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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时头发不单单是人生理上的附属物,更是人精神上的象征。断发或者剃发有时成为羞辱或者刑罚。汉民族有时以生命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留发的权利,捍卫人格的尊严。不同的民族习俗也不尽相同,头发有时还是人们用以区别不同族群和显示人们身份的象征符号。
【关键词】头发 精神象征 断发 刑罚 人格尊严 象征符号
欧阳修的作品《伶官传序》有一句: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记载的是五代的后唐庄宗李存勖在叛军作乱后仓皇出逃,走投无路之际与跟随的诸将一百多人相对号泣,诸将都割断头发,向天发誓,要以死相报的情节。学生不太明白为何起誓时还要“断发”,其实要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从头发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谈起。
上古以来,汉族男女都蓄长发、男人不剃胡须,并且十分看重毛发。《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规定更是把头发的地位推上伦理纲常的高度。故而,头发已不单单是人生理上的附属物,更是人精神上的象征,可以说是人的第二生命。头发的发式、绾束、头发的头饰常被作为人身份、形象的代表。因而在古代是没有多少人敢于轻率地毁伤自己的头发的。
当然有一类人是例外的,就是出家人。出家必须剃除须发,所以又叫“落发为僧”。之所以要落发,相传是因为当初释迦牟尼成佛时,他的须发自然脱落,象征着脱离世间烦恼。因此后来的出家人也要效仿佛陀,出家时将须发剃除。发展到后来佛家把头发称作为“三千烦恼丝”,认为它代表着人间无数的烦恼和错误习气,削掉了头发就等于去除了烦恼和错误习气,就可以去除一切牵挂,割舍父母家庭,抛弃七情六欲,一心一意修行。因此既然出家,就要剃度,刮成光头。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流行,因为佛教徒是剃光头的,而且又不结婚,世俗社会认为是大不孝行为,所以当时的人蔑称他们为“髡人”。
那么什么是“髡”呢?《说文解字》释:“髡者,剃发也。”它是中国上古五刑之一,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髡刑是以侮辱人格的方式对犯人所实施的惩罚,是一种耻辱刑。被毁伤了父母传给自己的精血之一的头发,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羞辱。髡刑源于周,王族中犯宫刑者,以髡代宫,即断长发为短发。至秦时,已成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须发的刑罚。这种刑罚使犯人处于一种与常人相比的明显的非正常状态,并因此感受到精神的痛苦。这种刑罚对人的肉体没有明显的伤害,但在心灵上却是极大的处罚。尤其在古代,传统的观念是“士可杀不可辱”,这种刑罚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于杀掉他!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施予这种刑罚,罚为奴隶。《三国志》的作者陈寿的父亲也曾被诸葛亮处以髡刑:“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晋书·陈寿传》)。由此可见三国时仍施髡刑。后世历代囚犯进监舍就要剃光头,或者就是对这种刑罚的“传承”。
当然,以上诸人都是被动地施以刑罚。其实,史上士人中也有主动而髡的,当然这是特例。《论语》里提到的“楚狂接舆”,他是春秋时楚国的隐士,因对当时社会不满,宁肯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剪去头发,表示坚决不与统治者合作。“接舆髡首”这在当时是要顶着不孝之名,去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接舆髡首”虽然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但是这并没有对他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他还能继续做他的隐士,高唱着“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以《凤兮歌》来讽孔子。而更多的时候头发的故事会演绎得惊心动魄。
典型代表就有三国时曹操的“割发代首”,《三国演义》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就讲述了这个故事。实际上这不单单是演义,在历史上也有明载,据《三国志》注引《曹瞒传》所述,有次出军,行经麦田,操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牵马步行,偏在此时,操的坐骑被惊窜入麦中,踏坏一大块麦田。曹操“敕主薄议罪”,“主薄对以《春秋》之义,罪不加于尊”。操言“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制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于是“缓剑割发以置地”,割一缕头发表示砍了他的头,表示已受刑,此时头发就作为人身的替代品了。
如果说割发代首是保全生命的伎俩,那么下面的事例则是不惜牺牲个体生命,以生命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留发的权利,捍卫人格的尊严。此时“留不留发”是一个生存还是死亡的命题。
南宋人李心传所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八记:建炎三年九月,“金元帅府禁人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南宋人徐梦莘所撰《三朝北盟会编》记载,金人要对“南民”实行剃发政策,结果“南民”人人怨愤,不愿剃发,冒着生命危险,历经千辛万苦,逃到江南以避之。
如出一辙的是清朝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彻底征服汉人,厉行汉人薙(剃)发政策,把汉人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明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不是刀起发落,就是刀起头落。这对无数的汉人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是忠于明朝的象征。头可断,血可流,发是万万不能剃掉的。顾炎武的《断发》一诗就是当时真实的写照: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发出“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的呐喊。江南民众在反剃发的斗争中表现得尤为惨烈,满清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忍。于是一出出历史悲剧上演:江阴十日,嘉定三屠……
当然,不同的民族习俗也不尽相同,头发有时还是人们用以区别不同族群和显示人们身份的象征符号。中国古代與华夏族比邻的周边少数民族最显著的族群符号就是“披发左衽”,以及乌桓、鲜卑、契丹等族盛行的髡头,都成为这些民族身份认同的一种显著标志。如越人“断发文身”被说是野蛮人。《左传·哀公七年》记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断发”,是剪断头发之意,它与“椎髻”、“披发”类似,都是古代越人流行的发式。是南方海边、大河的近水居民共同的风尚,同时也是原始民族图腾崇拜的反应。东汉末期应劭还认为,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也就是说身刺花纹,截短头发,可避水中蛟龙的伤害,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总之,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头发是因为古人对头发的观念与后世不同,这一切都是与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紧密相关的。时代在发展,现代人的观念在飞速变化,如何对待头发已经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了,在社会生活中上,个人喜好,民族风习,民族心理,均应受到尊重,让我们携起手来,让和谐成为主题,共同走向美好的未来。
作者单位:湖北仙桃中学。
【关键词】头发 精神象征 断发 刑罚 人格尊严 象征符号
欧阳修的作品《伶官传序》有一句: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记载的是五代的后唐庄宗李存勖在叛军作乱后仓皇出逃,走投无路之际与跟随的诸将一百多人相对号泣,诸将都割断头发,向天发誓,要以死相报的情节。学生不太明白为何起誓时还要“断发”,其实要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从头发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谈起。
上古以来,汉族男女都蓄长发、男人不剃胡须,并且十分看重毛发。《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规定更是把头发的地位推上伦理纲常的高度。故而,头发已不单单是人生理上的附属物,更是人精神上的象征,可以说是人的第二生命。头发的发式、绾束、头发的头饰常被作为人身份、形象的代表。因而在古代是没有多少人敢于轻率地毁伤自己的头发的。
当然有一类人是例外的,就是出家人。出家必须剃除须发,所以又叫“落发为僧”。之所以要落发,相传是因为当初释迦牟尼成佛时,他的须发自然脱落,象征着脱离世间烦恼。因此后来的出家人也要效仿佛陀,出家时将须发剃除。发展到后来佛家把头发称作为“三千烦恼丝”,认为它代表着人间无数的烦恼和错误习气,削掉了头发就等于去除了烦恼和错误习气,就可以去除一切牵挂,割舍父母家庭,抛弃七情六欲,一心一意修行。因此既然出家,就要剃度,刮成光头。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流行,因为佛教徒是剃光头的,而且又不结婚,世俗社会认为是大不孝行为,所以当时的人蔑称他们为“髡人”。
那么什么是“髡”呢?《说文解字》释:“髡者,剃发也。”它是中国上古五刑之一,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髡刑是以侮辱人格的方式对犯人所实施的惩罚,是一种耻辱刑。被毁伤了父母传给自己的精血之一的头发,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羞辱。髡刑源于周,王族中犯宫刑者,以髡代宫,即断长发为短发。至秦时,已成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须发的刑罚。这种刑罚使犯人处于一种与常人相比的明显的非正常状态,并因此感受到精神的痛苦。这种刑罚对人的肉体没有明显的伤害,但在心灵上却是极大的处罚。尤其在古代,传统的观念是“士可杀不可辱”,这种刑罚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于杀掉他!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施予这种刑罚,罚为奴隶。《三国志》的作者陈寿的父亲也曾被诸葛亮处以髡刑:“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晋书·陈寿传》)。由此可见三国时仍施髡刑。后世历代囚犯进监舍就要剃光头,或者就是对这种刑罚的“传承”。
当然,以上诸人都是被动地施以刑罚。其实,史上士人中也有主动而髡的,当然这是特例。《论语》里提到的“楚狂接舆”,他是春秋时楚国的隐士,因对当时社会不满,宁肯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剪去头发,表示坚决不与统治者合作。“接舆髡首”这在当时是要顶着不孝之名,去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接舆髡首”虽然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但是这并没有对他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他还能继续做他的隐士,高唱着“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以《凤兮歌》来讽孔子。而更多的时候头发的故事会演绎得惊心动魄。
典型代表就有三国时曹操的“割发代首”,《三国演义》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就讲述了这个故事。实际上这不单单是演义,在历史上也有明载,据《三国志》注引《曹瞒传》所述,有次出军,行经麦田,操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牵马步行,偏在此时,操的坐骑被惊窜入麦中,踏坏一大块麦田。曹操“敕主薄议罪”,“主薄对以《春秋》之义,罪不加于尊”。操言“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制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于是“缓剑割发以置地”,割一缕头发表示砍了他的头,表示已受刑,此时头发就作为人身的替代品了。
如果说割发代首是保全生命的伎俩,那么下面的事例则是不惜牺牲个体生命,以生命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留发的权利,捍卫人格的尊严。此时“留不留发”是一个生存还是死亡的命题。
南宋人李心传所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八记:建炎三年九月,“金元帅府禁人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南宋人徐梦莘所撰《三朝北盟会编》记载,金人要对“南民”实行剃发政策,结果“南民”人人怨愤,不愿剃发,冒着生命危险,历经千辛万苦,逃到江南以避之。
如出一辙的是清朝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彻底征服汉人,厉行汉人薙(剃)发政策,把汉人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明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不是刀起发落,就是刀起头落。这对无数的汉人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是忠于明朝的象征。头可断,血可流,发是万万不能剃掉的。顾炎武的《断发》一诗就是当时真实的写照: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发出“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的呐喊。江南民众在反剃发的斗争中表现得尤为惨烈,满清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忍。于是一出出历史悲剧上演:江阴十日,嘉定三屠……
当然,不同的民族习俗也不尽相同,头发有时还是人们用以区别不同族群和显示人们身份的象征符号。中国古代與华夏族比邻的周边少数民族最显著的族群符号就是“披发左衽”,以及乌桓、鲜卑、契丹等族盛行的髡头,都成为这些民族身份认同的一种显著标志。如越人“断发文身”被说是野蛮人。《左传·哀公七年》记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断发”,是剪断头发之意,它与“椎髻”、“披发”类似,都是古代越人流行的发式。是南方海边、大河的近水居民共同的风尚,同时也是原始民族图腾崇拜的反应。东汉末期应劭还认为,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也就是说身刺花纹,截短头发,可避水中蛟龙的伤害,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总之,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头发是因为古人对头发的观念与后世不同,这一切都是与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紧密相关的。时代在发展,现代人的观念在飞速变化,如何对待头发已经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了,在社会生活中上,个人喜好,民族风习,民族心理,均应受到尊重,让我们携起手来,让和谐成为主题,共同走向美好的未来。
作者单位:湖北仙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