;服饰和饮食文化也表现出了现代和多元的特征。而农村作为过去的居住环境,建筑多为独门院落,房屋低矮,村落布局相对凌乱;交通不便,与外界通达度低,基础设施相对简陋,农民生活也极不方便,农业生产为主体,市场发育较差;服饰和饮食文化相对传统单一。
  潘守永说,从居住环境上的转变来看,人民的生活的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城镇化之路的这一点是值得肯定、赞赏的。
  制度文化差异
  多年来,国家经济体制高度向城市倾斜,法律制度、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城市主义实施。城镇居民的社会结构是由职业、职务、职称、文化水平等因素决定的,社会行为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共道德约束。而农村资金相对缺乏,随着气候的变化人和地的矛盾变得逐渐增大;各种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社会结构多呈家族式,有既定的家族关系系、邻里关系,宗教和其他约定俗成的非正式制度对其行为有较大的影响。
  “一定程度上,城镇文化就是对社会制度和次序的再造。”潘守永如是说,当然这个过程很早就开始了。
  行为文化差异
  城市重人为,尚人力,表现出人类对自然的统治与征服,讲求效率,尤为重视科技的力量,而立足于农业生产的传统乡村,守四时之变,信万物有律,深得“天人和谐”的传统之精义,顺天应物,勤俭克己,安心守分,然而办事效率不高,缺乏时间观念,忽视技术技能。城市人多数善抓机遇,不怕冒险,讲究实惠实利,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人际关系复杂。而乡村深受“以和为贵”以及“重义轻利”思想的影响,做事求和、求稳、不易冒险,因而气氛平和,民风淳朴,情感单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
  精神文化差异
  在城乡二元结构状态之下,城乡之间没有规模的人口流动,城乡文化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彼此没有很大影响。而随着农民工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城乡统筹进程的推进,两者之间的差异所引发的冲突便逐渐显露出来。因为城乡统筹意味着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实现市民化。新市民基于乡村的特殊背景,其认知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情感状态、处世态度、人生追求、生活方式等深层心理结构,与原有市民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分歧、碰撞以及冲突。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流向城市,不仅对城市的经济、政治、教育、卫生等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也对城镇文化带来巨大的冲击;反过来,城镇文化对进程定居的新市民也将产生巨大的压力。转移定居的新市民常常被两种不同文化左右着,于是文化之间的冲突就成为社会中的一道风景。
  “这些文化上的差异势必会造成农民生活的不习惯,不适应。”潘守永说,农村是文化的基因库。由于环境、生活方式、价值追求、经济基础的不同,农村相对于城镇有许多独特的文化表现。从民居到饮食和服饰、从语言到宗教、从民俗到宗法制度都无不散发出浓郁的乡土气息,体现出丰富多彩的区域特色。当这些传统的、带有乡土气息的传统文化遇到城镇的都市文化,可能会需要一代人的适应、转变才行。
  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变革能够带来观念的转变,正如斯大林说的:“社会生活是思想的源泉,因此社会生 活是社会意识藉以建立的基础。”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精神的力量,通过宣传教育,对农民观念有着积极的作用。
  “水土不服”凸坝种种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做到既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保证社会的稳定及和谐至关重要。可以说,农民是农村城镇化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城镇化的宗旨所在。“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无论是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还是在思想观念等方面,都面临着向现代化城镇居民角色转换的过程,因此面临各种文化差异而变得‘水土不服’。潘守永说,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传统观念问题
  长期以来,广大农民生活在以“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为基础的“自然村”模式中,使得农户之间形成了非常强烈的相互依赖心理,在许多农民中存在的“故土难离”、“金窝窝、银窝窝、比不上自家的土窝窝”的思想就是其具体体现。同时,由于长期受农本位的封建思想影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务农是农民的本分”的思想根深蒂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其他村里的农民到此安家落户,打破了原有格局,使这一思想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但是还不够彻底,构成了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思想障碍。
  失去土地问题
  城镇化进程将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打破了传统的利益结构。而农民不经过慎重考虑,不在城镇奠定一定的基础,又不敢轻易退出土地。这种对土地的依恋心理,加上以往国家制度保障层面的缺失,使得一些农民虽然身在城镇但不能全身心地在城镇发展,给城镇化进程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许多农民在征地之前,村民主要从事粮食和蔬菜种植;征地后,现在已无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全部转向房屋出租、打临工,个别村民在外经商。”潘守永说,村民的职业结构随着城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就业问题
  有限的就业岗位远不能满足过剩的农民就业需求,加上广大农民的传统就业观念滞后和就业期望过高,农村职业训练滞后,造成了人口素质结构与城镇化对劳动力需求结构不一致的局面,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更难就业。同时,由于土地被征用,农民一方面感到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增大,另一方面精神又无所寄托,容易迷信、消沉,有的甚至沉溺于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这都导致农民心理的扭曲,也是部分农村六合彩泛滥、屡禁不止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生活习惯问题
  城镇化后,城镇的居民受到前所未有的约束。随着生活节奏大大加快,居住环境大大改变,楼群生活的方式把人们相互分离开来,传统的农村大家庭被分解了,相互之间的思想交流也不再像农村那样方便,传统的通婚范围扩大了。农民不但要养成讲究文明、卫生的习惯,逐渐适应现代城镇的生活方式、娱乐消遣和交流方式,还要树立相应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效益意识。
  社会学研究表明,人的迁徙、迁居会带来价值观念碰撞、文化冲突和生活方式不适等诸多变化。当迁徙的人群适应了当地的新文化后,眼界会更加开阔。反之,则难以接受和融入当地文化,便很可能产生强烈的不适感,严重的会导致心理疾患。在我国,城镇化过程还将持续推进,城乡差异、异乡文化都容易造成人们的心态失衡。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将大量的农民改造成居民,不只是改变农民的生活环境就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农民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作相应转变。”潘守永说,尤其需要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在这种新的追求和观念转变过程中,需要通过政府的积极介入,以引导农民顺利实现这种转变。
  另外,城乡文化的统筹发展有利于“阵痛”的农民找到适应的立足点。这关键在于通过政府的适度参与,实现城乡文化发展各要素的自然流动。为此。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统筹”,唯一需要的只是政府废除现有种种阻碍城乡文化之间双向自由流动的要素。只要不受干扰,要素的流动必然是双向的。“政府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中应该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去考虑制度的订立或废止,充分尊重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之间的异质性和互补性,为农村文化建设搭建恰当的平台。”潘守永说,切不能从城乡同质化的角度人手,简单地将城市的文化理念和设施向农村扩展,更不能以城市文化的某种标准搞“样板工程”。
  为农村文化留出发展空间
  面对城镇化浪潮,乡村文化的价值如何、前途何在?在政策层面,农村文化是否应该为城市化低头让路,也是城镇化进程中所表现出的“文化冲突”之一。潘守永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城镇化应该为农村文化留出足够的空间。
  其实,农村文化的价值是始终存在的,无论我们的社会处于工业化甚或后工业化阶段。那种认为农业文明必将为工业文明所取代、农村文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被淘汰的简单线性思维是错误和有害的,必须抛弃,与之对应的是,我们必须树立现代化与农村文化和谐共生的思维,必须在推进城镇化的实践中为农村文化留出足够的空间。
  首先,许多专家学者已经指出,即便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城镇化程度再高,也总是存在绝对数量不少的农民群众,为这些农民群众利益计,农村文化显然不应遭遇灭绝和淘汰之命运;何况,绝大多数农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尤其是价值观层面的文化生活中,主要受求同律的支配,渴求、亲近、热爱源于农村社会生活、反映村民价值追求的农村文化,这一现实为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的必要性提供了有力的论证,也提供了活生生的例证。
  其次,城市化应该为农村文化留出足够的空间,至少还有两方面的必要性支撑:第一,农村文化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内核,保护农村文化就是保护中华文明。由于在长期的农业社会积淀升华而成,中华文明的主要特质和内核是农业文明,无论是至今称颂的和谐文化、天人合一观,还是被视为中国文化代表的舞龙、舞狮等民间文艺,等等,这些都与先民所处的农村社会环境、所习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紧密相关,而这些不同形态的中华文明精粹在乡村文化中大量存在和较好贮藏,所以,为传承悠久的中华文明和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计,农村文化必须在未来的中国社会中据有自己的足够空间。第二,农村文化为中华文明繁荣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基因。正如在物质世界中任何一种物种基因都有其珍贵价值,物种基因越丰富物质世界越多彩和安全一样,文化或文明领域同样是越具多样性就越安全,越有创造力。许多文化也许现在表面看起来无甚价值,但是一旦处于特定环境中、与其他文化交汇融合碰撞,它们便往往作用甚巨,催生出新的文化果实,孕育出新的优质文化。这就好比有了在海南岛发现的野生稻雄性不育株,才有了袁隆平发明的杂交水稻一样。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文明“轴心时代”命题不正揭示了久远之前的文明在后世尤其是危机或飞跃之时的巨大价值和强大创造力吗?至于以文艺形态表现的文化或文明,同样处处可见陈中出新的现 象。近年来原生态歌曲大受追捧,并给许多音乐工作者以创作灵感,就是典型例证。往国外看,著名学者秋风多次著文指出,在美国制宪过程中,乡村向美国宪法注入了自由、个人责任、限制权力的精神;20世纪以来,乡村不断向美国政治注入保守主义的刺激力量;过去一百年美国乡村音乐和“blues”等几乎所有流行音乐样式都来源于乡村。在东亚近邻——日本,著名学者薛涌也指出所谓“日本精神”,在大都市已经消失,但保存在偏远农村下层百姓的生活起居之中。
  总之,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阶段,乡村文化始终有其独特、不可替代的价值;而一旦中国乡村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大量优秀文化基因加人中华文化母体中,我们同样可乐观期待,未来中华文化将结出更多鲜艳之花,中华文化将更具生机和活力。
  农村文化的保护,发展和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仍将继续推进,直至其达到一定的合理限度。在这一进程中,费孝通笔下的乡土中国总体上变为城镇、城市中国后,如何保护和发展乡村文化,成了既紧迫又具长远意义的重大课题。
  “单纯从文化保护角度而言,中国实践中已有博物馆式文化保护和文化生态区域性保护两种路径,前者包括建立各种各样与文化相关的陈列馆、博物馆、纪念馆,以及运用录音、拍照、摄像、文献收集整理出版等手段记录、保存文化等。”潘守永说,后者的保护对象则涵盖了某个特定区域的所有文化空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不脱离原住地、不改变当地生产生活环境的保护,是一种发展中的保护。我国从1997年开始的生态博物馆实践也是立足于整体性的、原地保护,是融合发展与保护为一体的新理念,已经取得实际的良好效果,目前已经从西部逐步推进到东部发达地区的乡村。
  显然,文化生态区域性保护和生态博物馆更具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成效更显著,而传统博物馆式保护由于保护对象和内容不够原真和完整,基本属于一种退而求其次、不得已而为之的保护策略和保护手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乡村文化都可纳入文化生态区域性保护范围,目前的现实乃至将来的实践只能是针对那些直接关系到某种文化生死存亡或者具有极大价值和重大意义的文化,才能施以文化生态区域性保护这一保护策略和路径。否则,文化生态区域性保护范围无限扩大,直至囊括中国所有的农村文化,既不现实,又不可行。
  “事实上,在采取上述两种农村文化保护和发展路径之外,我们亦可跳出单纯的文化保护框框,进行其他的尝试。”潘守永说,例如,随着后工业时代的文化创意经济发展,我们便可将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引人乡村。由于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属于人脑加电脑之类的产业,所需物理空间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基础设施配套要求不高,不必走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建工业园区的老路,完全可以取得既提供现代工业发展空间、创造经济财富,又较少改变破坏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较好保护乡村文化生态的良好效果。除了这种可称作文化创意产业嫁接乡村社会的保护和发展农村文化路径外,我们还可实行城市居民无障碍地流向乡村,进而接受乡农文化熏陶和教化的乡村文化保护策略和路径。具体言之,在乡村文化的存在空间既定的情况下,我们亦可通过扫除城市居民向农村流动的障碍,促使更多的城市居民在农村定居生活。一旦有更多的国民进入农村,更长时间地与农村文化拥抱接触,接受农村文化的熏陶教化,其结果就是农村文化得到更多社会成员的重视和自觉保护,农村文化的基因被输入到更多的国民身上,一句话,农村文化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展。具体实践中,只要确保乡村拥有较好的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较好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此外,更重要地是,确保城市居民能够在农村拥有立身下榻之所,众多城市居民奔往农村生活定居自然不在话下,进而这一新的农村文化保护和发展之路取得成效也在预料之中。
  据了解,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千年发展基金下的子项目“产出2·1”中的一个项目,中国民族博物馆牵头的“博物馆提升”项目的一个试点在2010年选择落户在贵州省从江县的侗族大歌的所在地小黄村。与此相随的“产出2·1”项目还包括文化绘图、农业遗产保护(稻田养鱼)两个项目。博物馆提升项目旨在帮助村民通过自身力量,挖掘整理和展示传播民族传统文化,使其成为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地方发展以及开展深度民族文化旅游的基地。
  其实,中国民族博物馆曾与雷山县共同打造的苗年节成功地保护和传承了苗族的服饰、民歌等民族文化,积累了一些经验。有鉴于此,项目团队同样对小黄民俗文化的打造、以村寨博物馆的形式保护和展示、传承侗族文化充满信心。
  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农村特色文化,提升文化意识和自觉性,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农民应对现代文明和都市文化冲击的有效缓冲机制。“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既可以让农民在自己的文化体系中实现生活的意义,又具有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潘守永说,新时期,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城镇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丰富,它基本上是公益文化产品,应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乡村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
  个人简介
  潘守永,山东枣庄人,曾先后就读于吉林大学考古学系、南开大学博物馆学专业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专业,分别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与博物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土家文化研究院院长、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多元文化研究.所所长、文博技术工作室负责人,985基地民族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专职教授,国家文物局生态博物馆课题组负责人等。
  曾主持过“民族大调查的历史回忆:亲历者访谈录”、“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20世纪50、60年代民族大调查的历史追忆:口述历史与影像纪录”等国家民委重大专项课题。
  曾著有《民族大调查亲历者访谈录》、《批判博物馆与博物馆批判》、《台头50年变迁:田野重访与历史再塑》、《新博物馆学》、《土家族社会历史调查》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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