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来源 :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yh_s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发端于1861年,最先由著名法学家耶林提出。后德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先后明文规定该制度,我国直到1999年通过新合同法才予以确立。从现有的《合同法》来看,我国立法者吸收、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确立下来,从而弥补了我国民法领域的一项空白。但是,该制度在我国仍存在诸多不足,在完善立法时首先应当明确界定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同时还应将先合同义务明文规定,并给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其他文献
无论从现状还是未来看,和城市居民一样,农民工无疑已经成为城市的不可或缺的就业主体。虽然近年国家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管理服务政策的调整,使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得到改善,但城乡
<正>要做出美味可口的炸酱面,关键在于炸酱的制作,其要点如下:用五花肉:炸酱一定要用五花肉,没有的话也一定要用肥瘦相间的肉。这样炸出的酱才香。调料勿多放:腌肉时不要放过
期刊
权力的核心是通过统治来实现权力者的最大利益。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必然会产生权力崇拜观念,从而造成对人性的严重扭曲。到了现代社会,人民被视为权力的主体和主
关于民法的本位 ,有义务说和权利说等不同观点 ,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 :权利本位和个人本位、社会本位是什么关系 ?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是否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过程 ?本文
<正>如今,"达人"一词在网上很热,其实,它很早就在汉语中出现了。主要有三种含义:一是通达事理之人,如: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左传·昭公七年》)二是豁达豪
<正>现行语文教材是由一篇篇文质兼美的课文组成的资源库,如何挖掘利用这些文本,取决于教师的解读、甄别、取舍和开拓。近日,再观特级教师乔炜《槐乡五月》一课,感触颇深,乔
现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贵阳市于2007年开始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过6年的不断努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基本覆盖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体系已基本建成。在分析贵阳市城市社区
<正>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要求我们的学生不再仅仅具备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述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更要具备创新能力。只有具备创新能力,才能把握科技发展的潮流,才能把握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地区空间环境的合理规划和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然而当前徐州地区农村以偏重近期效益的快速发展方式背后所潜在的问题尚未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