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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过程,但是过程必须由成果来定义。你可以提出新的过程、不同的过程,但是最终,过程必须传递出成果。” 2005年1月11日,美国商务部部长唐纳·埃文斯为参加第三届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年度圆桌会议对中国进行访问,已处任期之末的他,在谈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态度依然十分强硬。在同一张演讲台上,国务院分管知识产权保护的副总理吴仪对此做出的回应是,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与一国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应该说,没有过程就没有成果,对中国而言,过程与成果并重。
正是这次“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圆桌会议”的召开,使编辑部在众多热点话题中,将目光最终落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本期封面文章由以下5篇文章构成:
《履行承诺,中国在行动》——为履行承诺,中国在积极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自2002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符合WTO规则的、更加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先后组织了50余万人从事这方面的执法工作,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通过本文,中国政府的负责态度可见一斑。
2004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顺利出台。“卖盗版光盘5000张可判刑7年”,类似这样的标题近期遍布各类媒体的显著位置。《侵犯知识产权:定罪门槛降到了哪儿?》一文将直奔主题,道出《解释》出台最为人们所关心的答案。
是鱼死网破还是竞争双赢?这一直是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论不休的话题。《争端中的合作:中美知识产权博弈》告诉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美双方有争吵、有妥协、有威胁、有协商,当然,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还是二者能够相互平衡、共谋发展。
《中国企业:躲不开就迎上去!》——有一个贴切的比喻:知识产权攻可为“矛”,守可为“盾”,这可谓一语道出其中真谛。进入WTO后过渡期,中国企业和国外公司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一场声势浩大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卫反击战正在拉开帷幕……
本期封面文章的压轴之作来自中国知识产权界学术权威、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成思教授。他为本刊专门撰写的文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尚在十字路口》,主要谈及知识产权“过度保护”争议与“规范网络市场侵权活动”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郑教授,因为这篇文章是在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农历新年里,在辞旧迎新的爆竹声中赶制而成的。
入世三年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的负责态度、进步速度以及为之付出的巨大努力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同。我们相信,对于埃文斯所说的“过程传递出的成果”,世界无需疑虑!我们祝福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也期待中国在未来的日子里能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强国!
——编者
正是这次“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圆桌会议”的召开,使编辑部在众多热点话题中,将目光最终落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本期封面文章由以下5篇文章构成:
《履行承诺,中国在行动》——为履行承诺,中国在积极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自2002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符合WTO规则的、更加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先后组织了50余万人从事这方面的执法工作,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通过本文,中国政府的负责态度可见一斑。
2004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顺利出台。“卖盗版光盘5000张可判刑7年”,类似这样的标题近期遍布各类媒体的显著位置。《侵犯知识产权:定罪门槛降到了哪儿?》一文将直奔主题,道出《解释》出台最为人们所关心的答案。
是鱼死网破还是竞争双赢?这一直是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论不休的话题。《争端中的合作:中美知识产权博弈》告诉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美双方有争吵、有妥协、有威胁、有协商,当然,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还是二者能够相互平衡、共谋发展。
《中国企业:躲不开就迎上去!》——有一个贴切的比喻:知识产权攻可为“矛”,守可为“盾”,这可谓一语道出其中真谛。进入WTO后过渡期,中国企业和国外公司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一场声势浩大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卫反击战正在拉开帷幕……
本期封面文章的压轴之作来自中国知识产权界学术权威、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成思教授。他为本刊专门撰写的文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尚在十字路口》,主要谈及知识产权“过度保护”争议与“规范网络市场侵权活动”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郑教授,因为这篇文章是在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农历新年里,在辞旧迎新的爆竹声中赶制而成的。
入世三年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的负责态度、进步速度以及为之付出的巨大努力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同。我们相信,对于埃文斯所说的“过程传递出的成果”,世界无需疑虑!我们祝福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也期待中国在未来的日子里能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强国!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