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龙添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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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回顾:露京城内,各方势力暗涌,以炬王灵为一队的正道联盟飞快赶往一条街道,极饿道的新人扬零,三清山最年轻的掌教索索,他们全都和曹添秀结上了仇。
  曹添秀说他会回来找她,说一定会回来找她。
  兔颗内心鲜见的有些复杂,她向来准确快速地判断一件事,却无法判断曹添秀这个人,炬王灵在一炷香后赶到长街,早不见曹添秀的身影,他对危险有敏锐的触觉,炬王灵吩咐小队的人潜伏在白马巷附近,然后背起索索,与兔颗慢慢回家。
  他将仅有的一把伞给了兔颗,兔颗却将伞推让回来,炬王灵说你不要担心,我身强体壮不怕淋坏了,兔颗说,我是怕你淋坏了背上的人。
  炬王灵笑了笑,又说:“正道联盟这次是一级追捕令,这家伙只要活在世上就插翅难逃,我知道你看起来公正,可却是最偏心护短的,你想护着他,国师大人想护着你,可是花三儿钱算命——哪能包一辈子?”
  炬王灵的一队人马已经隐藏在白马巷各处,兔颗对其中几个都很眼熟,从前常出入父亲书房的厉害人物,炬王灵自身并没有出色长处,但这队在他手上是最具凝聚力的队伍。
  索索交给了冯大娘照顾,兔颗不喜欢客人,每次客人来之后她都需要将软椅一遍遍抹平褶皱。她的衣裳难得的湿透了,之前无论晴天雨天都会携伞出门,永远防备周到。拧干衣裳后,她看向对面的屋子,从廊台上那架豌豆花的枝叶缝隙间,空荡荡毫无人的生气。
  原来他替她出头是假,为了私心的报复是真,那么他对于自己的报恩就没有一些愧疚么,看他心安理得地承受,兔颗蓦然有些怒火,炬王灵没说清楚曹添秀的来历,因为根本没人能查到这个人的前二十年,唯一的线索是他来白马学府考核时乘坐的牛车,然后一切中断。
  白马巷鄰居说他是个还不错的人,就是调子懒了点儿,过去索索拿他当朋友,魏渺爱慕他,他们也觉得他挺好,但也觉得这个人很差劲。在小节处善良和煦的人,在大节处却有所缺失,他做那些事的时候,是一时冲动,还是早有图谋呢?
  人都是复杂的,兔颗想,她不会再想这个人了。
  索索的伤势恢复很快,归功于冯大娘照顾得好,她说索索长得像自家在合城种田的儿子,天天大骨头棒子炖着,小鸡仔烤着,起先他边哭边喝喊干娘,后来他边哭边吐,生无可恋想逃出大门却被一把拉回来。
  白马巷再度热闹起来,每天堵着两批人,一批是迎接自家掌教的三清山弟子,一批是等着老大回家的蚁帮手下,这两批人聚在一起产生了奇妙的反应,三清山的少年们从小与世隔绝,不通世事,打架也讲规矩,蚁帮的家伙都是街头混子,三教九流形形色色,书没读过几天,歪道理一大堆,蚁帮的人以自己常年挨打的经验,判断出这群少年能力不简单,于是以郑孩和夏小仁为核心,将三清山弟子团团围住,乱七八糟胡扯一通,打不过就往地上一躺, 横竖不让过,若要过就从自己尸体上踩过去,争执不下,少年们灰头土脸地一连串儿蹲在街头,被日头晒得满脸通红,冯大娘给水喝也不要。
  “老大,你不在了,我们以后还怎么狐假虎威啊。”夏小仁投进索索的怀抱,焦急问。
  “小仁,你居然也会用成语了,有进步。”索索很欣慰。
  夏小仁说他是跟天天在白马巷巷口晃荡的炬王灵学的,那家伙是超会背歇后语能力者,教会了他们好多歇后语,夏小仁觉得当初是因为老大要逃命,所以允许他离开蚁帮,现在危机解除,怎么还能被别人夺走,夏小仁流下了两行热泪,从小他跟弟弟抢东西就这样,他哭道:“老大你这是让我们被人活活欺负死,好不容易能重聚,不知道从哪旮旯里冒出一批穿绿衣裳的,你真要跟他们走么,我回去怎么向弟兄们交代。”
  “小仁,我以后再也不揍你们了。”索索也哭着说。
  夏小仁正准备继续装可怜,忽闻剑风,惨叫迭出,回头瞧见弟兄们大半被扫到门框上,他怒从心起,想那群小娃子也敢动手了,几步走出门,瞧见少年们恭谨地一字排开站在后头,在他们前面昂扬站着一个男子,三清山占罗魁,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天才,这位可比自家老大的名号响亮多了,占罗魁头也不回地教训自己师弟,同时看向了夏小仁:“我不是说过,能动手尽量少讲道理吗?”
  夏小仁嘴唇发紫,手攥得泛白,自己要跟这家伙抢老大吗?他一咬牙,大喝一声,冲过去想跳到他背上高地制服,男子轻轻一侧让夏小仁摔了个狗啃泥。同时占罗魁身影倏然至索索身旁,扬唇道:“派头这么大,要我亲自用剑请你回去当掌教不成。”
  从前在门派内训练对战时,索索每每跟占罗魁分到一组,都被打得惨不忍睹,三五天下不了床。其他人都会手下留情,占罗魁从不会,索索倒是很感激他,因为他看得起自己才会使出全力,而且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吸取更多教训。住寝也与他分到一处,他总是留着一盏灯给磨炼晚归的索索,最早发现索索细微成长的永远是他,他们之间有默默无言的义气。
  索索抱头,似乎是真怕占罗魁的剑鞘落下来,他笑道:“我跟你们回去,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说。”占罗魁简洁地吐出一个字。
  索索伸出一个手指头:“这群蚁帮的兄弟都是贫苦出生 我走了,他们又会被人欺负,一想到他们被欺负,我便寝食不安、心如刀割,所以我想带他们一起回去。”
  “你当这是候鸟迁徙啊,不可能。”占罗魁说。
  索索对着门外,笑得灿烂,大声喊:“他答应啦,大伙儿跟我一起走吧,虽然你们不能上山,但是可以在三清山脚下的凤坎村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我说过要罩你们一辈子嘛的。”
  扭身子扒着门框的一行人顿时眉开眼笑,相互交传,占罗魁不悦地皱眉道:“我没答应。”
  “是我擅自主张,没有其他事的话,你可以准备马车了。”索索说,他的目光锐利地投向占罗魁,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占罗魁一怔,随即想起他如今是掌教。
  占罗魁莞尔,一道剑气迅速挥向索索,却被他轻松弹震回来,同时更强劲的气流涌入占罗魁的体内,令他竟有一瞬间动弹不得,那股气流在游到眉心破土而出时戛然而止,是索索收手了,占罗魁说:“你应该知道,三清山有许多不服你的师兄弟,想好回去怎么应付了么。”   “那正好让他们都清楚,三清山除了我,没人有资格担任掌教。”索索说。
  很霸道的语气,占罗魁却有一丝高兴,原先还隐隐担忧他虽有实力却气势不如人,这个昔年的哭包终于成为小师叔期待的那种人,三清山的扛鼎人,向邪门歪道索命的剑。
  索索并没有立即动身回山,这几天他一直在劝一个小姑娘跟他一块儿走,白马巷的鸣溪涧,这个小姑娘在某些方面与他有相似之处,固执懵懂,不知该去往何处,与众人的格格不入与无所适从,小姑娘不肯去三清山,是因为薛雀。
  “我走了,你跟你阿娘再被恶奴欺负该怎么办。”鸣溪涧支着小脑袋问他。
  “与你何干。”薛雀干木工活儿,看也没看她一眼。
  索索磨破了嘴皮子,鸣溪涧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当天晚上薛雀来到他们面前,他嘲讽
  地对坐在小板凳上无动于衷的鸣溪涧说:“我也该走了,总困在白马巷,是无法让那些人刮目相看的,我能力也不够,决定跟娘亲搬家,静修以考取功名。”
  这一番话让鸣溪涧愣住了,她站起身来,薛雀继续说着,明明是对大家说的,却仿佛只说给她一个人听:“我改名字了,叫作薛缺,我觉得我什么都缺,你以后见到一个状元名叫薛缺,那就是我了。”
  “如果考取了狀元郎,那就有相当不错的能力了,不用像我们这样在江湖中打来杀去。”索索托腮,他开始很讨厌薛雀这个屁大点儿就满嘴道理的孩子,现在看着这孩子的决心与气魄,似乎并不是空谈。
  鸣溪涧沉默许久,终于走到索索身旁,转头对薛雀说:“如果你以后听闻一个叱咤江湖的女剑师,那也一定是我。”
  白马巷似乎即将冷清起来,薛雀与鸣溪涧确定了日子各自离开,刚来不久的街坊曹添秀也失踪不见。兔颗并没有随大家一起在这些事上费口舌心神,她很忙,而立之年的二叔下个月忽然要成婚。据说是二叔在三桃关收地盘时带回的一个小姑娘,这件事是老爹告诉她的,他特意来了白马巷一趟,兔颗知道老爹不仅仅是为了这件婚事。
  穿着打扮普通的兔颗父亲走进白马巷时并没有引起多大关注,一滴卤水溅到了他的衣袍上,他不动声色地用手帕抹干净,明明很难抹去的痕迹,手掌一过便蒸发不见。他手上提着两盒菱粉糕,带给女儿吃的,他记得女儿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不知现在她口味变了没有。
  不知他用什么法子进了兔颗关闭严实的屋子,在她寂静洁净的屋中坐侯许久。终于兔颗回来,看到了正襟危坐喝着茶的父亲,兔颗的父亲笑道:“不会心疼茶叶钱吧。”
  “没有。”兔颗也坐下,开始收拾桌上的茶水痕迹。
  “你二叔那个人嘛,你也是知道的,今天跟这个女子非卿不可,明天又跟那个女子商量私奔,大婚之日反悔都让他做了两回。我最恨他天天伤人家女子的心,偏偏他是爹娘的断肠儿,自小千娇百宠,我也说不上话。你知道他这回真的改了性,带回的那个可怜女子,一看便知是在苦日子里泡大的,在府里住了几日见什么都新奇,一开始脱下她的旧衣衫,连露京城的锦绣衣裳都不知道如何穿,吃饭的模样也教人看的心疼。知道她从小姊妹多,都要跟人争饭吃,我起先怕你二叔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是图这个女子新鲜,没想到他这次是动了真心,要娶她过门,这样急不可耐日子就定在了下个月,说是再迟怕辜负了人家。”
  “我还真挺想见见这位未来二婶。”兔颗边吃点心边说。
  “想见就去见,怎么不能见了,二叔那么疼你,正好你也可以监督他,若是他再悔婚,你就当场拿住了他。”兔颗的父亲乐呵呵道。
  “好。”兔颗边吃点心边说话,有点儿噎着了,忙用茶水顺了一下,忽然听到父亲来了一句。
  “我知道你最近有了心上人,还曾经是学府里最好的学生。”
  这口点心涨得兔颗面红耳赤脸脖子绽青筋,咬牙咽了下去,她咳嗽道:“你说曹添秀?”
  “什么,竟然是曹添秀,不是索索吗?”兔颗的父亲吃惊道。
  “这两个人都不是。”兔颗双手撑在了桌沿。
  兔颗的父亲有些萎靡和委屈,他说就算是曹添秀也好,兔颗问:“你不应该是来劝我别与他来往吗?”
  “要是你喜欢,谁都可以。”兔颗的父亲说。
  距离二叔的大婚还有三十天,兔颗坐在铜镜前,用木齿梳将头发一根不落地拉上后脑勺,两鬓没有任何细碎发丝,她很忙,忙着为二叔的新婚筹备礼物,七香车街在露京城的东边,这里临近天子禁城,周围大多居住着来朝贡的异邦使臣,因此设有互市,十分热闹,兔颗穿着灰蓝的布衫,不是很打眼,可从她一踏进七香车街,便有一道身影在墙拐后跟随着她。
  曹添秀躲在这条街很久了,只要出了城他便能如鱼得水,可他一直没有逃出城去,因为兔颗。一根颗粒饱满的玉米被他握在手上,仅剩一只的红玉耳环在他的左侧耳垂,另一只已不知所踪,从被驱逐出白马学府他再没戴过耳坠,那块红玉在他春风得意时色泽鲜明,隐杂在黑发间显得明丽异常,自他失势后便晦暗了许多,伴随着那张越来越阴鸷的脸,这让他更像个奇怪的男人。
  热乎乎硕大无比的玉米被他狠狠咬上一大口,腮帮子鼓动。他看见兔颗买了一份油纸包的玫瑰馅儿烧饼,然后她弯下腰,将烧饼递给她身旁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她嘴角上扬冲他露出一丝微笑。曹添秀的睫毛微颤,兔颗走后不久,他经过那小孩儿身旁,轻易地将馅饼抽出来,然后将另一只手上的玉米塞给他。
  没想到玫瑰馅的烧饼是略带有些许苦味的,可是余甘美妙,他一口两口嚼着烧饼,觉得心里平静了很多。原本他想杀了兔颗,他觉得自己对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亏欠,是人之常情,所有的怨恨压在了兔颗置若罔闻的态度上,明明她说要帮助他,明明她说她值得依赖,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现在他想跟她谈谈,他要问她相不相信那些人,会怎么看待自己。
  兔颗眉头一动早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她进了一家绸缎庄选布料,感觉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猛然一回头却发现是炬王灵。他额头有汗,却影响不了女子心中尺子般标准的英俊,频频有注意力被吸引过来,竟给绸缎庄拉来了不少顾客。炬王灵想曹添秀一定会去找兔颗,所以这几日他守候在兔颗家附近,就算她出门也跟随着。兔颗推开他,门槛拥挤,几乎看不见自己刚刚挑选的小山般的礼物,她有些着急,好不容易挤开人,发现放置礼物的地方空空如也,不知被谁偷走了。   “以后不要跟着我,否则我就天天跟着你。”兔颗瞪着一脸笑容的炬王灵。
  曹添秀无时无刻不在计划着与兔颗的见面,可是炬王灵如影随形,无处着手。他的双脚前放着的是从兔颗那里偷来的礼物,全部被打开,吃的东西被塞进口里,珍贵的器物被他挂在身上或砸碎。他有些落魄和沮丧,仿佛一夜间回到七年前离开白马学府的那一天。戴着软帽的绣帽儿坐在一旁的桌上,细如臂膀的小腿在宽大的裤管内来去晃荡,他的眼睛依旧睁得很大,带着对世间的不在意与茫然。
  “我现在本来应该杀了你,你让扬零很头疼,而我跟扬零是一伙儿的。”绣帽儿瞥向他的黑瞳忽然带了一丝诡异。
  “别这样嘛,弄得我现在一个朋友也没有。”曹添秀将头搭在交叉的胳膊上,笑道。
  “兔颗不是你的朋友吗?”绣帽儿问。
  曹添秀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女孩儿的确约定好了要陪伴他没错,但是三清山小师叔也曾许诺过他给他在人世间有一席立足之地,他未能履行,甚至成为曹添秀的威胁与隐患,让曹添秀感到失望。
  “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曹添秀将这个问题抛给绣帽儿。
  书上说有仇报仇,有怨抱怨,又说凡事三思而后行,他每次动手前便思虑再三,一连问自己好几个问题,但每次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不光绣帽儿说不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兔颗也无从知道,因为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无论在白马学府还是白马巷,他总是一副乐呵呵的老好人形象,一切随波逐流,从没有异见。有时候也会耍耍赖皮,跟人玩笑几句,是个没有大志向安于现状的普通男子,但他心中一直保持着对世间的疑惑。
  小师叔曾对他说:“你好像是个缺了魂魄、不完整的人,你无法感知到世情,无法体察到真正的人心,谁都无法解救你。”
  但是绣帽儿现在对曹添秀说:“不确定的话,你可以自己去证明。”
  绣帽儿说世间一切东西都能被证明,就像在菜市口买一捆大葱和四个土豆要七文钱一样。
  曹添秀竟然向绣帽儿这个理解能力都有问题的人请教,而且还信了他的话,他手指不知捻着什么东西,说:“我想知道我喜不喜欢兔颗,兔颗喜不喜欢我。”
  他复又抬头,看着眼前一堆被拆得七零八落的礼物,狼藉一地的碎片与残渣,手里拿着半个玫瑰馅烧饼,从前跟她一起夜巡时尴尬又快乐的日子,说要为了她重新进极饿道的时候,曹添秀的眼睛从迷惘渐渐清明,说:“我有点儿想带她走。”
  他決心去证明兔颗喜不喜欢他,可是他不知道,在菜市口买一捆大葱与四个土豆要七文钱,再走进去一些,六文钱也可以买到,世事很难证明,而且也不是一成不变。
  曹添秀是主动去找兔颗的,兔颗当天傍晚去吃了一碗面,就在他们一起吃过面的铺子里。他坐在隐蔽的角落,最近嘴角有点儿干燥上火,所以点了一壶清茶慢慢喝着。他盯着她的背影咧开嘴一笑,慢慢走上前,经过她时用手带倒了那碗面,汤水泼溅在她领口上,还有几段葱花,兔颗没顾得上衣衫,感受到那股熟悉的风拂过,他的身影极快,所以想都不用想就转过头,拿起剑厉声喊炬王灵,曹添秀嘴角上扬,得逞了,炬王灵冲出来,被他一把勒住脖子,拖到几十米外的巷道,这条道里只有翻寻东西的流浪狗。
  炬王灵经验丰富,一肘侧击,尖刃自肘下划出,划破了曹添秀的上唇,细微的伤口渗出鲜血,曹添秀让血兀自流着,只是皱眉,神情更加凶狠,他也拿出了自己的袖刀。
  炬王灵出事了!这个消息传遍小队,他身上没有致命伤口,但浑身都是细小的刀伤,似被风割破的,他靠在墙边,被蚁帮一个小兄弟发现。一小队的来了四五个兄弟打探消息,谁都知道这是曹添秀干的。
  “这家伙恐怕已经出城去了。”炬王灵捂着受伤的眼皮,伸手一指。
  一小队开始迅速调集人马,炬王灵微睁的右眼却显得顾虑重重,他并没有把事实告诉众人。曹添秀此刻非但不可能出城,反而会回白马巷见兔颗,他觉得曹添秀有些眼熟,让他想起一些往事,不过他暂时没打算告诉任何人。
  原本驻守白马巷的大批人马离城追出,给了曹添秀空当,他几个风步转到兔颗家的墙头。此刻已经是二更,夜深人静,街坊都熄灯睡下,兔颗每晚很早就睡,而且睡得极安稳,是以曹添秀潜进屋子竟没察觉。
  平常曹添秀只见到兔颗对周遭事物的严苛,这次深入腹地却发现竟然细腻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所有的摆设都可以看出其规律,所有物件都是单数,他不敢轻易地移动一步,因为他无法完全还原椅子以掎角之势在桌下的形态。
  周围弥漫着清新洁净的气息,他轻缓地朝前挪了几步,看见摆放在花架上的小土盆,里面装着干燥的豆子,豌豆蚕豆豇豆黄豆,于是不自觉地笑了。她的衣衫其实有很多,黄的白的桃红浅绿珠蓝,可是平时总见她穿一套,是正道联盟的巡逻衣裳,同款的她有三件,天天换洗。让他吃惊的是兔颗原来也会施粉黛,铜镜前简略地摆放着两三样盒子,他打开,捻起一点儿嗅了嗅,是桂花的香气,没想到一向孤傲的她也会喜欢桂花,诗词中从来以桂花为下品丫头,暧昧俗套,他也觉得不好,腻甜腻甜的,可是平时闻起她身上的香气却觉得春光就是这样。
  朝东再挪一步,他瞅到了一只淡绿色玉瓶,忽然想起这是索索赠送,蓦然有些生气,于是拿起来揣兜里,没想到手掌在光滑的木头边缘留下指印,慌张去擦拭,闹出吱吱的动静。
  屏风上人影一闪,曹添秀知道被兔颗发现了,一柄剑飞过来,毫不偏差地钉在他的脸侧,他在兔颗逼近前一把将她按倒在床上,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黑暗中他看不清兔颗的眼睛,可是星光借窗而进,融进他的眼内,与稀碎的眼泪熠熠,兔颗将他的眼睛看得清清楚楚 偏偏他还要自欺欺人。
  “是梦,兔颗。”说完,他起身跳窗而逃。
  一颗心随着奔跑的身子在胸膛里颤动,他喘着气,将玉瓶远远地掷在身后,玉瓶破碎的声音让他快乐起来,他回想起,跳出窗时挂在小屏风上的那条毛毯,绣球花与獐,是他旧时在白马学府的毛毯。
  当年他随意给了索索,后来索索在逃跑途中又扔给了兔颗。他觉得兔颗收起来挂在家中,是有其他的意思,那条毛毯很突兀,与她的家形成鲜明的对比,曹添秀的嘴角渐渐翘起,他想兔颗是愿意跟他走的。   兔颗知道他回来了,还会再回来的。
  她第二日回了一趟家,这次是趁夜悄悄去的,从侧门经过曲折的小路来到父亲的书房,她来制定捕捉曹添秀的计划,兔湫行看着自己的女儿,头一次觉得她的心思不可揣测。
  “小王爷下个月也会出席你二叔的婚宴,他会掐着点儿赶回来。”兔湫行提了一句。
  “哦。”兔颗眼皮不抬,翻阅着书卷。
  “你还会受他欺负吗?”兔湫行笑眯眯地盯着女儿说。
  兔颗终于抬起头,放下书卷,破天荒冲父亲笑道:“他敢胡来,我就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得。”
  兔湫行心内一声叹息,女儿跟着曹添秀学粗鲁了,不过这样粗鲁一点儿挺好!
  这一晚兔颗被引到准二婶的庭院,一个名叫列列的女人,她正在爬假山,玩得不亦乐乎,二叔兴高采烈地追逐着她,一副痴迷呆滞的模样。即使在昏暗寒冷的夜空下,那个女人的五官明烈,浓墨重彩,让人看一眼便印象深刻,露京城从不缺貌美的女子,更有不少烟视媚行的女子。可是眼前的这位妍丽到了极致,倘若只有一副面庞也算不得什么,兔颗这才感叹二叔眼光毒辣,这个女人骨肉仿佛精雕细琢,匀称纤丽,没有一丝突兀和违和感,只有这两样也当不得尤物二字,难能可贵的是,此女举止皆是风情,不带丝毫矫揉造作,一皱眉也满是妩媚,二叔从前调戏的那些女子哪有这位半分迷人,难怪他猴急着要成婚。
  这是从哪儿找到的大美人?兔颗有些担忧这位二婶不是个省油的灯,兔湫行说不必担心,美丽的女人的确会盛气凌人,但二婶不是这种人,甚至有些傻乎乎,徒有美艳外貌,却像街口乱疯乱跑没有礼教的粗笨丫头。她确实是贫苦人家出生,身为孤儿常年寄人篱下,辗转奔波,后来跟着一个赤脚郎中走南闯北,郎中死后,与她相依为命的便是她的小师兄,不过小师兄在三桃关遗失了踪迹,生死不明。
  “老爹,你不怕二婶的小师兄找上门来吗?”兔颗问道,她看着二婶一只手伶着绣鞋,一只手利索地攀爬到假山最高处,摇摇晃晃站定后,她取出随身的竹筒,一只火苗蹿起,火萤虫悠悠飞起,越过国师府的围墙,任何人都知道,这是发射信号的举动。
  “要是那位小哥真找上门来,他也会欢喜师妹嫁给你二叔的。”兔湫行静静道。
  兔颗不再说话,距离大婚还有七日,已经预料到二叔这场婚事注定不平静。好在白马巷终于可以消停,索索在这一日离开露京城,带着他新收的徒儿鸣溪涧,薛雀背上行囊,临别前脱开娘亲的手,跑到一众三清山弟子面前,他个头矮小,声势却不输任何人,鸣溪涧挤出脑袋想探看,却被薛雀一把推回去,索索与占罗魁都是当世强者,薛雀却仰起头不卑不亢说:“把她交给你们了。”
  “要是让她哭,一定饶不了你们。”他转身前轻声说。
  果然是让人讨厌的臭小孩儿,索索侧头眯眼笑了笑。
  “兔颗,后会有期,”索索冲兔颗说,兔颗只是背对他招了招手,索索不满意,又补充喊道,“要让曹添秀记住,我会彻查真相,将他的身份揪出来,我们之间的账还没完呢。”
  “知道了。”兔颗仍然头也不回。
  在索索一行人骑马走后,她才转过头,长久地望着这街巷尽头,此时也有一个人坐在一捧书卷的桌案前,凝视着窗外连绵群山,露京城已经可以窥到一点儿头角。
  然后他低头,一绺头发自然地垂下来遮住左眼,加深了眉宇间的阴影,确实可以赶在大婚之日进城,见到那个女人。小王爷也穿着灰蓝的衣裳,看上去很像正道联盟的巡逻服,但是款式与面料更加显贵。
  他身旁没带一个极饿道的人,他也不需要他们回来,解决辜负自己的人不需要伙伴儿在场。
  但是扬零前来接他了,扬零一直很纳闷小王爷为什么对兔颗有这么重的怨念,仅仅是退婚根本不至如此,小王爷头一次透露一点儿原因。
  “不是退婚,她背信弃义,毁了我另一件大事。”小王爷抬眼,目光跃动。
  “你真要报复一个女子?”扬零问。
  “报复?我只是要她履行约定,”小王爷冷笑道,“如果她冥顽不灵,我会做比报复更残酷的事情。”
  说着他踏出门想沐浴月色,却被门槛绊了一个趔趄,小王爷转过头认真对扬零说:“我刚刚是被鬼推的。”
  “嗯。”扬零憋笑,装作没看到。
  还有一个人在朝露京城赶路,一个瘦弱文秀的青年,五官生得普通,但是脸蛋儿比擦了脂粉的女子还白,所有人看了都会觉得他是一个满腹经纶的文弱书生,眉宇间压抑不住的戾气却比杀人如麻的马匪还凶。有小地痞想上前骚扰劫道,他抬头咧嘴一笑,这一笑令平凡的五官生动起来,带着浓重的痞气与邪气,惹来几个小姑娘驻足偷看。他的手腕纤细,握的拳头也不大,却把那几个长久横行霸道的家伙暴捶一顿,追着捶,捶到对方抱头鼠窜求爹爹告奶奶发誓重新做人为止。
  他帮助一个卖炭老翁推车,嘴里叼着一块干饼,一辆大马车经过时竟然发生侧翻,青年纵身护炭车,大马车整个压在了他身上。百姓对这惊险一幕纷纷惊呼,捂住了自己小孩儿的眼,怕小孩儿见血腥,可是没有血流出来,马车轰然一声巨响,又被推回去,青年瘦削的身板在四散煙尘中缓缓站起,他咬牙用脊背扛住了大马车,哼也没哼一声,毫发无损,在大家惊异的目光中,他顺手朝不安分挣扎的马儿脖子上劈了一掌,马儿瘫软倒地。
  从马车上下来惊魂未定的一家三口,老爷感激青年救了性命,于是给了他十两银子做为报酬,他拿着银子,目光却被一只慢慢飞来的火萤锁住,于是他露出了截然不同的笑容,整张脸都明亮舒展起来。
  他名叫十六桥,火萤飞到他的掌心,让他得知小师妹安然无恙,师傅死后,他带着小师妹在三桃关给人拔火罐,那一日小师妹说肚子饿了,他出去给她买驴肉火烧,没想到东边的马贼破关将房屋践踏碾压,他回来时与数名马贼厮杀,见到小师妹被一个骑着黑马的男人带走,那个男人很有名,露京城国师府的二爷,他想去跟人讲道理,把小师妹讨回来。虽然那个蠢货一顿能吃一缸米,笑声可怕,不爱干净,老跟对门的小孩儿吵架,偷人家糖吃,玩掷骰子总耍赖皮,唯一的好处就是手脚勤快 但是勤快有什么用,笨手笨脚的,少了她清净了许多,即使如此,她总算是自己的小师妹,师傅临终前嘱咐要带着她。
  十六桥不是没做过心理斗争,要是丢下那个累赘吧,自己说不定能娶上媳妇了,但是那家伙在别人家里惹出麻烦来怎么办,她不懂眼色,敞开肚子吃人家一顿米,被人嫌弃给揍一顿怎么办,好在他听说国师府不缺米,二爷也是个有耐心的人,现在他不担心小师妹被揍了。
  他转身捡起刚刚落在地上的干饼,掏出刚得的十两银子,买了一盒用精致的木盒装起来的胭脂。在三桃关她看人家涂胭脂,便老念叨着要胭脂,家里哪有那个闲钱,她也不看看自己那张嘴多能吃。
  他向胭脂铺的掌柜问道:“这里离露京城国师府有多远。”
  掌柜说:“不远了。又打量了他一番,问道,:“是去参加国师府的大婚的么?”
  他随口一问:“什么是大婚。”竟愣住了,小师妹要跟国师府的二爷大婚?
  他坐在胭脂铺的台阶上慢慢把干饼吃完,虽然巴不得蠢货离他远点儿,可也舍不得把她托付给不认识的男人,更何况他一再打听了那位二爷的情史与人品,得到的评价无一不是老奸巨猾,又爱哄骗女人。
  不行,不能让自家小师妹被这样的男人哄骗。
  嘴角慢慢冒出一颗红红的小痘痘,他只要一动杀心就会长出一颗痘痘,他是个心性非常暴躁的人,连师傅都受不了他。身上穿得衣裳是小师妹第一次缝的,他不愿意血溅到衣裳上,于是从破旧的包袱中取出另一件衣裳穿上。
  要是国师府不放人,他只好动手抢人。从前走南闯北一个人灭过不少找碴儿的世家,对于他已经是习惯了。
  兔颗前去七香车街取自己月前订做的衣裳,是要在二叔大婚上穿的,可是接过抖开一看,脸色顿时变了,那不是她选好的布料,也不是要求好的款式,而是一件大红喜服,伙计匆忙又将另一套递上来,说:“这两套都是您的。”
  兔颗眼睛只盯着喜服,感觉很古怪:“我没订过这件衣裳。”
  “是一个带着红玉耳环的男人替您订的。”伙计愁眉苦脸道,“我们说这不合规矩,但他威胁了我们掌柜,对了,他还有一句话要捎给您。”
  一张字条被呈上来,上面的字让兔颗血液凉透。
  下个月也会是我们的大喜之日,字条上这样写到。
  他没有走,还会回来,而且就在二叔的大婚之日,曹添秀将带她一起走。
  下期精彩:小王爷开始和兔颗计较过节,但十六桥却不允许别人动他的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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