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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中岛乐章以保留存世的“徽州文书”为史料来源,讨论了明代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机制与秩序运行模式。在宋、元乡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明代早期到后期,在国家行政体制与地方社会结构的双重作用下,徽州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经历了里甲制,耆宿制,老人制,乡约、保甲制等一系列流变或并置的制度体系。探讨明代乡村秩序模式,不能单独从国家行政制度设置角度入手,仍需同时考察传统乡村文化与社会结构,而宗族与民间权威属于人类学研究领域长期关注的对象。本文拟以明代徽州乡村社会纠纷处理机制为切入点,从人类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从而管窥传统汉人乡村社会的权力体系及秩序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