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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导致目前土地征收范围不断扩大,国家一些行政部门随意动用征地权来满足城市化用地需求.伴随土地征收范围扩大而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对此,本文将从土地征收的用地主体、用地目的和受益范围(用地效果)三方面来界定用地性质,从而明确土地征收的范围,用以缓解"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