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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修改决定。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两个方面。本文从修改的内容、背景方面详细解读《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此次修改,并指出本次修改将对统计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将开启浙江省统计从业人员管理改革的新篇章,从许可到监管,从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