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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从试点到全面推开虽已取得了巨大成效,但也存在亟需解决的法律瓶颈问题。在分析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法理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理应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人的法律定位;实现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大幅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准;建立健全深度协作机制;赋予检察院民行部门侦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