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主要是通过一般与特殊的哲学辩证思维方法思考社会保障学中社会保障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这一问题,并在得出一般结论的同时分析我国的具体特殊情况,就这一特殊的发展趋势简要分析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促进社会保障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经济增长;社会保障;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127-02
一、一般与特殊的基本哲学原理
一般与特殊是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的关系范畴。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一方面,一般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一般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这个原理引导人们在思考问题时,不但要看到事物发展的一般趋势以更好的把握、预见未来而且要善于思考,针对具体的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找出不同于一般的特殊之处,以便于分析产生特殊的原因,为提出更加适宜的方法打好基础。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特殊性及原因
理论上,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稳定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发生困难的人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因此,经济增长速度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应该呈“此曾彼减”的关系。即当经济高速发展时,居民收入水平增长较快,社会低收入人口减少,享受社会保障的人数也会相应减少,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往往下降;当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或衰退时,居民收入水平出现停滞或者下降,此时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数增多,导致社会保障支出上升。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刚建立不久,处于不断改革完善之中,而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处于调整转型期,下岗失业人员增多,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大,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呈现出与传统理论所描述相背离的现象,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却不断增加。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特殊性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恢复、发展和改革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支出逐年增加。
其次是国有企业改革。至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逐步改革,原来以单位为主的企业保障功能逐步弱化,我国加快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步伐,同时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各级财政加大了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幅度增加,支出水平逐步上升。
最后是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世界银行的报告认为,我国的总体不平等程度的增加“在所有可以获得你较数据的国家中,是最严重的”。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是在扩大的,这对于社会稳定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这样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的社会保障政策在缩小贫富差距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必然要提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快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尤其是98年以来,均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增长率大大高于GDP增长率。实际上,社会保障滞后或者过快与经济发展的步伐都会对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因此要更具我国的实际情况,保持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
以上通过运用一般与特殊的哲学辩证思维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趋势的特殊性,并简要分析几点特殊的原因。实现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能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促进经济的发展。须从实际出发多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般趋势特点,也要具有中国的特色,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首先在制度本身,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模式,加大力度解决好隐性债务、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问题,可以从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划拨部分资金弥补不足,如可从新增税收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节余中多拿一些钱用于对空帐的补助;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长期特种债券等方式解决;通过国有资本存量变现来负担转轨成本。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其次做好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建设工作,政策管理与法律管理相结合。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还很不健全,法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和执法,应该根据宪法和配合其他专门法律制定出台社会保障专门法,对政府、单位及个人的权利义务做出法律规定,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且使社会保障行政法与其他行政法、劳动法、民法等相衔接。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执法的法制化的保证措施,形成完善的系统,正真实现法制化管理。
第三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障能够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有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做后盾的,因此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很有必要。主要是在三个层次上监督到位:一是宏观层次,政府要对社会保障基金从征收到支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的监督管理要到位,严格审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科学设计养老金目标替代率、社会保障基金缴费率等工作。二是中观层次,主要是对社会保障费得征收到支付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费率规定,对所有缴纳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将这些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专户。在支付环节方面,严格按照计发办法和计发条件发放保险金。三是在微观层次上,指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的监督,国家要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及投资时间等,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总之,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方面配套工作都要做好。社会保障的许多一般理论,其他国家的一般经验是要采纳运用,但在采纳运用时,多从辩证的思维出发,考虑我国的特殊情况,从具体实际来分析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难题,社会保障发展才会逐步完善,最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12
[2]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潘莉等著.社会保障的经济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关键词: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经济增长;社会保障;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127-02
一、一般与特殊的基本哲学原理
一般与特殊是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的关系范畴。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一方面,一般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一般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这个原理引导人们在思考问题时,不但要看到事物发展的一般趋势以更好的把握、预见未来而且要善于思考,针对具体的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找出不同于一般的特殊之处,以便于分析产生特殊的原因,为提出更加适宜的方法打好基础。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特殊性及原因
理论上,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稳定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发生困难的人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因此,经济增长速度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应该呈“此曾彼减”的关系。即当经济高速发展时,居民收入水平增长较快,社会低收入人口减少,享受社会保障的人数也会相应减少,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往往下降;当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或衰退时,居民收入水平出现停滞或者下降,此时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数增多,导致社会保障支出上升。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刚建立不久,处于不断改革完善之中,而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处于调整转型期,下岗失业人员增多,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大,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呈现出与传统理论所描述相背离的现象,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却不断增加。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特殊性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恢复、发展和改革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支出逐年增加。
其次是国有企业改革。至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逐步改革,原来以单位为主的企业保障功能逐步弱化,我国加快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步伐,同时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各级财政加大了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幅度增加,支出水平逐步上升。
最后是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世界银行的报告认为,我国的总体不平等程度的增加“在所有可以获得你较数据的国家中,是最严重的”。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是在扩大的,这对于社会稳定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这样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的社会保障政策在缩小贫富差距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必然要提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快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尤其是98年以来,均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增长率大大高于GDP增长率。实际上,社会保障滞后或者过快与经济发展的步伐都会对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因此要更具我国的实际情况,保持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
以上通过运用一般与特殊的哲学辩证思维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趋势的特殊性,并简要分析几点特殊的原因。实现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能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促进经济的发展。须从实际出发多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般趋势特点,也要具有中国的特色,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首先在制度本身,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模式,加大力度解决好隐性债务、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问题,可以从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划拨部分资金弥补不足,如可从新增税收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节余中多拿一些钱用于对空帐的补助;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长期特种债券等方式解决;通过国有资本存量变现来负担转轨成本。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其次做好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建设工作,政策管理与法律管理相结合。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还很不健全,法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和执法,应该根据宪法和配合其他专门法律制定出台社会保障专门法,对政府、单位及个人的权利义务做出法律规定,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且使社会保障行政法与其他行政法、劳动法、民法等相衔接。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执法的法制化的保证措施,形成完善的系统,正真实现法制化管理。
第三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障能够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有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做后盾的,因此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很有必要。主要是在三个层次上监督到位:一是宏观层次,政府要对社会保障基金从征收到支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的监督管理要到位,严格审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科学设计养老金目标替代率、社会保障基金缴费率等工作。二是中观层次,主要是对社会保障费得征收到支付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费率规定,对所有缴纳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将这些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专户。在支付环节方面,严格按照计发办法和计发条件发放保险金。三是在微观层次上,指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的监督,国家要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及投资时间等,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总之,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方面配套工作都要做好。社会保障的许多一般理论,其他国家的一般经验是要采纳运用,但在采纳运用时,多从辩证的思维出发,考虑我国的特殊情况,从具体实际来分析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难题,社会保障发展才会逐步完善,最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12
[2]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潘莉等著.社会保障的经济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