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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过去长期无法得到政府的认可,但是民间金融填补了国有银行改革后留下的服务空隙,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不能否认的
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规模以下的企业更是不计其数。民营经济活跃的温州,当地3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20%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或停产。虽是盛夏天气,企业却在为能顺利过冬做准备。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就是国内中小企业的痼疾,无论银根宽紧,中小企业实际很难从银行贷到所需要的资金。贷款难实际是机制设计问题,而不只是受制于宏观调控的紧缩。
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先天劣势
商业银行本质上是回避风险,强烈依赖于企业的高信用。在中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还未建立,银行为甄别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要花费过大的成本,贷款过程中的管理较复杂,从规模经济性上看,小额企业贷款的收益微薄。据统计,中小企业的信用采集与监督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为大企业服务是商业银行的理性选择。
成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银行,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方案,但从银行的属性来看,只能放弃盈利目的,这是一种短期解决方法,但可能引出其他问题,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也在尝试改变为商业银行,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自然可能会步其后尘。
国家金融体制里应该有各种风格和目的的融资工具,银行只是一种秉持稳健风格的企业融资机构,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市场偏好。即使在银根宽松的时期,中小企业也很少成为商业银行垂青的贷款对象。央行最近出臺的调增2008年度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对策,可能惠及不到中小企业,如果让银行自主选择,新增的贷款总量恐怕极少会流入小企业。目前国内银行金融体制和机制客观上都是为大企业设计的,即使监管部门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纯依靠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必然使得多数中小企业被客观情况限制在银行愿意服务的客户群之外。如果只在银行这一类金融机构上做文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无疑是缘木求鱼。
小额贷款机构需要松绑
民间金融的兴起是银行金融体系缺失的必然产物。中国经济保持数十年的高成长,其动力主要来自于投资的驱动。这种动力在改革前期主要来自于国有银行,预算软约束导致国有企业和少数有门路的私营经济获得了资金的支持,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小而散的情况,也和主要依赖自有资金和民间小额短期融资缓慢积累有关,这和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正好是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的规律是一致的。可以说,正是各类形式的民间金融为大多数民营经济体提供了成长的资金支持。
民间金融过去长期无法得到政府的认可,但是民间金融填补了国有银行改革后留下的服务空隙,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不能否认的。200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当年12月27日,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平遥县成立,这被认为是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开端。此后陕西、四川、贵州和内蒙古又诞生了5家央行推动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7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约4.7亿元,今年一季度总累放贷超过8000亿元,比2007年同期基本翻了一番。截至2007年末,7家公司逾期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为0.63%。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看,目前基本都实现了收益覆盖风险,并实现了盈利。截至2007年末,日升隆实现利息收入581万元,在比照农信社享有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实现利润469万元,截至6月底,该公司没有形成一笔有问题的资金,利息回收率在99%以上。
农村的小额贷款公司绝大多数都做得非常好,不良贷款率非常低,利润也都不错。在此以后,一些地方政府纷纷支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如2008年5月末,河北省廊坊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发展到33家,合计注册资金达到12.95亿元。实践证明,小额贷款试点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如果加强监管,应该可以寻求更大的突破。
今年5月4日,银监会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于正式认可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和地位,但在一些重要和关键方面仍缺乏大胆尝试。比如,未能承认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属性,没有将其纳入银行金融监管体系;规定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同时只可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表面上看,这些规定还在现有的法律规定范围之中,而实际上,这些规定本身已经被市场所淘汰了。江浙一带的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多数是来自民间集资,2007年,仅温州一地的民间融资总额就达到2200亿元,浙江省民间资金保有量估计约12000亿元。如果担心民间资金对商业银行储蓄的分流作用,靠法规限制的实效很不理想。小额贷款公司也许不得不私下从民间吸收资金,即便如此,比起地下钱庄动辄70%-100%的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即使高达30%,对于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也是十分有限。地下钱庄对于社会闲散资金的吸引力来自其高利率,从而能够给放款者更高的回报率。而高利率的动力来自于中小企业的根本无法从银行渠道获得满足不竭的资金需求,如2007年温州民间金融供给企业的资金金额占比43.4%,民间融资占温州企业营运资金构成的比例,2007年比200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达到28%,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总额约为2200亿元,90%是通过地下钱庄来完成的。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想与地下钱庄平分秋色,必须有充足的满足贷款需求的资金储备,单靠自有资金很难使供需达到平衡。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想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则资金成本较高,使利润被摊薄。这样看来,公开化的小额贷款公司反而不如非公开的地下钱庄更有竞争力,无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也解决不了民间储蓄在银行体外循环。与其如此,不如在地下钱庄发达的省份,在现有贷款规定的基础上,适度开放小额贷款公司的吸收存款功能。此举不仅不会扰乱现有的金融秩序,还可以逐步挤压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整体降低民间融资成本。
需为小额贷款公司明确定位
按照目前对单笔小额贷款的数额限制,这笔钱只能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短期流动营运资金,对于中小企业的实际帮助有限。如果此项资金用于向创业者提供融资,对于现有的创业投资体系将大有助益。
处于种子阶段的创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大,但失败风险较高,部分投资者会考虑以借贷而不是股权的方式介入,此时只要能够获得较高利息的风险溢价,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的投资回报都有一定的保障,唯一的困难在于突破现有的制度设计,如最高利率和“只贷不存”的限制。
世界银行认为小额贷款的均衡利息率为15%-20%,《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指出,国际上大约只有10%的小额信贷机构能实现自负盈亏,能持续盈利的不过1%。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设计处于尴尬地位,既可以定位于公益性事业,作为中小企业资金的补充来源,也可以定位于商业性盈利机构,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渠道或者创业融资机构。无论如何定位,中国需要这样一大批以中小企业(包括创业融资)为主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其被动承认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的最后贷款人,不如加以规范和监管,使其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规模以下的企业更是不计其数。民营经济活跃的温州,当地3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20%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或停产。虽是盛夏天气,企业却在为能顺利过冬做准备。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就是国内中小企业的痼疾,无论银根宽紧,中小企业实际很难从银行贷到所需要的资金。贷款难实际是机制设计问题,而不只是受制于宏观调控的紧缩。
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先天劣势
商业银行本质上是回避风险,强烈依赖于企业的高信用。在中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还未建立,银行为甄别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要花费过大的成本,贷款过程中的管理较复杂,从规模经济性上看,小额企业贷款的收益微薄。据统计,中小企业的信用采集与监督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为大企业服务是商业银行的理性选择。
成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银行,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方案,但从银行的属性来看,只能放弃盈利目的,这是一种短期解决方法,但可能引出其他问题,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也在尝试改变为商业银行,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自然可能会步其后尘。
国家金融体制里应该有各种风格和目的的融资工具,银行只是一种秉持稳健风格的企业融资机构,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市场偏好。即使在银根宽松的时期,中小企业也很少成为商业银行垂青的贷款对象。央行最近出臺的调增2008年度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对策,可能惠及不到中小企业,如果让银行自主选择,新增的贷款总量恐怕极少会流入小企业。目前国内银行金融体制和机制客观上都是为大企业设计的,即使监管部门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纯依靠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必然使得多数中小企业被客观情况限制在银行愿意服务的客户群之外。如果只在银行这一类金融机构上做文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无疑是缘木求鱼。
小额贷款机构需要松绑
民间金融的兴起是银行金融体系缺失的必然产物。中国经济保持数十年的高成长,其动力主要来自于投资的驱动。这种动力在改革前期主要来自于国有银行,预算软约束导致国有企业和少数有门路的私营经济获得了资金的支持,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小而散的情况,也和主要依赖自有资金和民间小额短期融资缓慢积累有关,这和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正好是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的规律是一致的。可以说,正是各类形式的民间金融为大多数民营经济体提供了成长的资金支持。
民间金融过去长期无法得到政府的认可,但是民间金融填补了国有银行改革后留下的服务空隙,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不能否认的。200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当年12月27日,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平遥县成立,这被认为是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开端。此后陕西、四川、贵州和内蒙古又诞生了5家央行推动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7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约4.7亿元,今年一季度总累放贷超过8000亿元,比2007年同期基本翻了一番。截至2007年末,7家公司逾期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为0.63%。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看,目前基本都实现了收益覆盖风险,并实现了盈利。截至2007年末,日升隆实现利息收入581万元,在比照农信社享有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实现利润469万元,截至6月底,该公司没有形成一笔有问题的资金,利息回收率在99%以上。
农村的小额贷款公司绝大多数都做得非常好,不良贷款率非常低,利润也都不错。在此以后,一些地方政府纷纷支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如2008年5月末,河北省廊坊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发展到33家,合计注册资金达到12.95亿元。实践证明,小额贷款试点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如果加强监管,应该可以寻求更大的突破。
今年5月4日,银监会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于正式认可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和地位,但在一些重要和关键方面仍缺乏大胆尝试。比如,未能承认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属性,没有将其纳入银行金融监管体系;规定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同时只可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表面上看,这些规定还在现有的法律规定范围之中,而实际上,这些规定本身已经被市场所淘汰了。江浙一带的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多数是来自民间集资,2007年,仅温州一地的民间融资总额就达到2200亿元,浙江省民间资金保有量估计约12000亿元。如果担心民间资金对商业银行储蓄的分流作用,靠法规限制的实效很不理想。小额贷款公司也许不得不私下从民间吸收资金,即便如此,比起地下钱庄动辄70%-100%的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即使高达30%,对于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也是十分有限。地下钱庄对于社会闲散资金的吸引力来自其高利率,从而能够给放款者更高的回报率。而高利率的动力来自于中小企业的根本无法从银行渠道获得满足不竭的资金需求,如2007年温州民间金融供给企业的资金金额占比43.4%,民间融资占温州企业营运资金构成的比例,2007年比200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达到28%,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总额约为2200亿元,90%是通过地下钱庄来完成的。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想与地下钱庄平分秋色,必须有充足的满足贷款需求的资金储备,单靠自有资金很难使供需达到平衡。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想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则资金成本较高,使利润被摊薄。这样看来,公开化的小额贷款公司反而不如非公开的地下钱庄更有竞争力,无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也解决不了民间储蓄在银行体外循环。与其如此,不如在地下钱庄发达的省份,在现有贷款规定的基础上,适度开放小额贷款公司的吸收存款功能。此举不仅不会扰乱现有的金融秩序,还可以逐步挤压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整体降低民间融资成本。
需为小额贷款公司明确定位
按照目前对单笔小额贷款的数额限制,这笔钱只能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短期流动营运资金,对于中小企业的实际帮助有限。如果此项资金用于向创业者提供融资,对于现有的创业投资体系将大有助益。
处于种子阶段的创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大,但失败风险较高,部分投资者会考虑以借贷而不是股权的方式介入,此时只要能够获得较高利息的风险溢价,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的投资回报都有一定的保障,唯一的困难在于突破现有的制度设计,如最高利率和“只贷不存”的限制。
世界银行认为小额贷款的均衡利息率为15%-20%,《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指出,国际上大约只有10%的小额信贷机构能实现自负盈亏,能持续盈利的不过1%。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设计处于尴尬地位,既可以定位于公益性事业,作为中小企业资金的补充来源,也可以定位于商业性盈利机构,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渠道或者创业融资机构。无论如何定位,中国需要这样一大批以中小企业(包括创业融资)为主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其被动承认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的最后贷款人,不如加以规范和监管,使其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