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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倍雷撰文《“纹”以载道:中国古典图案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有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造物器的物质形态是艺术存在的一定方式,同时艺术表达的形式则多是文化的结果,或者说以艺术的形态赋予了文化的内涵。从这个意义上造物器是可以载道的,即“物以载道”。“物以载道”是中国造物器“载道”的一种特殊方式。它的意义与“文以载道”“文以明道”一样,所不同的是“载体”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