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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提交的诉前禁令申请书,该公司在申请书中称,被申请人汤潮军(艺名:汤潮)是鸟人公司的专属签约艺人,鸟人公司对《狼爱上羊》拥有无期间限制的、全世界范围的专有使用权,对专辑《狼2》中12首音乐作品拥有著作权,但汤潮军在既未通知申请人,也未获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