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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施工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也日益提高,然而工程在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合同体系不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合同管理,否则,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
二、现阶段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
(1)建筑施工参与各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对等,为施工过程中的争执与纠纷留下了隐患;第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第三,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第四,违反《建筑施工合同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2)合同监管机构有待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缺乏对合同的审查和评估,缺乏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设,缺乏合同归档管理,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工程承包随着激烈的竞争,逐步由原来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等宏观力而的风险,逐步向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工程量、物价变化等微观方面扩大,部分建筑施工参与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对风险估量和认识不够,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损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导致了损失;未能对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而协议或文件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受到惩罚;建筑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履约过程中的签证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1)合格的合同当事人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签订合同时往往出现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3)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但在建筑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文字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总包合同签订后应签订的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使用境外文本对合同文本存的疑问必须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
应选择既有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有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能力的专业人才。
(2)不断加强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经常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解与学院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则、权限和利害,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學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各的手续。
(2)设立专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各案制度。
(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的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2)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3)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力式等小同要素,制定和书写合同。
四、结语
总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依据。只有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全过程动态合同管理,加强分包商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方作用,及时进行索赔等,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的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贾玉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2年04期
陈伟:《浅议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6期
赵敏:《谈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山西建筑》, 2012年09期
李黎:《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硅谷》, 2009年02期
韩炜:《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福建建材》, 2009年03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施工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也日益提高,然而工程在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合同体系不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合同管理,否则,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
二、现阶段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
(1)建筑施工参与各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对等,为施工过程中的争执与纠纷留下了隐患;第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第三,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第四,违反《建筑施工合同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2)合同监管机构有待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缺乏对合同的审查和评估,缺乏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设,缺乏合同归档管理,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工程承包随着激烈的竞争,逐步由原来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等宏观力而的风险,逐步向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工程量、物价变化等微观方面扩大,部分建筑施工参与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对风险估量和认识不够,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损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导致了损失;未能对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而协议或文件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受到惩罚;建筑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履约过程中的签证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1)合格的合同当事人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签订合同时往往出现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3)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但在建筑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文字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总包合同签订后应签订的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使用境外文本对合同文本存的疑问必须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
应选择既有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有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能力的专业人才。
(2)不断加强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经常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解与学院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则、权限和利害,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學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各的手续。
(2)设立专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各案制度。
(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的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2)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3)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力式等小同要素,制定和书写合同。
四、结语
总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依据。只有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全过程动态合同管理,加强分包商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方作用,及时进行索赔等,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的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贾玉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2年04期
陈伟:《浅议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6期
赵敏:《谈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山西建筑》, 2012年09期
李黎:《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硅谷》, 2009年02期
韩炜:《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福建建材》, 2009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