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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次修法工作本着以下四大原则:(一)统一管理。“统一”是指1.全国所有地区;2.中央和地方;3.所有法律、条例、规则、法令、行政指导、政策和其它措施。(二)透明度。1.只执行公布的;2.定期以刊物形式公布,在实施前,给公众机会和时间来提出意见;3.建立咨询机构,回答任何人的咨询;(三)司法审查。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提交司法审查。(四)非歧视。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