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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中国古代文论的重要范畴,以“自然”论文学,汉朝《淮南子》即有记载,自西晋以来,以“自然”论文艺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但直到魏晋六朝刘勰《文心雕龙》的出现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然”论文学观。刘勰以“自然之道”作为文学创作的根本原则,从哲学本体论高度论证“文”之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文”与“质”的本质统一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文学发生上的“自然感吟”,文章风格上的“自然之势”,文学创作上的“率直委和”、自然“情会”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建立了体系化、系统化的“文道自然”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