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区长”在腐败中轰然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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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蓟门桥附近,伫立着一块十分醒目的宣传牌“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由于这个口号流传甚广,口号的倡导者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的名字也随之声名鹊起。然而,这名“明星区长”忽然变了一种身份,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2008年3月28日上午,周良洛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庭审理查明:周良洛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常务副区长,以及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1998年至2006年8年间收受贿赂款共计1672万余元,其中有1500多万元涉及土地审批和房地产项目,占整個贿款的90%。其妻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良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鲁小丹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的个人财产被依法没收。
  听到判决时,周良洛表示“在意料之中”。
  
  “擅长经营的区长”
  
  周良洛1958年11月生于河南洛阳,197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1983毕业后留校工作。
  周良洛官运亨通。1993年,调任北京朝阳区任区委常委,1994年任区委宣传部长;2000年1月,担任朝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2年3月,调任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
  2002年7月10日,海淀区政府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时任海淀代区长的周良洛提出了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海淀区的思路。当年年底,周入选该年度中国城市十大明星区长,博得了“擅长经营城市的区长”美誉。作为海淀区主政者,周良洛任内提出了流传甚广的“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概念。2007年3月20日,周良洛还率辖下各部门负责人在北京城市广播畅谈“宜居海淀”建设。没想到两周后,他就被纪检人员带走,此后他就因楼市腐败而轰然倒掉,蜕变成了“家落官落周良洛(落)”了!
  2003年起,海淀启动北部新区发展战略,将中关村重心战略性北移,很多原有的村落逐渐被新兴的城市社区所取代。周良洛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机会“经营城市”,大肆敛财。法庭认定,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0名行贿者中,就有多达6名的行贿者是房地产商,周良洛90%的受贿赃款来自这些房地产商所给的“中介费”、“好处费”等,其中还包括直接收受住房一套。周良洛的妻子鲁小丹也借助周的权势,在某开发商企业接受了“工资”、“奖金”等贿赂,变相帮忙把自己的丈夫送上了法庭。
  
  楼市腐败升级的信号
  
  海淀区是环渤海地区京津塘科技新干线发展的“龙头”和经济腾飞的“发动机”,拥有首都政治和科技、教育、人才以及文化、自然地理等明显的区位功能优势和资源优势,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
  周良洛敛财的第一个领域是广告产业。1998年至2005年,在其担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期间,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各类中介公司介绍广告业务、提供手续便利,先后多次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波普广告艺术公司、东方朝阳广告公司、大正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上述4家广告公司负责人10万元至99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74万元。当北京房地产业突飞猛进的时候,看着开放商们一个个一夜暴富,手握大权的周良洛对广告公司送上的这点小钱已经看不上眼了,他把黑手伸向了回报更“丰厚”的房地产业。
  早在周良洛担任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他就为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的前期规划提供帮助,并于2001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小军的万元。
  周良洛最大的一笔贿赂来自房地产商刘军。
  刘军,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沪深两市“泰跃系”的实际控制人。刘军及其控制的公司一直扎根于海淀区,曾开发“怡秀园”公寓及“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
  
  2002年周良洛主政海淀区后,刘军的“泰跃系”亦进入飞跃式发展期,相继染指湖北金环、景谷林业、茂化实华、三峡水利、凯马B等5家上市公司。更令业界侧目的是,“泰跃系”在土地审批趋紧之时,仍在海淀区拥有超过9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其取得的时间段正对应于周良洛主政并大力推进的北部新区大开发。2003年,刘军向周良洛提出,自己公司面临财务危机,需要从其此前投资的稻香湖项目中撤资。周良洛获悉这一请求后,主动协调,帮助其解决了资金问题。当年10月,周良洛收受了刘军送上的93万元美金。2006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刘军又送给周良洛1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以来,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北京市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帮助”,共收受贿赂600多万元。
  政府一把手一旦深陷楼市腐败,其危害性比行业内官员腐败危害性更大。这是因为,其手中集中了更多的权力,也就有更多的寻租空间。比如,周良洛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土地审批及房地产项目规划等提供帮助,就不是一个国土局或一个规划局负责人所能轻易做到的,但周良洛却能“通吃”。他与房地产商勾结,收受他们的高额贿赂,然后房地产商再把价格不菲的房子卖给购房者,面对周良洛一案中涉及的那些耳熟能详的楼盘名称,每个购房者肯定倒吸一口冷气!虽然与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3671万元相比,周良洛受贿1670万余元算不上“之最”,与其他楼市腐败官员的职务相比,周良洛也算不上最高,但是作为一个直辖市重要辖区的行政一把手,插手房地产事务,直接从中谋取私利而触犯法律落马,周良洛应该算是第一个。
  
  “贪内助”的800万“家庭作业”
  
  近年来,夫妻共同腐败的案件曝光得越来越多。和有的“贪内助”直接帮官丈夫在家收钱相比,周良洛的妻子鲁小丹采取了既安全又高效的隐蔽措施,轻轻松松完成了800多万元的贪腐“家庭作业”。
  鲁小丹,1962年出生在冰城哈尔滨,曾在北京歌华公司工作。随着周良洛的步步高升,鲁小丹的工作也是几经转换。为了避人耳目,也为了能更加自由地捞钱,2000年1月,鲁小丹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了北京盛世风华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2月,又注册成立了北京诚信世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主营业务均为“企业形象策划”。但实际上,这两家公司都属于典型的“不务正业”,它们的主要职能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进行转账。为便于汇聚权力红利,鲁小丹以“策划企业形象”为名行转账贿赂之实,与周良洛一同受贿的800多万元主要通过这两家公司转账后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附评
  厘清购房“灰色成本”
  地球人都知道,精明的开发商不会拿自己的钱白送给贪官。“羊毛出在羊身上”,房地产项目的“灰色成本”都要摊入房价中,最后都转嫁给了购房者。以周良洛受贿的1600多万元为例,如果要摊到1000套房子上,每户要承担16000元。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要办齐“五证”,盖好20多个公章,这些环节除了涉及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还需经过房管、工商、建设、环保、消防等众多机构的审批或备案。虽然政府部门林立,表面上环环相扣,但实则很不透明、很不规范。开发商到各主管部门拜“菩萨”一路下来的费用占到楼盘总成本的3%到5%,甚至更高。有些地方政府不支持公开房价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掩盖其中的腐败成本。
  虽然近几年中央加大了楼市调控,但是由于有“灰色成本”在里面,一些地方领导都坚称当地的房价“在合理区间”;调控开始后,一些地方领导暗中鼓动开发商力挺房价;棋到中盘时,又有一些城市急忙打时间差,很快公布某时段房价下跌的数据信息,力图让调控“见好就收”;见调控连连出招,一些利益集团不断释出“房价下跌会导致国民经济灾难性后果”等威胁,借以瞒天过海,扰乱决策。
  楼市腐败破坏了楼市正常的经营秩序,最后迫使所有的开发商都来行贿,且行贿手段和金额呈攀升之势。
  房价高、住房难,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沉重负担,超出了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目前的楼市调控着力点除了拧紧土地供应和商品房信贷闸门,提高税率,控制住房供应结构之外,还要梳理或再造房地产项目审批和监管流程,弥补相关的制度缺陷,让每一个环节都能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挤掉房价中的“灰色成本”,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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