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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是针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引发造价变化的各项因素进行的科学的对策。动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在造价编制与调整下给出了科学的指导,为实现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分别就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现状以及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讨,以推动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快速、高效、良性发展。
【关键词】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现状;对策
引言: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要想合理、及时地处理好动态因素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就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使建筑成本构成要素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大体一致,然后通过改革计价模式,使建筑产品的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最终满足商品经济的要求。
一、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现状
从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自94年开始我国便引入了国外的竞争机制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并且对建筑工程实行了投招标承包制。实践证明进行公开的投招标承包制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公开投招标承包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促进我国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能够促使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建设工期、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造价三者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得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模式面临许许多多的问题,并且对于当前我国所推行的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而言,往往缺少比较详细的管理工作;同时,并未形成系统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动态管理与监督,这使得当前我国对施工单位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常常只是局限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与控制工作上。
现阶段,从我国建筑工程所采用的定额控制方式来看,往往由于信息所存在的滞后性、往往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各区域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完善,而使得我国当前所广泛使用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不能够满足控制工程造价的需求,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达到监督、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根本目的。所以,对于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需要在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基础上,深入落实、普及造价控制与管理体制,并且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基础上,敦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同时,随着近些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以及入地配网工程项目施工效率的提高,而使得我国政府要依据市场机制的变动性、加强对建筑工程动态管理工作的立法,完善涉及建筑工程的法律条款,从而在避免合同理解问题等问题出现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推动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开展,同时亦能够有效提高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对策
1、决策阶段的控制
相关建筑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的投资立项决策进行工程造价定额制度的调整和规划,根据建筑市场的变动情况,对工程造价的定额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定相关的施工造价计划方案。工程造价人员要按照建筑项目的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调整对定额材料以及人工价格的计算。同时,工程造价人员还要拓宽其询价的渠道,对建筑市场的最新建材价格进行及时、准确、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以便使自己在工程造价的编制过程中能够全面、充分、准确地对未来建材市场的价格变动进行预测和把握,进而确保编制工程造价方案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2、招投标环节的控制
招投标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整个投资控制的效果。招投标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招标、设计招标以及设备材料招标等。设计招标能够让招标单位在众多的设计方案中选择最好的。设备和材料招标也十分重要,所以要重视工程招投标这部分,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中要遵循几点原则:首先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好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其次是要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专业素养,避免压标和低价抢标。再次是严格禁止招标人为的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最后是在确定标底的前提下满足招标双方的要求,实现双赢。
3、设计的重要性
根据经验数据,设计费只占到工程总造价的1%,但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到75%。因此,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至关重要。在工程实施时,往往因为原设计方案的缺陷或不足造成设计变更,这属于典型的造价管理的动态因素。对此,要在设计阶段主动加以控制,要积极采用成熟的、典型的设计方案,要贯彻限额设计的思想,从而尽量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设计变更的索赔处理中,应坚持招投标及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合理的分摊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带来的风险。
4、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确定以后,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明确规定工程的工期、费用以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办法。如果招标文件的约定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确,应在合同价款调整条款里约定风险范围。另外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索赔的因素要正确的预测,未雨绸缪,从而减小索赔事件发生的概率。同时还应该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比如说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等,它们是减少索赔纠纷工程风险的有效措施。适当的转移风险,有效的规避和分散风险,提高控制效果。
5、市场价格的跟踪与材料价差的控制
为了加强材料价差的管理和合理调整材料价差,实行根据各类工程的不同特点,结合各个时期的市场价格情况,采用系数与单项材料相结合调整价差的办法.即主要材料,钢材(包括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术材、水泥以及特殊装饰材料(面砖、大理石、花岗石等等)按定额材料用量补差。砖瓦、石灰、砂石及其它材料测定综合材差系数进行调整价差,各类工程主要材料范围、信息价格、地方材料综合价差系数,由当地定额站每月或按季公布,作为工程计价的基础,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商定价格结算的办法,对工期短(如六个月内)的工程,或承发包双方同意,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中标(含议标)后的合同价格,可增列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造价一次包死,决算时不再调整,风险系数可参考公布的价格预测系数、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投标报价自行确定。凡不考虑增列风险系数的工程,在确定标价时,都必须填列“材料价格明细表”(包括招标和投标价格)。作为工程结算调整价差的依据,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条款,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超过(或低于)签订合同所列材料价格时,可对超出(或低于)部分进行调整。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目前根据采购时的发票价格按实结算。这种按实结算的办法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且发票价格存在着种种弊端,急待改进。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的确定,应该以施工期内公布各期信息价格总和除以期数之值,而期数则按合同工期的80%确定,并以合同规定计算工期日(开工日期)为期数的始点。
三、结束语
总之,全球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摆在我们广大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加快中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步伐,尽快缩短与国际间的差距,剖析存在的问题,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要经过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进行思路、制度与管理创新,同时也要坚持以前有用的,只要我们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我国建筑工程价格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和科学化进程,使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对阻碍建筑业在全球经济体制下健康发展的落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必须进行彻底的变革,从而改善我国的建筑造价管理模式并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杜红霞.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6)
[2]周惠芬.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基础与有效措施[j].民营科技,2011,(05).
【关键词】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现状;对策
引言: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要想合理、及时地处理好动态因素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就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使建筑成本构成要素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大体一致,然后通过改革计价模式,使建筑产品的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最终满足商品经济的要求。
一、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现状
从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自94年开始我国便引入了国外的竞争机制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并且对建筑工程实行了投招标承包制。实践证明进行公开的投招标承包制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公开投招标承包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促进我国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能够促使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建设工期、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造价三者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得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模式面临许许多多的问题,并且对于当前我国所推行的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而言,往往缺少比较详细的管理工作;同时,并未形成系统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动态管理与监督,这使得当前我国对施工单位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常常只是局限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与控制工作上。
现阶段,从我国建筑工程所采用的定额控制方式来看,往往由于信息所存在的滞后性、往往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各区域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完善,而使得我国当前所广泛使用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不能够满足控制工程造价的需求,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达到监督、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根本目的。所以,对于当前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需要在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基础上,深入落实、普及造价控制与管理体制,并且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基础上,敦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同时,随着近些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以及入地配网工程项目施工效率的提高,而使得我国政府要依据市场机制的变动性、加强对建筑工程动态管理工作的立法,完善涉及建筑工程的法律条款,从而在避免合同理解问题等问题出现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推动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开展,同时亦能够有效提高我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对策
1、决策阶段的控制
相关建筑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的投资立项决策进行工程造价定额制度的调整和规划,根据建筑市场的变动情况,对工程造价的定额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定相关的施工造价计划方案。工程造价人员要按照建筑项目的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调整对定额材料以及人工价格的计算。同时,工程造价人员还要拓宽其询价的渠道,对建筑市场的最新建材价格进行及时、准确、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以便使自己在工程造价的编制过程中能够全面、充分、准确地对未来建材市场的价格变动进行预测和把握,进而确保编制工程造价方案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2、招投标环节的控制
招投标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整个投资控制的效果。招投标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招标、设计招标以及设备材料招标等。设计招标能够让招标单位在众多的设计方案中选择最好的。设备和材料招标也十分重要,所以要重视工程招投标这部分,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中要遵循几点原则:首先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好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其次是要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专业素养,避免压标和低价抢标。再次是严格禁止招标人为的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最后是在确定标底的前提下满足招标双方的要求,实现双赢。
3、设计的重要性
根据经验数据,设计费只占到工程总造价的1%,但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到75%。因此,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至关重要。在工程实施时,往往因为原设计方案的缺陷或不足造成设计变更,这属于典型的造价管理的动态因素。对此,要在设计阶段主动加以控制,要积极采用成熟的、典型的设计方案,要贯彻限额设计的思想,从而尽量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设计变更的索赔处理中,应坚持招投标及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合理的分摊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带来的风险。
4、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确定以后,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明确规定工程的工期、费用以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办法。如果招标文件的约定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确,应在合同价款调整条款里约定风险范围。另外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索赔的因素要正确的预测,未雨绸缪,从而减小索赔事件发生的概率。同时还应该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比如说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等,它们是减少索赔纠纷工程风险的有效措施。适当的转移风险,有效的规避和分散风险,提高控制效果。
5、市场价格的跟踪与材料价差的控制
为了加强材料价差的管理和合理调整材料价差,实行根据各类工程的不同特点,结合各个时期的市场价格情况,采用系数与单项材料相结合调整价差的办法.即主要材料,钢材(包括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术材、水泥以及特殊装饰材料(面砖、大理石、花岗石等等)按定额材料用量补差。砖瓦、石灰、砂石及其它材料测定综合材差系数进行调整价差,各类工程主要材料范围、信息价格、地方材料综合价差系数,由当地定额站每月或按季公布,作为工程计价的基础,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商定价格结算的办法,对工期短(如六个月内)的工程,或承发包双方同意,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中标(含议标)后的合同价格,可增列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造价一次包死,决算时不再调整,风险系数可参考公布的价格预测系数、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投标报价自行确定。凡不考虑增列风险系数的工程,在确定标价时,都必须填列“材料价格明细表”(包括招标和投标价格)。作为工程结算调整价差的依据,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条款,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超过(或低于)签订合同所列材料价格时,可对超出(或低于)部分进行调整。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目前根据采购时的发票价格按实结算。这种按实结算的办法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且发票价格存在着种种弊端,急待改进。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的确定,应该以施工期内公布各期信息价格总和除以期数之值,而期数则按合同工期的80%确定,并以合同规定计算工期日(开工日期)为期数的始点。
三、结束语
总之,全球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摆在我们广大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加快中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步伐,尽快缩短与国际间的差距,剖析存在的问题,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要经过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进行思路、制度与管理创新,同时也要坚持以前有用的,只要我们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我国建筑工程价格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和科学化进程,使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对阻碍建筑业在全球经济体制下健康发展的落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必须进行彻底的变革,从而改善我国的建筑造价管理模式并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杜红霞.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6)
[2]周惠芬.建筑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基础与有效措施[j].民营科技,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