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社会困境是一种具有混合动机冲突的情景,在这种情景中,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大量实证研究考察了社会困境中的公平,研究中所涉及到的社会困境中的公平可以分为从4个方面:分配公平、过程公平、补偿公平、惩罚公平。文章结合以往实验研究分别对这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并对其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未来的研究尚需要联合多个学科,澄清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并继续丰富相关概念和理论。
关键词:社会困境 公平冲突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7-185-02
社会困境是一种具有混合动机冲突的情景,在这种情景中,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生物学家 Hardin于1968年最早系统地阐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冲突所引发的问题。他认为,人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然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会限制自己的自私行为。“Dawes”于1980年正式提出了社会困境的定义及限定特征:
(1) 不管其他小组成员做出何种选择,对于成员个人来说,从个人利益出发所做出的选择(称为背叛)会比从集体利益出发所做出的选择(称为合作)获得更多的收益。
(2)如果所有小组成员都追求个人利益而不合作,那么所有成员的收益都将变得更低。也就是说,对成员个人来说通常最大化个人利益更有利可图,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选择最大化个人利益,每个人所得到的收益将低于都选择最大化集体利益时的收益。
1社会困境中的公平
1.1资源困境中的公平
Wike(1991)提出的Greed-Efficiency-Fairness(GEF)假设:小组中的成员虽然受到贪婪的刺激但是可以通过公平动机来调整。也就是说在GEF假设中,Wilke (1991) 提出当成员面对资源困境时,其与生俱来的贪婪念头会使他们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后再考虑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利益。Wilke进一步指出尽管成员存在贪婪的念头,但是他们的贪念是可以通过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及保证其他小组成员获得均等收益的公平性规则来限制。资源困境可以被视为一项合作任务,在任务中成员在不违背公平规则的前提下使个人收益最大化。也就是说在具有限制条件的资源困境中,公共资源将不会被耗尽。
1.2公共物品困境中的公平
Marwell 和Ames (1979)指出拥有较多代币的被试他们自己本身就可以建立公共物品,且他们会对公共物品做出较多的贡献。被试还认为合理的做法是贡献出其代币的一半或略多于一半。Wit 等人 (1992) 发现在公共物品困境中对公共物品所作出的贡献应该与小组成员已有的财富成比例,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减少富裕人群的财富。
Biel 等人 (1997)和 Eek 等人 (1998, 2001)研究了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分配方式对成员自愿贡献(合作)的影响。Biel 等人 (1997)调查了家长自愿交付托费的情况,以及与自愿交付托费相关的,家长最想让孩子得到怎样的照顾的问题。其研究结果为,均等的照顾原则被认为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并且当均等原则被普遍采用时,家长们自愿交付的托费最高。
2社会困境中公平的实验研究
2.1分配公平
分配公平是指在一定群体中不同成员间的公平分配。 如果小组中的每位成员都能完全理解社会困境的本质,那么他们就应明白彼此相互合作能使其获得最多的利益。与之相对的是小组中的一些成员会对其他成员产生怀疑,即如果有人不合作,那么,选择不合作会比选择合作获得更多的利益。由上述现象可以看出,小组成员必须制定出合理的分配原则,这些原则可以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得到公平的分配,从而增进成员之间的合作。
研究者至少指出了三种分配公平的原则:均等原则,需要原则和比例原则。均等原则是指每个人都从公共物品中均等获益同时也认为是比例原则的一个特例,即小组中每个成员都做出均等的贡献,因此他们最终获得均等的收益。与均等原则相类似,需要原则是指给那些拥有较少资源的人分配更多的公共物品,不管他们是否对公共物品做出贡献。比例原则是指,人们按其对公共物品贡献的多少成比例地获取利益。对不同分配公平原则的选择,取决于小组本身的目标,而且每一种原则都可以对成员间的社会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社会困境中,判断公平与否的首要标准为资源是否公平分配给小组成员,即小组中的每位成员所作出的贡献是否与其收益成比例。被认为公平的做法是那些做出较多贡献的小组成员他们获得的收益较高。由此得出,比例原则受到小组成员的偏爱。
2.2过程公平
过程公平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可以增加成员对收益的满意度而且能够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保持持续的稳定性同时过程公平还可以对亲社会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更有利的是,过程公平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减少小组成员之间的背板行为,增加成员之间的合作行为。(1)增加小组成员对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分配方式的满意度。通过降低对未来分配方式,收益等的不确定性,以此来促进小组成员做出贡献。(2)通过对小组成员做出保证的方式,来增加成员之间未来的合作。(3)提供特别的分配方式并且对潜在背叛者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监控
2.3补偿公平
补偿公平是应对小组成员背叛行为的一种方式。补偿公平主要是基于成员自我本身的考虑,同时也试图对那些受到背叛行为伤害的成员做出一定的补偿,并且使规则得到重新恢复。Derley (2002)提出补偿公平的主要意图是通过对受到背叛行为伤害(从公共资源中获益过多,公共物品困境中的“搭便车”现象)的成员做出补偿的方式,使其重新回到小组中。
Bies和Tripp(1996)指出尽管小组成员对背叛者还存在着消极情绪,但许多成员还在寻求补偿。补偿公平要求背叛者必须停止他们的背叛行为,同时对那些因其背叛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成员做出补偿。有研究表明,背叛者的一个小错误并不会引发对其他成员的有意伤害,而补偿行为则会使受到伤害的成员感到满意
Walster 等人 (1976) 提出小组成员如果意识到遵守均等原则会使他们的收益最大化,那么成员就会遵守均等原则。成员的背叛行为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而小组成员对背叛者的背叛行为所产生的反应却很难被描述,预测或解释。并且,在一些条件下,成员会忘记背叛者的背叛行为。
2.4惩罚公平
在社会困境中,如果背叛者一直会从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中获取利益,他们所占有的资源变多时,也或者是当他们的道歉不诚恳时,就已经不能仅通过使背叛者为其背叛行为做出补偿的方式来解决了。当小组成员之间得信赖感受到伤害时,他们认为只有对背叛者的背叛行为加以惩罚才能真正建立公平。当成员违背受到普遍重视的原则时,对其进行惩罚的念头就会在其他成员脑中萌生。
恢复公平主要关注受害者,同时要求对受害者做出一定的补偿。惩罚公平主要关注的是另外一方面即对背叛者作出相应的惩罚。Rawls (1971,1999)指出惩罚应被用作防止未来的背叛行为以及恢复秩序。为了减轻道德上的不满与愤怒,惩罚公平不仅要求背叛者作出金钱上的补偿而且还要对其进行惩罚。对受害者的补偿和对背叛者的惩罚都会对促进惩罚公平。惩罚,之前被作为补偿的一种方式并且存在着不同的动机。因此,在社会困境中消极情绪会引起惩罚行为。
综上所述,适当的使用惩罚,对背叛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背叛者了解过程中原则,并且对所涉及的部分能够引起足够的注意,那么小组成员就会将惩罚作为重建公平的一种手段。并且近来一些证据表明对受害者来说,对背叛者的惩罚具有增加其满意感及快乐感的功能。
3讨论
综上所述,我们分别论述了社会困境中的几种不同类型的公平如分配公平,过程公平,补偿公平,惩罚公平。
在社会困境中,小组成员必须在个人最大利益与集体最大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成员所做出的决定会导致小组成员之间获益的不均等。在社会困境中,这种不均等的获益使小组成员在平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同的公平类型。
小组成员之间的收益差异将会挑战成员所具有的公平意识。即在社会困境中小组成员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的认知并且成员在行为选择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限止。虽然小组成员会试图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寻求公平的解决方式[10]但当小组成员认为他们所采取的解决方式是公平的并且会对他们的行为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时,他们就很难相信其他成员会对公共物品做出贡献。因此,在小组成员之间采用一致的公平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简略地说,在社会困境中,研究者最早关注的是存在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配公平,但是随着成员之间收益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公平的关注点转向过程公平。在过程公平中,成员可以建立规则和措施用以确保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可以在所有成员之间得到公平的分配同时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得到长期的保护。如果成员出现违反过程公平规则的行为,如:“搭便车”,那么小组成员需再一次的改变公平的关注点。根据成员背叛行为的性质,小组中其他成员可做出以下几种选择:(1)将关注点转向补偿公平从而使背叛(违反)状态恢复到公平状态。(2)将关注点转向惩罚公平,这样不仅可以恢复公平状态而且可以对背叛者做出相应的惩罚。
实质上,在社会困境中我们还应考虑到,小组成员对其收益公平与否的评价以及他们感受到的公平程度,小组中所有成员收益之间的关系等。
关键词:社会困境 公平冲突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7-185-02
社会困境是一种具有混合动机冲突的情景,在这种情景中,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生物学家 Hardin于1968年最早系统地阐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冲突所引发的问题。他认为,人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然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会限制自己的自私行为。“Dawes”于1980年正式提出了社会困境的定义及限定特征:
(1) 不管其他小组成员做出何种选择,对于成员个人来说,从个人利益出发所做出的选择(称为背叛)会比从集体利益出发所做出的选择(称为合作)获得更多的收益。
(2)如果所有小组成员都追求个人利益而不合作,那么所有成员的收益都将变得更低。也就是说,对成员个人来说通常最大化个人利益更有利可图,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选择最大化个人利益,每个人所得到的收益将低于都选择最大化集体利益时的收益。
1社会困境中的公平
1.1资源困境中的公平
Wike(1991)提出的Greed-Efficiency-Fairness(GEF)假设:小组中的成员虽然受到贪婪的刺激但是可以通过公平动机来调整。也就是说在GEF假设中,Wilke (1991) 提出当成员面对资源困境时,其与生俱来的贪婪念头会使他们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后再考虑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利益。Wilke进一步指出尽管成员存在贪婪的念头,但是他们的贪念是可以通过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及保证其他小组成员获得均等收益的公平性规则来限制。资源困境可以被视为一项合作任务,在任务中成员在不违背公平规则的前提下使个人收益最大化。也就是说在具有限制条件的资源困境中,公共资源将不会被耗尽。
1.2公共物品困境中的公平
Marwell 和Ames (1979)指出拥有较多代币的被试他们自己本身就可以建立公共物品,且他们会对公共物品做出较多的贡献。被试还认为合理的做法是贡献出其代币的一半或略多于一半。Wit 等人 (1992) 发现在公共物品困境中对公共物品所作出的贡献应该与小组成员已有的财富成比例,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减少富裕人群的财富。
Biel 等人 (1997)和 Eek 等人 (1998, 2001)研究了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分配方式对成员自愿贡献(合作)的影响。Biel 等人 (1997)调查了家长自愿交付托费的情况,以及与自愿交付托费相关的,家长最想让孩子得到怎样的照顾的问题。其研究结果为,均等的照顾原则被认为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并且当均等原则被普遍采用时,家长们自愿交付的托费最高。
2社会困境中公平的实验研究
2.1分配公平
分配公平是指在一定群体中不同成员间的公平分配。 如果小组中的每位成员都能完全理解社会困境的本质,那么他们就应明白彼此相互合作能使其获得最多的利益。与之相对的是小组中的一些成员会对其他成员产生怀疑,即如果有人不合作,那么,选择不合作会比选择合作获得更多的利益。由上述现象可以看出,小组成员必须制定出合理的分配原则,这些原则可以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得到公平的分配,从而增进成员之间的合作。
研究者至少指出了三种分配公平的原则:均等原则,需要原则和比例原则。均等原则是指每个人都从公共物品中均等获益同时也认为是比例原则的一个特例,即小组中每个成员都做出均等的贡献,因此他们最终获得均等的收益。与均等原则相类似,需要原则是指给那些拥有较少资源的人分配更多的公共物品,不管他们是否对公共物品做出贡献。比例原则是指,人们按其对公共物品贡献的多少成比例地获取利益。对不同分配公平原则的选择,取决于小组本身的目标,而且每一种原则都可以对成员间的社会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社会困境中,判断公平与否的首要标准为资源是否公平分配给小组成员,即小组中的每位成员所作出的贡献是否与其收益成比例。被认为公平的做法是那些做出较多贡献的小组成员他们获得的收益较高。由此得出,比例原则受到小组成员的偏爱。
2.2过程公平
过程公平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可以增加成员对收益的满意度而且能够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保持持续的稳定性同时过程公平还可以对亲社会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更有利的是,过程公平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减少小组成员之间的背板行为,增加成员之间的合作行为。(1)增加小组成员对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分配方式的满意度。通过降低对未来分配方式,收益等的不确定性,以此来促进小组成员做出贡献。(2)通过对小组成员做出保证的方式,来增加成员之间未来的合作。(3)提供特别的分配方式并且对潜在背叛者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监控
2.3补偿公平
补偿公平是应对小组成员背叛行为的一种方式。补偿公平主要是基于成员自我本身的考虑,同时也试图对那些受到背叛行为伤害的成员做出一定的补偿,并且使规则得到重新恢复。Derley (2002)提出补偿公平的主要意图是通过对受到背叛行为伤害(从公共资源中获益过多,公共物品困境中的“搭便车”现象)的成员做出补偿的方式,使其重新回到小组中。
Bies和Tripp(1996)指出尽管小组成员对背叛者还存在着消极情绪,但许多成员还在寻求补偿。补偿公平要求背叛者必须停止他们的背叛行为,同时对那些因其背叛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成员做出补偿。有研究表明,背叛者的一个小错误并不会引发对其他成员的有意伤害,而补偿行为则会使受到伤害的成员感到满意
Walster 等人 (1976) 提出小组成员如果意识到遵守均等原则会使他们的收益最大化,那么成员就会遵守均等原则。成员的背叛行为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而小组成员对背叛者的背叛行为所产生的反应却很难被描述,预测或解释。并且,在一些条件下,成员会忘记背叛者的背叛行为。
2.4惩罚公平
在社会困境中,如果背叛者一直会从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中获取利益,他们所占有的资源变多时,也或者是当他们的道歉不诚恳时,就已经不能仅通过使背叛者为其背叛行为做出补偿的方式来解决了。当小组成员之间得信赖感受到伤害时,他们认为只有对背叛者的背叛行为加以惩罚才能真正建立公平。当成员违背受到普遍重视的原则时,对其进行惩罚的念头就会在其他成员脑中萌生。
恢复公平主要关注受害者,同时要求对受害者做出一定的补偿。惩罚公平主要关注的是另外一方面即对背叛者作出相应的惩罚。Rawls (1971,1999)指出惩罚应被用作防止未来的背叛行为以及恢复秩序。为了减轻道德上的不满与愤怒,惩罚公平不仅要求背叛者作出金钱上的补偿而且还要对其进行惩罚。对受害者的补偿和对背叛者的惩罚都会对促进惩罚公平。惩罚,之前被作为补偿的一种方式并且存在着不同的动机。因此,在社会困境中消极情绪会引起惩罚行为。
综上所述,适当的使用惩罚,对背叛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背叛者了解过程中原则,并且对所涉及的部分能够引起足够的注意,那么小组成员就会将惩罚作为重建公平的一种手段。并且近来一些证据表明对受害者来说,对背叛者的惩罚具有增加其满意感及快乐感的功能。
3讨论
综上所述,我们分别论述了社会困境中的几种不同类型的公平如分配公平,过程公平,补偿公平,惩罚公平。
在社会困境中,小组成员必须在个人最大利益与集体最大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成员所做出的决定会导致小组成员之间获益的不均等。在社会困境中,这种不均等的获益使小组成员在平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同的公平类型。
小组成员之间的收益差异将会挑战成员所具有的公平意识。即在社会困境中小组成员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的认知并且成员在行为选择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限止。虽然小组成员会试图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寻求公平的解决方式[10]但当小组成员认为他们所采取的解决方式是公平的并且会对他们的行为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时,他们就很难相信其他成员会对公共物品做出贡献。因此,在小组成员之间采用一致的公平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简略地说,在社会困境中,研究者最早关注的是存在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配公平,但是随着成员之间收益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公平的关注点转向过程公平。在过程公平中,成员可以建立规则和措施用以确保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可以在所有成员之间得到公平的分配同时使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得到长期的保护。如果成员出现违反过程公平规则的行为,如:“搭便车”,那么小组成员需再一次的改变公平的关注点。根据成员背叛行为的性质,小组中其他成员可做出以下几种选择:(1)将关注点转向补偿公平从而使背叛(违反)状态恢复到公平状态。(2)将关注点转向惩罚公平,这样不仅可以恢复公平状态而且可以对背叛者做出相应的惩罚。
实质上,在社会困境中我们还应考虑到,小组成员对其收益公平与否的评价以及他们感受到的公平程度,小组中所有成员收益之间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