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面对经济全球化及区域化的发展大趋势,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及澳门经济合作在更厂阔的层面进行,有效地逐步消除在一国之内三个独立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制度障碍,继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之后,内地与澳门也于10月17日正式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由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香港及澳门同步实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优于世贸、先于东盟'的特别安排,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和澳门是同等关心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