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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老舍是“京派小说”的源头,他的作品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本文主要从老舍作品中体现的北京地域文化特征(文化景观、文化风俗和文化性格)以及老舍特有的京腔幽默语言上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老舍;京味;幽默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从老舍的创作经历可以看到,他最初的《老张的哲学》、《二马》和《赵子曰》就以北京的生活和北京人在海外的生活为题材,后来虽然创作过寓言体的长篇小说《猫城记》,但《离婚》、《牛天赐传》等很快又重新回到北京的市民生活题材,而他成熟期的代表性作品《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以及《我这一辈子》和《月牙儿》、《柳家大院》等中短篇小说,几乎全都是以北京的市民生活为题材的。也就是说,老舍最有特色和艺术成就的作品都与北京这座城市有关。老舍的创作集中体现了他对北京文化的深厚感情和深切反省。注入了他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文化趣味。北京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保守性的古都,在满清统治的近三百年间,汉文化中原本属于贵族文化的享乐主义被发展到极致并趋于民间化,老舍对我们描绘的满清文化,是一个丧失了创造力与进取性,吸附在千年文化积累的残羹冷炙上尽情享用的“败家子”文化,“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满族男子,可将必胜的精力花费在养鸟养花、听戏唱戏等生活小刺激与小趣味中,自我陶醉,不思进取。他们依靠俸禄生活,追求“生活的艺术化”, 以自食其力为耻,万不得已也寅吃卯粮,而绝不去做工,学手艺,老舍自幼的生活经历,使他形成了一种与满清主流文化相背离的生活信念,但这种积极进取的生活信念远不是满清影响下的北京市民文化的主流。汉文化的精华早被满清玩味的“烂熟”以至于腐朽。满清社会在绝大部分旗人沦为贫民之后,也便将这种享乐和苟安的贵族文化习气带到了民间。这就促成了“老北京”的市民文化的特有形态:不乏旷达和趣味,然而苟且偷安、敷衍、妥协并且妄自尊大,具有一种皇天在此的优越感。老舍生于这个文化,但他的进取性格及现代西方王明的熏陶,使他最终成为这个文化的反省者和批判者,西方人的进取精神、认真精神、独立精神与国人普遍的愚昧和惰性的鲜明对比,化成了老舍对本位文化的理性怀疑与批判。因此他选择了他最熟悉的北京市民社会的生活,将它作为反省民族文化的民族性格的对象。在老舍的文学创作中,他的基本立场与风貌是表现并批判以北京市民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保守性。因此,我们可以说,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是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最能体现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象征,一说到北京文化,就不能不联想到老舍的文学世界。
老舍先生“京味”小说首先表现在作品具有浓郁的北京地域文化特征,地域文化主要表现为文化景观、文化风俗和文化性格三个层面。老舍京味小说的外观是北京的文化景观。老舍着意描写的是普通市民居住的胡同和四合院以及由此延伸的大杂院、小杂院,也可以称为四合院文化。这种特有的文化景观,逐渐形成了其所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及文化心理习惯和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文化风俗是老舍小说艺术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结构全篇的枢纽所在。在老舍的作品中写了各种各样的风俗,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礼俗”,《二马》写老马赔本送礼,《骆驼祥子》写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去送礼,《离婚》写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张大哥儿子从监狱出来同事们送礼,《四世同堂》则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耳濡目染的向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等等,北京人俨然将“礼数”变成了“生活的艺术”,老舍对其中蕴涵的高雅、舒展、含蓄的美极为欣赏和陶醉,并为其衰落、丧失而怅然若失,同时也对礼数的繁文缛节以及由“文化过熟”带来的赢弱、迂腐而扼腕叹息。
其二,老舍作品的“京味”还体现在以现代北京方言为基础的充满京腔京味的文学语言上,老舍提炼了北京口语,生动鲜明地描绘北京的自然景物和社会风情,准确传神地刻画北平下层社会民众的言谈心理,老舍说:“我要用自己的笔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 ,他的语言简洁朴实、自然明快,个性鲜明,叙述语言也多用精确流畅的北京口语。使老舍的京味小说从内容到形式均达到了成熟的状态。例如写《骆驼祥子》中的虎妞,“呕!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你个贱骨头!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你别把我招翻了。我爸爸是光棍出身,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天你再敢出去,我就上吊给你看看,我说得出来,就行得出来!”这些语言,非常符合虎妞的身份与性格特征,是典型的旧北京刁蛮的泼妇的声音。老舍的京味小说正是通过这样的语言,生动地表现了北京的风俗人情和社会风貌。
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为数不多的幽默作家之一,一度还有"幽默大师"、"笑匠"之称。他的“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打上了“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开始创作时,抱有“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立意要幽默”(《我怎样写〈赵子曰〉》)的态度。所以他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幽默讽刺的笔调。他那“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的性格,使他的讽刺,缺乏鲁迅的冷峻和锋利,更多一些温情和轻松,由此形成他的独特的幽默风格。在他嬉笑怒骂的笔墨后面,不无辛酸和苦涩。他的早期作品纯粹是为了逗笑、缺少思想意义,过分迎合了市民的趣味,是“为幽默而幽默” 。老舍自己也很苦恼,以致一度故意地停止幽默,后反复思索、总结,到了《二马》则有所控制,透出了灵气的幽默;《离婚》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艺术魅力。他特别擅长将狄更斯等英国讽刺小说中夸张、廓大、漫画化的讽刺手法与北京市民文化中的“打哈哈”两者糅合而成。这种幽默既是以笑代愤,又是一种自我解嘲,即老舍自己所说的把幽默看做生命的润滑剂。
集中地体现着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的,是那些驯顺、善良而又保守、因循、中庸、怯懦的市民人物,他们保持着古旧的生活情调、传统的道德观念、宗法封建性的人伦关系,他们的生活目的,不在于取得没有得到的,而在于小心翼翼地保守住已有的,他们多半没有“非分之想”,不愿也不敢苟取苟得,他们聊以自慰的,是自己的知足,与世无争,做个本本分分的老百姓。比如《离婚》中带有几分漫画化的喜剧形象-小职员张大哥,书中对他的“生活理想”,有这么一段描写:
张大哥对于儿子的期望不大——北平人对儿子的希望都不大——只盼着他们成为下得去的,有模有样的,有一官半职的,有家有室的,一个中等人。科长就稍嫌过了点劲,中学的教职员又嫌低一点,局子里的科员,税关上的办事员,县衙门的收发主任——最远是通县——恰好不高不低的正合适。大学——不管什么样的大学——毕业,而后闹个科员,名利兼收,理想的儿子。做事不要太认真,交际可以广一些。家中有个贤内助——最好是老派家庭的,认识些个字,胖胖的会生白胖儿子。……
这正是张大哥所属的这一市民阶层中极具代表性的心理特征。■
参考文献
1、《老舍研究资料(下)》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1
2、《老舍的艺术世界》 孙钧政著.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2
3、《老舍小说研究》 佟家桓著. 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4、《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 温儒敏.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谌华,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老舍;京味;幽默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从老舍的创作经历可以看到,他最初的《老张的哲学》、《二马》和《赵子曰》就以北京的生活和北京人在海外的生活为题材,后来虽然创作过寓言体的长篇小说《猫城记》,但《离婚》、《牛天赐传》等很快又重新回到北京的市民生活题材,而他成熟期的代表性作品《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以及《我这一辈子》和《月牙儿》、《柳家大院》等中短篇小说,几乎全都是以北京的市民生活为题材的。也就是说,老舍最有特色和艺术成就的作品都与北京这座城市有关。老舍的创作集中体现了他对北京文化的深厚感情和深切反省。注入了他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文化趣味。北京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保守性的古都,在满清统治的近三百年间,汉文化中原本属于贵族文化的享乐主义被发展到极致并趋于民间化,老舍对我们描绘的满清文化,是一个丧失了创造力与进取性,吸附在千年文化积累的残羹冷炙上尽情享用的“败家子”文化,“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满族男子,可将必胜的精力花费在养鸟养花、听戏唱戏等生活小刺激与小趣味中,自我陶醉,不思进取。他们依靠俸禄生活,追求“生活的艺术化”, 以自食其力为耻,万不得已也寅吃卯粮,而绝不去做工,学手艺,老舍自幼的生活经历,使他形成了一种与满清主流文化相背离的生活信念,但这种积极进取的生活信念远不是满清影响下的北京市民文化的主流。汉文化的精华早被满清玩味的“烂熟”以至于腐朽。满清社会在绝大部分旗人沦为贫民之后,也便将这种享乐和苟安的贵族文化习气带到了民间。这就促成了“老北京”的市民文化的特有形态:不乏旷达和趣味,然而苟且偷安、敷衍、妥协并且妄自尊大,具有一种皇天在此的优越感。老舍生于这个文化,但他的进取性格及现代西方王明的熏陶,使他最终成为这个文化的反省者和批判者,西方人的进取精神、认真精神、独立精神与国人普遍的愚昧和惰性的鲜明对比,化成了老舍对本位文化的理性怀疑与批判。因此他选择了他最熟悉的北京市民社会的生活,将它作为反省民族文化的民族性格的对象。在老舍的文学创作中,他的基本立场与风貌是表现并批判以北京市民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保守性。因此,我们可以说,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是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最能体现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象征,一说到北京文化,就不能不联想到老舍的文学世界。
老舍先生“京味”小说首先表现在作品具有浓郁的北京地域文化特征,地域文化主要表现为文化景观、文化风俗和文化性格三个层面。老舍京味小说的外观是北京的文化景观。老舍着意描写的是普通市民居住的胡同和四合院以及由此延伸的大杂院、小杂院,也可以称为四合院文化。这种特有的文化景观,逐渐形成了其所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及文化心理习惯和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文化风俗是老舍小说艺术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结构全篇的枢纽所在。在老舍的作品中写了各种各样的风俗,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礼俗”,《二马》写老马赔本送礼,《骆驼祥子》写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去送礼,《离婚》写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张大哥儿子从监狱出来同事们送礼,《四世同堂》则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耳濡目染的向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等等,北京人俨然将“礼数”变成了“生活的艺术”,老舍对其中蕴涵的高雅、舒展、含蓄的美极为欣赏和陶醉,并为其衰落、丧失而怅然若失,同时也对礼数的繁文缛节以及由“文化过熟”带来的赢弱、迂腐而扼腕叹息。
其二,老舍作品的“京味”还体现在以现代北京方言为基础的充满京腔京味的文学语言上,老舍提炼了北京口语,生动鲜明地描绘北京的自然景物和社会风情,准确传神地刻画北平下层社会民众的言谈心理,老舍说:“我要用自己的笔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 ,他的语言简洁朴实、自然明快,个性鲜明,叙述语言也多用精确流畅的北京口语。使老舍的京味小说从内容到形式均达到了成熟的状态。例如写《骆驼祥子》中的虎妞,“呕!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你个贱骨头!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你别把我招翻了。我爸爸是光棍出身,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天你再敢出去,我就上吊给你看看,我说得出来,就行得出来!”这些语言,非常符合虎妞的身份与性格特征,是典型的旧北京刁蛮的泼妇的声音。老舍的京味小说正是通过这样的语言,生动地表现了北京的风俗人情和社会风貌。
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为数不多的幽默作家之一,一度还有"幽默大师"、"笑匠"之称。他的“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打上了“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开始创作时,抱有“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立意要幽默”(《我怎样写〈赵子曰〉》)的态度。所以他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幽默讽刺的笔调。他那“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的性格,使他的讽刺,缺乏鲁迅的冷峻和锋利,更多一些温情和轻松,由此形成他的独特的幽默风格。在他嬉笑怒骂的笔墨后面,不无辛酸和苦涩。他的早期作品纯粹是为了逗笑、缺少思想意义,过分迎合了市民的趣味,是“为幽默而幽默” 。老舍自己也很苦恼,以致一度故意地停止幽默,后反复思索、总结,到了《二马》则有所控制,透出了灵气的幽默;《离婚》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艺术魅力。他特别擅长将狄更斯等英国讽刺小说中夸张、廓大、漫画化的讽刺手法与北京市民文化中的“打哈哈”两者糅合而成。这种幽默既是以笑代愤,又是一种自我解嘲,即老舍自己所说的把幽默看做生命的润滑剂。
集中地体现着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的,是那些驯顺、善良而又保守、因循、中庸、怯懦的市民人物,他们保持着古旧的生活情调、传统的道德观念、宗法封建性的人伦关系,他们的生活目的,不在于取得没有得到的,而在于小心翼翼地保守住已有的,他们多半没有“非分之想”,不愿也不敢苟取苟得,他们聊以自慰的,是自己的知足,与世无争,做个本本分分的老百姓。比如《离婚》中带有几分漫画化的喜剧形象-小职员张大哥,书中对他的“生活理想”,有这么一段描写:
张大哥对于儿子的期望不大——北平人对儿子的希望都不大——只盼着他们成为下得去的,有模有样的,有一官半职的,有家有室的,一个中等人。科长就稍嫌过了点劲,中学的教职员又嫌低一点,局子里的科员,税关上的办事员,县衙门的收发主任——最远是通县——恰好不高不低的正合适。大学——不管什么样的大学——毕业,而后闹个科员,名利兼收,理想的儿子。做事不要太认真,交际可以广一些。家中有个贤内助——最好是老派家庭的,认识些个字,胖胖的会生白胖儿子。……
这正是张大哥所属的这一市民阶层中极具代表性的心理特征。■
参考文献
1、《老舍研究资料(下)》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1
2、《老舍的艺术世界》 孙钧政著.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2
3、《老舍小说研究》 佟家桓著. 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4、《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 温儒敏.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谌华,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