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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把政府法律顾问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智囊团”,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