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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税制下重塑地方财政职能1.保障公共需要职能保障公共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工作的主要职能。公共需要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它必须通过地方财政的集中分配加以保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需要。如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公检法支出、优抚救济支出等;二是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这类建设对推动地方经济迅速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三是保证社会公益性事业经费的需要。如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2.调控宏观经济职能一是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对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的投入,解决“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